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農村部談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準備工作基本完成

中新網6月19日電 針對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工作,農業農村部農村經濟體制與經營管理司司長張紅宇今日指出,這項工作分“三步走”,各地已經陸續開展清產核資部署工作,目前準備工作已經基本完成,已有24個省、194個地市、1770個縣成立專門機構指導清產核資工作。從今年6月開始到明年6月,重點是指導鄉鎮、村、組各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全面清查核實資產,這是清產核資工作的重中之重。到明年12月底前完成,重點是組織開展監督檢查和成果驗收。

农业农村部谈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准备工作基本完成

資料圖:農村。 朱柳融 攝

張紅宇表示,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是典型的改革深水區、硬骨頭,中央非常重視。推進這項改革,打好清產核資第一仗非常重要。中央提出,從2017年開始,到2019年基本完成清產核資工作,為此我們制定了明確的時間表、路線圖。2017年伊始,我們就著手研究起草清產核資配套文件,去年年底以九部門名義印發《關於全面開展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工作的通知》,對這項工作怎麼入手、怎麼清、怎麼算、怎麼登記都提出了明確要求。

按照通知要求,這項工作分“三步走”,我們也可以把它看作“三步曲”:第一步是準備階段,從去年開始,包括今年3月29日胡春華副總理在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工作推進會上提出要求,到今年4月完成,主要就是啟動部署這項工作;第二步是實施階段,主要是怎樣幹好這項工作;第三步是總結階段,主要是怎樣總結好這項工作。

張紅宇指出,具體來說,第一步,各地已經陸續開展清產核資部署工作,目前準備工作已經基本完成,已有24個省、194個地市、1770個縣成立專門機構指導清產核資工作。

第二步,從今年6月開始到明年6月,重點是指導鄉鎮、村、組各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全面清查核實資產,填寫登記報表,逐級審核上報,這是清產核資工作的重中之重。4月以來,農業農村部、中央農辦連續舉辦三期專題培訓,對全國地市以上農業系統負責同志及輔導員進行輪訓,系統講解政策和報表填制;開發完成全國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報送系統,截至5月底,16.4萬個組、4.4萬個村、1141個鄉鎮完成清產核資工作,其中有41個縣整縣完成,近期即可在系統內填報並上傳數據。

第三步,到明年12月底前完成,重點是組織開展監督檢查和成果驗收,農業農村部、中央農辦將形成報告上報黨中央、國務院。

張紅宇說,清產核資工作技術性強、工作量大,各地情況千差萬別,完成這項工作難度較大。在具體工作中,要注意把握好以下幾點。

一是要把清產核資搞實。農村集體資產數量龐大、底數不清。這次中央部署開展清產核資,就是要下決心把集體家底的現狀摸清楚。各地務必要按照中央統一部署,分類施策、分步推進,指導集體經濟組織逐一盤點實物,仔細核對賬簿,弄準經營性、非經營性、資源性資產的數量、歸屬和使用情況,清查過程要確保農民群眾參與。

二是要把權屬關係理清。中央要求,要把全部農村集體資產的所有權,確權到不同層級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集體。在推進過程中,要嚴格按照這一要求,保持農村集體資產權屬關係穩定。屬於村民小組農民集體所有的,就確權到村民小組;屬於村農民集體所有的,就確權到村集體;屬於鄉鎮農民集體所有的,就確權到鄉鎮。這樣做,也可以減少清產核資過程中的矛盾,提高工作效率。對集體資產所有權有爭議的,除法律、法規已有規定的外,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列為待界定資產,也可以通過仲裁或司法程序解決。

三是要把集體資產管好。清產核資的最終目的是管好用好集體資產,構建集體經濟運行新機制。要以此為契機,健全集體資產管理各項制度,規範集體資產管理和交易行為,加快集體資產監管平臺建設,推動集體資產財務管理制度化、規範化、信息化。在清產核資過程中,要同步加強集體資產管理,不能造成集體資產邊清邊流、邊查邊失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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