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示:城市病了,控制人口就能好嗎?

城是人的,和人一樣,它也會生病。

近年來,社會各界圍繞“城市病”的討論不少,一個流行的觀點是,當城市人口增加時,不可避免地會出現高房價、汙染和擁堵等“城市病”,因而在政策上常常會形成以控制人口數量來治病的思路。

但是,在空間均衡的狀態下,如果要把城市人口控制住,那麼,增長、和諧和宜居這三個城市發展的目標就必須要放掉一個——

城市經濟不增長可以減少人口流入;不宜居也可以減少人口流入;如果既要增長,又要宜居,建設卓越的全球城市,還想讓人不來,那就只有加大制度成本,這樣一來,不僅社會和諧的目標難以實現,還犧牲了平等和公正。

問題是,“人”真的是病症之源嗎?

啟示:城市病了,控制人口就能好嗎?

圖片出處:攝圖網

在日前舉行的“中國城市百人論壇2018年會”上,上海交通大學特聘教授、中國發展研究中心主任陸銘與來自上海海事大學的李傑偉兩位學者共同發表了題為《城市病:治病還是控人?》的研究成果,提出“有病治病,無需控人”這一核心觀點,引發媒體關注。此項成果全文將在《經濟社會體制比較》雜誌上刊發。

的確,城市病了,我們並不需要把“病”和“人”一起清理掉,好好治病即可。下面,我們就認真嚴肅地捋一捋這項研究,重新認識“人”與“城”的關係。

啟示:城市病了,控制人口就能好嗎?

雖然城市人多會帶來城市病,但是實證結果顯示,由於人口增加帶來的環境汙染和交通擁堵問題並不像人們想象的那麼嚴重。

換個角度來看,如果城市人口多到真的帶來了很嚴重的城市病,那就不需要通過行政手段來控制人口了。

我們先看兩組數據圖,更為直觀。

人多加劇汙染?

首先,對於城市人口規模帶來的後果,第一個印象就是人多加劇汙染。

但根據《城市病:治病還是控人?》,陸銘和李傑偉兩位學者收集了中國城市層面的汙染數據,在城市統計裡有八個指標,圖1的縱軸就是八個汙染指標,橫軸是城市人口規模,用常住人口總量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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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 城市人口規模與環境汙染 圖據《城市病:治病還是控人?》

結果顯示,這八個指標除了生活廢水與人口規模的關係是正的,且比較顯著之外,其他幾個關係都很弱,且相關係數不大。生活廢水一定與人多有關,但即便如此,相關係數也只有0.85,即人口增加1%生活廢水增長0.85%,說明生活廢水的排放有規模經濟。這也意味著同樣的一個人,在保持生活水平不變的情況下,居住在大城市時生活廢水排放反而是更小的。

更重要的是,圖1展示的僅僅是兩個變量的簡單相關性,如果在迴歸方程裡控制城市GDP和產業結構等指標,人口規模對汙染排放的影響便全部都不顯著了,包括生活廢水排放量。也就是說,即使在散點圖裡看到人多會增加生活排汙,其實也是因為人多的地方GDP的總量更大,是它帶來汙染排放,而不是人口數量。

所以,這項研究提出,人多會帶來嚴重的環境汙染或排放,這是一個大家腦子裡存在的並不正確的假象。

人多導致擁堵?

其次,我們常常覺得城市人多會帶來擁堵,但陸銘和李傑偉的研究結果顯示,人口帶來的擁堵並非如此嚴重。

啟示:城市病了,控制人口就能好嗎?

