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接“一帶一路”開闢經濟發展新藍圖

上合組織邁入新時代——解說(2)

王文 劉典

早在2013年,習近平主席提出了“絲綢之路經濟帶”和“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的國際合作倡議,為絲綢之路沿線各國的互聯互通和經濟合作提供了平臺。自2001年成立以來,上海合作組織(下面簡稱“上合組織”)發展至今已經成為歐亞地區解決經濟、政治、軍事等一系列問題的重要組織,以往上合組織主要以安全合作為核心內容,但出於成員國發展需要也越來越注重發展經濟等綜合關係。

上合組織發展與“一帶一路”國際合作倡議相互促進、協同發展

自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以來,國際經濟復甦緩慢,受國際經濟形勢影響,上合組織各成員國經濟增速普遍放緩,在此背景下,成員國愈加認識到加強區域經貿合作的必要性,未來“一帶一路”建設與上合組織相關國家的戰略對接對於實現“一帶一路”國際合作倡議具有重大的推動作用,並能夠為上合組織深化區域經濟合作提供了新的動力。上合組織為“一帶一路”建設提供了平臺和機制支撐,可以更好地促進中國與相關國家在基礎設施建設、貿易投資、能源合作等領域展開合作,共同走向互利共贏、共創共享的新時代。

1.上合組織在“一帶一路”建設中處於重要的戰略地位。

習近平總書記在提出“一帶一路”國際合作倡議後曾多次表示,“一帶一路”建設不設新的組織,不建新的機制,要充分發揮上合組織等已有機制的功能和作用,推動“一帶一路”建設中的務實合作。中國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外交部、商務部聯合發佈的《推動共建絲綢之路經濟帶和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的願景與行動》“關於合作機制”中明確“強化多邊合作機制作用,發揮上合組織等現有多邊合作機制作用”,藉助這些機制加強和深化與沿線國家交流,以推動廣泛合作。在已經明確和強化的“十大”合作機制中,“上合組織”被置於首要突出位置,表明上合組織在“一帶一路”國際合作倡議中處於重要的戰略地位

2.上合組織為建設“一帶一路”國際合作倡議提供了一定的機制保障。

第一,上合組織已經初步形成對話、研究、決策機制。在上合組織框架內,政府首腦會議是經濟問題的主要決策平臺,經貿部門高官會為政府首腦決策提供政策建議,財長、央行行長和審計領導人會議著力推進成員方在金融領域的合作。此外,上合組織還舉辦聖彼得堡經濟論壇、歐亞經濟論壇(西安)、貝加爾湖國際經濟論壇、工商企業家論壇、工商展覽會等,以促進交流和達成共識。這些不同級別的工作平臺為上合組織框架內成員方對話、協商、研究、決策提供了渠道,以便各方達成共識、協同合作。

第二,上合組織已經形成多種有關經濟合作的指導性政策體系。其中包括2001年9月上合組織首次總理會晤期間達成的《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政府間關於區域經濟合作的基本目標和方向及啟動貿易和投資便利化進程的備忘錄》;2003年通過的《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多邊經貿合作綱要》;2011年通過的《上合組織進一步推動項目合作的措施清單》;2015年7月在俄羅斯烏法舉行的峰會通過的《上海合作組織至2025年發展戰略》。在這些政策綱要的指導下,上合組織初步具備了推進經濟合作的方針和路線圖。

第三,上合組織逐步推出了若干法律法規,使成員方合作趨於正常化、法制化。2007年簽署的《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政府海關合作和互助協定》、2014年簽署的《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海關關於發展應用風險管理系統合作的備忘錄》和《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海關執法合作議定書》,為促進貿易和投資便利化提供了法律保障。

第四,上合組織組建的兩個非政府機構——實業家委員會和銀行間聯合體,是上合組織的投資合作平臺,主要負責推動實業界和金融界積極參與落實中亞地區的大型聯合投資項目,尤其是基礎設施建設、基礎經濟部門、高科技領域、出口型經濟項目。2014年上合組織銀聯體理事會通過了《關於加強金融合作、促進區域發展措施計劃》,以協同成員方應對複雜的金融形勢。

第五,上合組織已經形成多元化的投資領域。上合組織主要依託項目促進投資和合作,並且與實業家委員會、銀行間聯合體緊密結合。從主要投資領域來看,從交通、電信、現代技術、農業、能源等領域,到創新與節能、貿易與旅遊、科技、金融、銀行、替代能源利用等,上合組織正逐步擴大經濟合作領域。

3.“一帶一路”建設需要充分利用上合組織平臺。

“一帶一路”所倡導的合作理念與“上海精神”理念高度契合。“一帶一路”國際合作倡議倡導“和平合作、開放包容、互學互鑑、互利共贏”的合作理念,“上海精神”強調“互信、互利、平等、協商、尊重多種文明、謀求共同發展”的理念,因此二者間的合作理念可以相互融合。理念上的契合,使上合組織框架內開展的安全、經貿、人文合作,更易於實現與“絲綢之路經濟帶”“五通”的對接合作。

上合組織是“一帶一路”,特別是絲綢之路經濟帶建設較為現實可行的抓手。當前“一帶一路”涉及亞歐板塊陸海沿線60多個國家和地區,其中,東亞是中國傳統且主要的經貿往來區域。上合組織其他成員和觀察員共11國與中國的傳統經貿聯繫相對薄弱。而且,絲綢之路經濟帶所覆蓋的陸路地區安全形勢不容樂觀,民族宗教文化各異,市場機制、法律法規不健全,企業經營風險較大等,由此,如何推進“一帶”建設是擺在面前的現實問題。上合組織業已形成的經濟合作平臺與機制,為提高相關國家合作效率、推進“一帶一路”建設提供了可能。

