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親被人毆打,傷情鑑定結果為輕傷一級,現在打人的那個取保候審,現在要怎麼處理?

薛文康

首先,民事賠償是否完成?

你父親被打傷,首先要要求打人者給予賠償,這是你們的權利,並且是打人者必須要承擔的義務。民事賠償可以雙方自己談,也可以要求辦案機關給予調解解決,賠多少,根據受傷者實際情況而定,可多可少,只要雙方沒有意見,就可以簽訂賠償協議。


其次,取保候審是否合理?

打人者如果有嚴重疾病,無法羈押,或者是正在懷孕及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那麼,取保候審是符合規定的。但是,如果沒有上述情況,也沒有進行民事賠償,而且還是輕傷一級,取保候審的合理性就值得推敲了。一來,沒有賠償無法徹底體現打人者認罪悔罪態度,是不符合取保候審條件的;二來,如果打人者取保後潛逃,那麼,這個責任誰來承擔?被打者的合法權益如何維護?因此,如果存在上述情況,要向辦案機關提出異議,要求對打人者收監。


最後,按照法律程序進行即可。

如果打人者已經進行了民事賠償,被打者也對其進行了諒解,那麼,就沒必要計較其是取保還是羈押了,畢竟“冤家宜解不宜結”,和諧社會嗎。按照訴訟程序,案子會有兩種處理結果:一是起訴到法院,最後十有八九是判緩刑的,因為你們已經和解了,在這個過程中,基本就不會有你們什麼事兒了,該上班上班、該生活、生活;二是在檢察院階段做相對不起訴,就是構成犯罪,但情節輕微,不再起訴了。這個過程中,檢察院會送達給你一份不起訴書,徵求你的意見,因為畢竟已經和解了,多數被害人是沒有意見的,還是那句話,和諧社會嗎。


個人觀點,歡迎大家關注、留言。


Beyond1975

毆打他人造成輕傷的,就構成了故意傷害罪,根據《刑法》第234條的規定,可以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這也就是說,打人者已構成了犯罪,應當受到刑事追究。

現在打人者被取保候審,這只是履行一下法律程序,並不能說免除其刑事責任。因為刑事案件一般分為三個階,即偵查階段、審查起訴階段、審判階段。你要問現在怎麼處理?那就看案件具體在哪一個階段了。

一、案件在偵查階段,那麼就屬於公安機關偵查,收集有關證據,待材料整理好後,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就移交檢察院審查起訴。

二、案件在審查起訴階段,人民檢察院受理案件後經過審查,如果認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可以退回給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但是退回補充偵查不能超過兩次。如果認為事實,清楚證據確實的,就可以移交人民法院審判了。

三、案件在審判階段,人民法院收到檢察院的起訴書以及案件材料後,就按法定程序通知被告人以及被害人,送達有關法律文書並確定開庭日期。然後進行開庭審判並作出判決。



作為受害者的被害人一方,在第二個階段審查起訴階就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被告人賠償經濟損失。當然在整個的三個階段,被害人與被告人一方都可以進行民事部分的調解,調解成功後,對方雙方都有好處。調解不成的,被害人一方可以要求法院依法判決。


法重情深

既然打人者被取保候審,說明現在你們的案子已經被司法部門立案處理,那就等著最終司法結果吧,如果你還是不放心,那就聘請一個律師,讓專業人士幫助你處理。

不知題主的最終意思是什麼?是想讓打人者受到法律的制裁,還是取得相應補償。讓我們看看致人輕傷一級的法律後果,輕傷一級屬於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一款規定故意傷罪中的輕傷,處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輕傷一級,量刑標準其準刑在一至二年,一般可以選一年半左右,結合其他量刑情節,增減刑罰。

至於受害人的民事賠償也可以同時提出,打人者受到刑事制裁的同時也要民事賠償的,但現實中有可能打人者會私下同受害人商量在民事賠償的同時取得受害者的諒解,從而減輕自己受到法律責任。如今對方採取了取保候審,取保候審就是採取保證的方式,讓犯罪嫌疑人(被告)回家等待開庭審判。不代表沒有事情了。

