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第一」建築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範(JGJ80-91)

一、 雨天和雪天進行高處作業時,必須採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凍措施。凡水、冰、霜、雪均應及時清除。 對進行高處作業的高聳建築物,應事先設置避雷設施。遇有六級以上強風、濃霧等惡劣氣候,不得進行露天攀登與懸空高處作業。暴風雪及颱風暴雨後,應對高處作業安全設施逐一加以檢查,發現有鬆動、變形、損壞或脫落等現象,應立即修理完善。

二、防護棚搭設與拆除時,應設警戒區,並應派專人監護。嚴禁上下同時拆除。

三、 對臨邊高處作業,必須設置防護措施,並符合下列規定:

①基坑周邊,尚未安裝欄杆或欄板的陽臺、料臺與挑平臺周邊,雨篷與挑簷邊,無外腳手的屋面與樓層周邊及水箱與水塔周邊等處,都必須設置防護欄杆。

②分層施工的樓梯口和梯段邊,必須安裝臨時護欄。頂層樓梯口應隨工程結構進度安裝正式防護欄杆。

③井架與施工用電梯和腳手架等與建築物通道的兩側邊,必須設防護欄杆。地面通道上部應裝設安全防護棚。雙籠井架通道中間,應予分隔封閉。

④各種垂直運輸接料平臺,除兩側設防護欄杆外,平臺口還應設置安全門或活動防護欄杆。
「安全第一」建築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範(JGJ80-91)

四、 搭設臨邊防護欄杆時,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①防護欄杆應由上、下兩道橫杆及欄杆柱組成,上杆離地高度為1.0~1.2m,下杆離地高度為0.5~0.6m。坡度大於1∶2.2的屋面,防護欄杆應高1.5m,並加掛安全立網。除經設計計算外,橫杆長度大於2m時,必須加設欄杆柱。

②欄杆柱的固定及其與橫杆的連接,其整體構造應使防護欄杆在上杆任何處,能經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當欄杆所處位置有發生人群擁擠、車輛衝擊或物件碰撞等可能時,應加大橫杆截面或加密柱距。

③防護欄杆必須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網封閉,或在欄杆下邊設置嚴密固定的高度不低於180mm的擋腳板或400mm的擋腳笆。擋腳板與擋腳笆上如有孔眼,不應大於25mm。板與笆下邊距離底面的空隙不應大於10mm。 接料平臺兩側的欄杆,必須自上而下加掛安全立網或滿扎竹笆。

④當臨邊的外側面臨街道時,除防護欄杆外,敞口立面必須採取滿掛安全網或其他可靠措施作全封閉處理。
「安全第一」建築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範(JGJ80-91)

五、進行洞口作業以及在因工程和工序需要而產生的,使人與物有墜落危險或危及人身安全的其他洞口進行高處作業時,必須按下列規定設置防護設施:

①板與牆的洞口,必須設置牢固的蓋板、防護欄杆、安全網或其他防墜落的防護設施。

②電梯井口必須設防護欄杆或固定柵門;電梯井內應每隔兩層並最多隔10m設一道安全網。

③鋼管樁、鑽孔樁等樁孔上口,杯形、條形基礎上口,未填土的坑槽,以及人孔、天窗、地板門等處,均應按洞口防護設置穩固的蓋件。

④施工現場通道附近的各類洞口與坑槽等處,除設置防護設施與安全標誌外,夜間還應設紅燈示警。

六、洞口根據具體情況採取設防護欄杆、加蓋件、張掛安全網與裝柵門等措施時,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①邊長在1500mm以上的洞口,四周設防護欄杆,洞口下張設安全平網。

②位於車輛行駛道旁的洞口、深溝與管道坑、槽,所加蓋板應能承受不小於當地額定卡車後輪有效承載力2倍的荷載。

③下邊沿至樓板或底面低於800mm的窗臺等豎向洞口,如側邊落差大於2m時,應加設1.2m高的臨時護欄。

④對鄰近的人與物有墜落危險性的其他豎向的孔、洞口,均應予以蓋設或加以防護,並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七、梯腳底部應堅實,不得墊高使用。梯子的上端應有固定措施。立梯不得有缺檔。

八、 梯子如需接長使用,必須有可靠的連接措施,且接頭不得超過1處。連接後梯梁的強度,不應低於單梯梯梁的強度。

九、固定式直爬梯應用金屬材料製成。梯寬不應大於500mm,支撐應採用不小於L70×6的角鋼,埋設與焊接均必須牢固。梯子頂端的踏棍應與攀登的頂面齊平,並加設1~1.5m高的扶手。 使用直爬梯進行攀登作業時,攀登高度超過8m,必須設置梯間平臺。
「安全第一」建築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範(JGJ80-91)

十、作業人員應從規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陽臺之間等非規定通道進行攀登,也不得任意利用吊車臂架等施工設備進行攀登。 上下梯子時,必須面向梯子,且不得手持器物。

十一、懸空作業處應有牢靠的立足處,並必須視具體情況,配置防護欄網、欄杆或其他安全設施。

十二、 構件吊裝和管道安裝時的懸空作業,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①懸空安裝大模板、吊裝第一塊預製構件、吊裝單獨的大中型預製構件時,必須站在操作平臺上操作。吊裝中的大模板和預製構件以及石棉水泥板等屋面板上,嚴禁站人和行走。

②安裝管道時必須有已完結構或操作平臺為立足點,嚴禁在安裝中的管道上站立和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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