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老賴後,怎樣解決民間借貸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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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度信用淺談:遇老賴後,怎樣解決民間借貸糾紛?

六度信用六度君發現無論小錢大錢,很多人都經歷過被老賴欠錢不還。

現在流行的一句話是,欠錢的是大爺,借錢的是孫子。

遇到老賴後,最讓人頭疼的就是,三番五次去催討,他總以各種理由推脫,或者躲貓貓不見人。面對這樣的借貸糾紛,我們該怎樣解決呢?

六度信用談妥協協商,老賴成大爺

如果數額不是過大,很多人都不願走上打官司這一步,一般都會採取協商的辦法解決。

但面對老賴,一般協商的結果是什麼呢?

就是把老賴當成大爺供起來,千百討好萬般順從,只為讓他還錢,箇中不僅要賠千百次笑臉,還要忍受老賴自以為大爺的言行。相信這也是很多銀行把一些債務人當成祖宗供起來的原因吧。

這種忍氣吞聲的方法,最終也許還是有可能要回欠款的,有成本低不容易激化矛盾的有點,但其週期長、效果差也是顯而易見的,還不還錢全看老賴一時心情。

六度信用談仲裁訴訟,老賴成孫子

有很多老賴之所以敢欠錢不還,是拿準了債權人不想把事情鬧大,不想仲裁或起訴。其實對於數額過大的借款來說,起訴不失為一個快捷有效的辦法之一。

仲裁一般是當事人根據他們之間訂立的仲裁協議,自願將其爭議提交由非司法機構的仲裁員組成的仲裁庭進行裁判,並受該裁判約束的一種制度。

仲裁和訴訟是並列的兩種打官司的方式,如果借款合同雙方當事人想將雙方糾紛交到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需要在借款合同中選定具體的仲裁機構,一旦選擇仲裁,就排出了法院對雙方糾紛的管轄權。

訴訟針對民間借貸糾紛可以通過最終提起訴訟來解決,經過一審,不上訴的可申請執行,上訴的啟動二審程序後可申請執行;文書生效後也可申請再審啟動審判監督程序,再審期間不中止執行,視審理情況(是否改判或撤銷原判等),再執行迴轉或重新訴訟等。

六度信用小結

面對欠錢不還的老賴,除了採用上述方法,還可以申請人民調解、強制執行公證、訴訟調解和仲裁調解等方法迫使老賴履行還款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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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錢容易,要錢難!遇老賴後,你不僅是要單純地向借款人催債,而且還應立即到法院起訴,並申請財產保全。時間就是金錢,否則,就可能人去財空,什麼都沒了。

首先,要清楚案件由哪家法院管轄。民事訴訟法規定了‘‘原告就被告’’一般地域管轄原則,即對公民提起訴訟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同時規定了四種例外情形,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一)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係的訴訟;(二)對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係的訴訟;(三)對被採取強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訴訟;(四)對被監禁的人提起的訴訟。

其次,提交訴狀和證據。訴狀中應寫清一些內容:1、放款人和借款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繫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繫方式;2、陳述主要的婚姻狀況、離婚理由以及訴訟請求;3、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同時,特別是要提交相關證據證明雙方存在借貸關係。

再次,申請財產保全。積極向法院提供借款人的財產線索,將借款人名下的房產、車輛、存款以及其他財物進行查封、凍結和扣押。如果,萬幸能封到了東西,你的借款也就有保障啦。

另外,要及時啟動執行程序。在裁判書生效後,要立即向法院申請執行,將已經查封到的財物及時變現,抵作借款。在尚不夠時,積極提供被執行線索,法院會通過限消費、限出行、查封、扣押、凍結,以及將被執行人拉入黑名單等措施,搜尋被執行財產,迫使被執行人履行義務。

當然,你還要積極主動和借款人聯繫,督促借款人還款。人的能量是巨大的。聯繫到後要和借款人充分協商,他也許會將備不時之需的餘財拿出來,也許會到其他地方週轉一下,想到辦法還了你的錢。  




欣見法官

由於面子人情,還是借貸利益關係,人間自古有之,對心懷不軌的老賴必須建全法律法規嚴懲,一但發現糾紛有法可依,違法必究,特別是法院法官要公正執法,專門設立當事人投訴機構,對辦案不力,徇私枉法的法院法官降級到開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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