總之,要相信法律,不要一時衝動打回去,那你就要受到法律制裁,當然如果找一個律師幫助你,相信會有更好的結果。


保定鄉愁

首先,輕傷一級已經構罪,因為不清楚你說的具體案件情況,這裡按照普通的故意傷害犯罪案件分析。一般來說,故意傷害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取保候審,大多是積極賠償了被害人,和被害人達成和解,這個時候辦案機關可以將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這種結果作為被害人方是參與的、認可的,也應該不會出現你這種疑問。而且多數情況下,沒有賠償被害人,辦案機關也不會對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的。

第二,如果犯罪嫌疑人有不適宜羈押的疾病,比如嚴重高血壓等,這時候一般也會對其取保候審,不會進行逮捕。

第三,還有可能就是犯罪嫌疑人在定罪證據方面有爭議,有可能證據不夠確實充分,也就是說犯罪嫌疑人有可能脫罪,這個時候辦案機關一般也會對其取保候審,防止錯捕造成國家賠償。

根據你的描述,應該出現了上述第二、第三種情況,或者其他一些特殊情形。這時候,作為被害人方要和辦案機關聯繫,問問為什麼要對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要表達要求賠償的要求。因為作為被害人,在刑事訴訟中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要求犯罪嫌疑人承擔賠償責任。對於辦案機關的取保候審措施不認可的話,要積極提出向辦案機關提出異議,也可以向公安機關的同級檢察機關偵查監督部門提出異議,要求檢察機關對公安機關進行監督。

總之,目前要做的是首先搞清楚為何取保候審,積極提出賠償要求。當然,在案件到達檢察機關和法院階段,他們也會主動聯繫被害人詢問你們是否要求賠償的。


有才雜貨鋪

悟空問答,您問我答。

本不想作答,但看了很多答案,大多沒有回答正題上去,更有三觀不正者,勸樓主報仇,看熱鬧心態可見一斑。樓主冷靜,我幫你分析下:


輕傷一級,符合立案標準,由於你也沒說案件性質,我就以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一款故意傷害罪來分析。

既然犯罪嫌疑人已經被辦理取保候審強制措施,證明案件證據已基本取實。

下面我們來分析辦理取保候審條件: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通俗來講,辦理取保候審的話,此案件可能符合以下條件:

一、此案件已調解,犯罪嫌疑人賠償到位且獲得受害人諒解。可以先行辦理取保候審,後期取保直訴。既然樓主在這裡問這個問題,明顯不符合這一項。

二、雙方均有過錯,不能因傷而定,現在我們的誤區是傷重有理,但法律最主要體現公平性。如果雙方都要處理的話,因你父有傷暫無法執行行政拘留,把對方羈押的話,明顯有偏頗。所以辦理取保候審。

三、按各地檢察院政策,有的檢察院對此類案件認定犯罪情節輕微,不予批捕。如果羈押,須向檢察院提請批准逮捕,不批捕的話會扣績效分。當然這個是按各地政策。

四、受害方獅子大開口,要的賠償費高,嫌疑人願意出錢但出不起這麼多錢,2013最高檢下的文,將醫藥費的1.5—3倍押至司法機關,後期隨捲起訴,用於判決賠償,可以辦理取保候審。我沒其他意思,就事論事,因樓主所提供事因有限。

五、客觀原因,重大疾病或傳染性疾病,又或者因羈押期限已到,在偵查期限內無法辦結,但有犯罪嫌疑,無法釋放,只有辦理取保候審。

所以樓主現在要做的就是等待,案件進入程序誰也不敢超期,取保後,下一步就是提請起訴至檢察院。樓主該工作工作,該生活生活,不必糾結於取保候審,真有罪最後也會判實刑。

另告訴樓主,輕傷一級去諮詢下社會機構能否評殘,會提高民事賠償額度。

手打半個小時,希望對你有幫助。也可以關注私信我,樂意幫您解答。


小張亂彈

取保候審不怕,他能出來不代表他沒事了。同時,你沒有說明你父親被打是對方主動挑事還是你父親挑釁對方正當防衛導致的。普法君就此囉嗦幾句:

1、你父親被打原因是什麼?



雖然你父親被打致輕傷,但你沒有說明原因。比如:對方是涉黑團伙為收保護費故意找茬打你父親嗎?