圖2:交通擁堵與城市人口規模的關係 圖據《城市病:治病還是控人?》

圖2表示的是擁堵與人口規模之間的關係。縱軸是高德公司發佈的擁堵延時指數,意思是上下班高峰時期“出行旅行時間/自由流旅行時間”,比值越高說明擁堵越嚴重,這裡是用2016年三季度到2017年二季度日均擁堵指數計算的平均值。橫軸是用就業人口總數表示的城市人口規模。擬合線同樣很平坦,係數只有0.041,意味著就業人口增加一倍,擁堵指數只增加98個主要城市擁堵均值的2.5%(0.041÷1.64)。

也就是說,如果平均而言,一個城市在擁堵時期同樣路段的通勤時間是非擁堵時期的1.64倍,那麼,就業人口翻倍,這個倍數僅增加到大約1.68倍。而且圖中出現了三個高點——濟南、哈爾濱、北京,如果把這三個“奇異點”拿掉,這條線將變得更平。

由此可以推斷,濟南、哈爾濱、北京的擁堵一定是由別的原因所導致——比如濟南是一個狹長型的城市,而且濟南為了保護地下泉水,至今沒有通地鐵;北京則是出現了嚴重的職住分離、公共服務與居住分離、道路設計不合理、汽車數量未及時控制等諸多問題——如果把擁堵都歸結到人多這個問題上,並且大幅度減少城市人口數量,並不能減少多少擁堵。

所以,總結起來就是,每一個城市的擁堵有每一個城市具體的原因,當把這些問題簡單歸結為人多的時候,可能找錯藥方了。

啟示:城市病了,控制人口就能好嗎?

不難看出,雖然環境汙染、交通擁堵是典型的“城市病”,但研究證明,這些問題與人口並沒有非常強的關係,要治病不能簡單地通過控制城市人口來實現。

事實上,城市化不管是從農村進城,還是從小城市到大城市,或者反過來,其實都是人的選址問題。選址最基本的邏輯就是,只有當流動人口在這個國家的任何地方生活效用都一樣時,流動才會停下來。

畢竟對美好生活的嚮往,是每個人用腳投票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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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出處:攝圖網

另一個問題是,雖然城市可以提供更好的教育、醫療等公共服務,但服務的不均等又帶來諸多不和諧。

《城市病:治病還是控人?》認為,從供給側改革的角度來看,如果能增加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的供給,則能夠使城市人口在接近潛在最優規模的路徑上,實現經濟增長、社會和諧、城市宜居三個目標的共贏。

這裡需要指出中國的大城市歷來存在的一個問題——規劃往往滯後於實際。

陸銘和李傑偉在研究中提到,以上海為例,上世紀90年代末制定過一次2020年規劃,當時規劃的人口是1850萬,但今天還沒到2020年上海已經有2400多萬人了。

雖然常有人說城市總規並不具有約束力,歷史上都是被突破的,但總規公佈後,基礎設施、公共服務往往都是按照總規中的人口規劃的。如果人沒有控制住,但是公共服務、基礎設施控制住了,我們就會在城市裡到處看到由於人口事先沒有被準確預測而留下來的城市管理後遺症——比如上海的地鐵6號線,車體短而窄,幾乎開通第一天就開始擁擠,這不能不說與規劃滯後有關係。

【五點建議】

根據陸銘和李傑偉的研究,出現城市病,只需要“有病治病”,無需控人。同時,為了實現城市發展、宜居、和諧三個目標的共贏,他們還提出了幾點建議:

第一,更為科學地預測城市人口增長趨勢。為此,應打破城市“承載力”的傳統思維,拋棄武斷的人口數量控制目標,而代之以更為科學且柔性的人口預測數量。

第二,以科學的實有人口規模預測為基礎分配城市建設用地總量,並根據實際需要動態調整土地供給總量,適度允許土地用途動態調整。土地用途調整應該以市場信號為引導,適度允許工業用地、商業用地和住宅(包括租賃住房)用地之間的相互調整。

第四,逐步降低大城市人口落戶門檻。各種技能的勞動力如果能夠在城市中工作,那麼他們就在為城市的發展做出貢獻,就應該平等地享受公共服務。

第五,通過市場和政府多種力量,共同為低收入群體提供更多安居條件。在不妨礙城市發展的前提下,城市應該為低收入群體保留一些原本合法的建築,無論是老舊建築還是地下室。同時,需要通過建設保障房、廉租房等為城市新移民創造低成本居住的安居條件。

文字丨餘蕊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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