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訴案件中被公訴人因為心臟做過搭橋手術,拘留所不接收是不是就不能進行公訴了?

wo9686

這種說法是錯誤的。

該種情況,嫌疑人會被取保候審或監視居住。

“被公訴人”的提法不正確,既然是公訴案件,對方應是涉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經過立案偵查後,一般會進行拘留、逮捕,但如果因疾病無法羈押的,公安機關會對其取保候審或監視居住,雖然不羈押,但同樣是強制措施,不影響訴訟程序的正常進行。


判決後,視情況而定具體的執行方式。

法院審理後,如果犯罪情節輕微的,可以判緩刑,也就不需要收監羈押了。如果不符合判緩刑條件,必須要收監而其疾病又無法收監的,就會判其暫予監外執行,讓其保外就醫,待病情穩定後,而刑期又未執行完畢時再予收監。


沒有進行公訴的原因,無外乎如下情況。

如果公安機關沒有向檢察機關移送審查起訴,無非是不構成犯罪、沒有犯罪事實、犯罪已過追訴期、證據不足等情形,或撤案,或繼續偵查;如果公安機關已經向檢察機關移送審查起訴,而檢察機關沒有提起公訴,無非是犯罪情節顯著輕微,或犯罪情節輕微、但不需要判處刑罰,或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等情形,檢察機關會做出不起訴的決定。沒有進行公訴的原因很多,但全都是圍繞犯罪事實和犯罪證據的,與看守所接不接收嫌疑人沒有半毛錢關係。另外,無論是公安機關的撤案還是檢察機關的不起訴,按照法律規定,是一定要通知被害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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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yond1975

首先答案是否定的。當然要進行公訴!不起訴的情形包括:

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法定不起訴適用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2)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3)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4)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酌定不起訴:酌定不起訴,又稱相對不起訴或裁量不起訴。是檢察官根據起訴便宜主義對自己擁有的訴權的捨棄而決定不起訴。酌定不起訴的,必須是犯罪情節輕微,依照刑法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免除刑罰的。主要有以下幾點:

1、犯罪嫌疑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犯罪,依照我國刑法規定應當負刑事責任,但在外國已經受過刑事處罰的;

2、犯罪嫌疑人又聾又啞,或者是盲人的;

3、犯罪嫌疑人因防衛過當或緊急避險超過必要限度,並造成不應有危害而犯罪的;

4、為犯罪準備工具製造條件的;

5、在犯罪過程中自動終止或自動有效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的;

6、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輔助作用的;

7、被脅迫誘騙參加犯罪的;

8、犯罪嫌疑人自首或自首後立功的;

9、犯罪輕微又自首的或犯罪較重而有立功表現的。

(為了便於記憶,有以下記憶方法: 1.在國外受過刑事處罰 2.聾啞人、盲人 3.自首、重大立功 4.從犯、脅從犯 5.預備,中止 6.防衛過當、緊急避險。)

證據不足不起訴(體現存疑不起訴

,疑罪從無的原則):對於補充偵查的案件,人民檢察院仍然認為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訴的決定。前提是案件必須經過補充偵查, 沒有經過補充偵查的案件,不能直接適用。

具有以下情形:

(1)據以定罪的證據存在疑問,無法查證屬實的;

(2) 犯罪構成要件事實缺乏必要的證據予以證明的

(3)據以定罪的證據之間的矛盾不能合理排除的;

(4)根據證據得出的結論具有其他可能性的。

附條件不起訴的適用條件

根據刑訴法修正案第二百七十一條的規定,附條件不起訴制度的適用應符合以下條件:

第一,主體條件,適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第二,罪名條件,必須是涉嫌刑法分則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規定侵犯公民人身權利、財產權利或者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的輕微犯罪的犯罪,並且是依法可能被判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拘役或單處罰金處罰的犯罪。

第三,主觀條件,是行為人有悔罪表現;

第四,程序條件,是人民檢察院作出附條件不起訴的決定以前,應當聽取公安機關、被害人的意見。


北京冠領律師事務所

是肯定要進行公訴的。被告人因為身體原因沒法被拘留,這只是從身體角度來說執行不了刑事拘留,但是強制措施還有取保候審和監視居住,一般會更換成這兩種來執行強制措施。

當案件到法院審判的時候,判決也會按照實際的案情予以判決,在判決後如是實刑,就會先予以被告人保外就醫,當被告人身體康復後,還是需要到監獄去坐牢。

如果法院判決緩刑的話,在緩刑期限內不犯罪即可。

一般這種被告人身體有疾病的情況,法院都會考慮這個問題,在刑期問題適當讓步,但是也會根據事實情況,該實刑還是實刑。


書曰曉風

首先糾正你一下,公訴案件屬於刑事案件,不是行政或治安處罰類案件,被公訴對象是涉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進入檢察院審查提起公訴階段被稱作為“被告人”,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被羈押的場所不是拘留所,而是看守所。其次,因為身體原因被看守所拒絕收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並不影響後續的刑事訴訟審判程序的正常進行,辦案機關可以對這類因為身體原因被看守所拒收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實施取保候審或監視居住的非羈押性強制措施,以保障案件的正常辦理和進入刑事訴訟審判程序。


臨港之鷹

這種情況下,完全可以進行公訴。犯罪嫌疑人因為身體疾病的原因,而不適合關押的,可以變更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到提起公訴的時候,仍然要出庭接受庭審。到判決的時候,是身體狀況的恢復情況而定。如果身體康復了,監所內執行刑罰。如果還是不適合關押,採取監外執行保外就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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