對方是在路上不小心擦掛車子把你父親打傷嗎?

對方是喝醉酒跟你父親吵架而動手傷人嗎?

還是你父親平時就愛打架,經常欺負這個人,最後對方忍無可忍奮起反抗,過失將你父親打傷?

如果這些問題不闡述清楚,他人不好給你建議哦。因為,打架事件發生的起因、經過不說明,確實讓人不好下定論。

就如上面我列舉的問題,如果對方是涉黑團伙,他被取保候審就有問題;

如果是你父親主動出手挑釁別人,對方是正當防衛時不小心傷著你父親,對方完全可以取保候審啊,沒任何問題啊……

2、全國掃黑除惡時,沒有哪個警察敢徇私枉法

題主注意沒有,前幾天,全國公檢法司四部門聯合發出掃黑除惡最強宣言:3月1號之前,為非作歹、橫行鄉里、欺霸百姓的不法之徒,以及為他們提供保護傘的枉法之徒,儘快前去公安機關投案自首,或許還有輕判機會。

如若不然,3月1號之後,公檢法司聯合行動起來時,不論任何人、任何組織,只要你涉嫌違法犯罪,統統進去……

看見沒?這裡面就涉及到黑惡勢力保護傘,誰能給他們提供保護?個別司法幹警、職能部門幹部唄!

回到問題本身,你父親受輕傷,應該來講不是很嚴重的刑事犯罪,除非當事雙方打架的背後有其他隱情。

為這點小事,在這個風口上冒天下之大不韙做些不可理喻的事情,那些警察怕是沒那麼傻吧……

現在是互聯網時代了,警察也不傻的,真的很明顯的偏袒向哪一方,被人家一個帖子髮網上,憑警察那個身份,秒秒鐘爆紅……

真的犯不上。

3、聘請專業律師跟進吧

普法君建議題主請個律師幫你出面解決問題。

律師整天吃這碗飯,警察羈押的那些流程他們門清著,明顯的徇私枉法,在現在這種社會環境下他們肯定不敢。

既然能取保候審,證明這個事件應該不是很惡劣的事情,當事人取保後不會對社會造成其他傷害。

現在你要做的,就是療傷、賠償問題,賠償到位後,給對方出具一份諒解書吧,你的這份諒解書對於對方的審判能起到很大作用。

有了律師幫忙,你別擔心對方是否取保候審後怎樣,而是能讓自己心裡更有譜,接下來該怎麼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爭取最大利益。


普了次法

故意傷害輕傷一級,本來量刑就不重,現在嫌疑人已經取保候審,這種情況下法庭就可能判緩刑,建議你跟對方或者通過偵查機關、檢察機關跟對方協商賠償事宜,能拿到適當的賠償就可以了,畢竟對方也想取得你父親的刑事諒解書,減小判實體刑的風險。如果你通過附帶民事訴訟的話,賠償金額也許不如自己協商得到的多,而且拿到的是現金,訴訟的話拿到現金的時間就不好預測了


貴州張律師

被毆打,輕傷一級,是刑事案件。

被告人現在是取保候審,證明案件在走刑事司法程序!取保候審是強制措施之一,被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12個月。案件會有以下幾種可能。

1,偵查階段的處理情況:公安機關辦理取保候審,但是在偵查階段,證據不足,也就是說偵察機關就不往下走程序,不會向檢察機關移送審查起訴。因為並不是所有的案件都證據確實充分,並不是每個刑事案件都走到被法院判決的地步。如果偵查機關認為案件事實確實充分,會將案件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2,審查起訴階段的處理情況: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認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經過退回偵查機關補充偵查兩次仍舊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可以對案件做出不起訴處理,也就是存疑不起訴。或者認為情節輕微,可以不按照犯罪處理,可以做出相對不起訴。或者做絕對不起訴,也就是案件不構成犯罪。檢察機關審查認為構成犯罪,會向法院起訴該案件的。

3,審判階段。法院可能做出兩種判決:一是有罪判決,你父親可以同時提出民事附帶刑事訴狀,要求被告賠償因被毆打所支出的藥費,護理費等等損失。法院會同時對你父親的訴請做出判決。另外,法院若認為案件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會作出無罪判決,這個時候的民事訴請也得不到支持。

無論是有罪判決還是無罪判決,你父親作為被害人均有權在判決收到五日內請求公訴機關,也就是檢察機關抗訴,是否抗訴,依賴於檢察機關最後的決定。

無論如何,希望你父親與被告人達成和解,這樣在對方得到從輕處罰的同時,你父親可以多得一些賠償,或者得到賠償能快一些!有的被害人,因被告無賠償能力或者壓根不賠,得不到賠償款,執行也不是大家想象的那麼容易!

