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C模式下的開工程序及施工現場的管理

工程單位開工管理

施工單位在開工之前,有負責該單位工程的施工單位填寫《開工報告》,一式三份。再開工前五天報監理單位和建設單位工程管理部。監理單位、建設單位管理部審核簽字後,報公司對《開工報告》進行復核批準,批准後的《單位工程開工報告》一份返回施工單位,一份給監理單位,一份給工程管理部歸檔。

EPC模式下的開工程序及施工現場的管理

工程開工應具備一下條件:

施工圖已交付,並能滿足連續施工的要求。

已進行技術交底和施工圖紙會審。

施工單位必須提交本單位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並審核批准。

施工單位把施工前所需要的都已準備齊全。

設備、材料已落實並且能夠滿足連續施工的需求。

資金能夠滿足施工的要求。

相關工程能夠滿足本單位工程施工的要求。

單位工程開工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單位工程列入年度計劃或臨時補充計劃。

按照公司招標規定進行招標,並確定承包單位。

施工單位與公司簽訂了工程施工合同。

確定了監理單位簽訂並與之簽訂監理合同。

施工圖進行了會審和技術交底。

承包方編制了施工組織設計,並經監理單位審批。

單位工程簽訂承包合同後,承包方必須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提交《開工報告》經監理單位和工程管理部審批後方可開工。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必須規範,內容齊全;施工進度計劃符合合同規定的工期要求,機構、人員配備合理,機具、設備滿足施工要求。如單位工程並非施工單位原因不能在單位合同規定的時間開工,施工單位可申請延期開工,經公司領導批准後,工期可相應順延,由於施工單位原因不能在合同規定時間內開工的,施工單位應承擔違約責任,工期不予順延。

EPC模式下的開工程序及施工現場的管理

施工現場的管理

施工現場是設置施工標牌,施工標牌應當標註施工項目名稱,建設單位、施工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的名稱,項目經理、技術人員及相關管理人員姓名、聯繫電話、開工和計劃竣工日期,及施工許可批准文號等。

管理職責和要求

建設單位和監理公司,對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實施全面監督與管理。

施工單位對合同範圍內的施工現場管理。

施工單位的項目負責人全面負責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安全工作。

施工單位必須I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建立健全的安全責任制和群防群治的制度,按照行業安全作業規程和標準採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隱患,防止人員傷亡和其它事故發生。

施工現場設置警告、安全施工標誌,夜間設紅燈警示,對溝槽邊沿、井室坑口要增設護欄和封蓋,設置必要的安全警示裝置。現場施工用的氧氣、乙炔瓶必須有專門的存放地點並應相距5米以上,乙炔瓶要有回火防止器、不能臥放,夏天有遮陽防曬措施,並配備消防器材;電焊機接線牢靠並固定,地線必須就近搭接。

施工單位應對露天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定期檢查,必要時增設安全防護設施,或根據現場實際情況設置符合標準的擋欄、圍欄等,儘可能封閉施工。各類履帶式機械、重型壓路機械及超重件運輸機械時必須按指定路線通行且裝載文明,散落的砂土等雜物要有專人清理。施工機具要按規定的位置統一擺放和管理,禁止亂停、亂放。施工現場應當有專人負責保潔工作,減少汙染。現場施工人員的著裝必須符合要求,特殊作業人員必須佩戴特殊防護用品。 施工垃圾必須整理成堆,及時清運,嚴禁隨意拋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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