從學校畢業到現在整整兩年時間,16年年底入職了一家公司做銷售,因為剛入職不久,過年沒有年終獎,只拿了200元紅包,熬著,又是一年了,去年年底終於拿到了年終獎,2個月的基礎工資,6000元。還沒發的時候,就盤算著過年要買些什麼東西:
買身新衣服
給爸媽多少錢
給爺爺奶奶賣營養品.......
很快,春節過去了,要上班了,盤算了下自己過年期間的消費,真的是計劃趕不上變化:
換了身新衣服,2000
過年回家給了爸媽2000
爺爺奶奶營養品500外加500現金
侄女/兒來拜年沒人200,2000就這樣沒了
同學聚會AA下來一個人300
朋友結婚500
出去玩500
不算過年期間的油費、鞭炮、雜七雜八一些費用,自己2月份的工資都全部搭進去了。更別說年後的房租了。
工資就那麼一點,到處都是需要花錢的地方,沒有錢的日子真是苦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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