最後祝你父親被毆打的這個案件,他能早日得到賠償!


風和日麗qhd

案件已經進入刑事訴訟程序,不用過於擔心,對方該負責的跑不掉。

一,輕傷一級,說明對方已經涉嫌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致人輕傷,法定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取保候審是強制措施之一,不代表不追究其法律責任,也不代表其最終會判緩刑。

三,輕傷害案件,公安機關和檢察院等,一般都會詢問雙方意見,看是否同意調解,也會建議犯罪嫌疑人方先行賠償,先行賠償對犯罪嫌疑人量刑是有益處的。但賠償損失只是履行民事責任,不會影響追究其刑事責任的。



四,若對方不願意先行賠償,也不用著急,你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法院會根據你的實際損失,判決犯罪嫌疑人賠償醫藥費等。你需要做的就是保存好醫藥發票等證據,書寫一份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審查起訴階段交給檢察院,可以去網上找模板,也可以找律師幫你擬一份。


難得湖塗先生

關於這個問題,大家都有自己鮮明的觀點,而且談的都很細緻全面,結合實踐工作,我再從受害者的角度談一下還需要注意的幾個問題:

一是作為受害人一方需要關注犯罪嫌疑人被採取取保候審強制措施是否符合《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之規定的四項內容。(很多答案都已經涉及該內容,不在此贅述)

二是作為受害人一方是否對人體損傷鑑定結果認可,如果不認可,可以根據《刑事訴訟法》或者《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相關規定,向公安機關的主辦部門申請重新鑑定或者補充鑑定(如果重新鑑定後人體損傷程度改變為重傷,那麼不適宜對犯罪嫌疑人採取取保候審措施)。

三是作為受害人一方可以考慮案件下一步的走向。以本案為例,如果受害人對人體損傷鑑定結論及對犯罪嫌疑人採取取保候審強制措施無異議,且案件確係民間糾紛引起的一般故意傷害案件,不涉及尋釁滋事等情節,那麼在實踐中,偵查機關可以對本案進行調解,案件雙方當事人在自願的基礎上,可以進行協商,並對賠償條件達成一致,在偵查機關的主持下出具正規的調解協議文書。那麼,作為受害人要考慮好是否與嫌疑人一方進行調解,賠償的數額是多少,賠償的依據是什麼等等情況。即使調解未達成協議,後期進行訴訟程序過程中也需要向檢察院、法院提供相應的憑證作為判決賠償的依據。

四是作為受害人一方要避免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審期間再次對自己實施傷害。

根據新修訂的《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九條之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可以根據案件情況,責令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項或者多項規定:

(一)不得進入特定的場所;

(二)不得與特定的人員會見或者通信;

(三)不得從事特定的活動;

(四)將護照等出入境證件、駕駛證件交執行機關保存

在實踐中,可能會出現了一些被取保候審人員對案件的證人、受害人採取一些干擾正常生活的報復手段,甚至是採取威脅、利誘、暴力手段阻礙案件的正常偵查審理。作為受害人遇到此類情況要及時收集相關證據,並告知做出取保候審決定的偵查機關,同時可以申請偵查機關對被取保人員進行限制,或者改變取保的強制措施,以確保自己的合法權益。偵查機關會根據情況對被取保候審人員進行傳喚,訊問相關情況,如果情況屬實可以對其進行訓誡並限制其不得與特定人員進行接觸,情節嚴重的可以改變強制措施,對嫌疑人採取羈押的方式。同時,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對被取保人員的保證人進行相應的處罰,或者對交納的保證金進行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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