上合組織提供了各參與方發展戰略的對接平臺。目前上合組織相關國家已分別提出各自的發展規劃與戰略。中國致力於推動“一帶一路”建設;俄羅斯主導建立歐亞經濟聯盟和推動“跨歐亞大通道”建設;哈薩克斯坦正在落實《2025年前戰略》和“光明大道計劃”;蒙古國提出“草原之路”戰略;印度致力於實施“季風計劃”。這些國家的發展規劃與戰略與中國的“一帶一路”倡議有契合之處。在充分研究這些戰略契合之處的基礎上,利用上合組織等平臺開展具體的戰略對接與合作,削減雙邊合作中額外的交易成本,可使各方在推進戰略對接的過程中實現互利共贏,協同發展。

上合組織與“一帶一路”國際合作倡議的對接和協調問題

上合組織是區域性國家安全組織,而非特定的經濟組織。上合組織的成立,為各成員國安全領域的合作搭建了全面的合作機制,打下了牢固的法律基礎,有助於各成員國合作共同打擊分裂主義、恐怖主義和極端主義等“三股勢力”,共同維護地區的安全和穩定。但是上合組織目前的發展距離《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多邊經貿合作綱要》設定的在2020年實現“貨物、資本、服務和技術自由流動”的目標還較遠。

上合組織框架內融資困難。隨著“一帶一路”倡議向縱深推進,上合組織對資金的需求進一步擴大。通過“絲路基金”、中國—歐亞經濟合作基金等金融平臺,中國可以部分解決上合組織成員國的投資需求。不過,上合組織缺乏自己的融資平臺,限制了上合組織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戰略對接進程。

貿易和投資壁壘阻礙了上合組織和“一帶一路”的發展。上合組織成員國已經簽署了多邊經貿合作綱要及推進項目合作措施清單,但落實情況不理想。成員國市場準入設限較多,通關效率較低等,阻礙了商品、技術、信息和人員在成員國之間的流動。這要求上合組織順應經濟發展和區域合作的趨勢,儘快建立貿易和投資便利化機制。

上合組織各國發展戰略對接進程緩慢。上合組織成員國大多處於國家建設和社會轉型的關鍵階段,並制定了相應的發展戰略。然而,“一帶一路”建設除了與哈薩克斯坦“光明之路”計劃取得明顯進展外,與其他成員國戰略規劃的對接進程相對滯後。這說明上合組織須要做好“一帶一路”與上合組織成員國戰略對接工作,充分發揮各國資源、技術、人才、資金等方面的比較優勢,實現區域經濟整體效益的提升。

助推“一帶一路”建設,上合組織還需掃清諸多障礙

第一,繼續探索與漸進完善上合組織經濟發展目標與思路。上合組織建立的初衷和發展動力源自安全合作,面對“一帶”沿線嚴峻的安全形勢,上合組織仍然肩負艱鉅而繁重的任務。過度強調經濟功能,可能使上合組織的主旨發生偏差,然而在“一帶一路”推進機制的孕育階段,上合組織依然可以為“一帶一路”建設提供抓手。但是上合組織的經濟合作不是全面鋪開,而是抓住要害、重點推進,著力於與各國規劃思路的有效對接,以使上合組織有限的資源能夠發揮更大的效應。

第二,健全經濟合作的組織機構與機制。上合組織已有的開展經濟合作的平臺目前主要依靠由政府間大型項目合作為支撐,實業家委員會和銀聯體也基本由各成員國官方機構組成,上合組織經濟合作機制有必要繼續向民間機構延伸,擴大實業家委員會和銀聯體的運作基礎,吸納民間機構參與,增強政策制定與民間跟進的協同性,以提高經濟合作的決策和執行效率。

第三,推進成立上合組織開發銀行和發展基金,對接亞投行等“一帶一路”金融機構,建構高效的融資與金融合作機制。自2008年金融危機後,2009年6月的葉卡捷琳堡宣言指出,上合組織須加強國際金融監管合作。面對目前上合組織內巨大的資金缺口,健全投融資體制是上合組織經濟合作的首要任務。配合國際金融治理體系變革和“一帶一路”建設,亞投行、絲路基金、金磚國家銀行等新興的國際投融資機制業已設立運行,上合組織可加強與其對接,以滿足建設資金需求。

第四,通過擴大上合組織成員,使其涵蓋更多國家,可以發揮各國多樣化的比較優勢,壯大區域經濟的合作潛力,拓展經濟一體化,進而帶動成員國經濟的發展。通過將“一帶一路”沿線國併入上合組織的預備成員國,推動上合組織內部經濟一體化的形成,使得上合組織不僅涵蓋中亞地區,又能擴展到南亞和西亞的其他經濟體,為“一帶一路”發展提供更為廣闊的平臺。

第五,作為“一帶一路”建設的一個支撐平臺,上合組織內部在一些重要事情或核心意識上達成一致,更有助於政策的實施。因此,推進上合組織內部互信及溝通對於“一帶一路”建設頗為有益。通過加強上合組織內部成員的合作,將各國利益相互捆綁,促進成員國間的政治互信和戰略溝通,促使成為中國拓展“一帶一路”經濟圈的重要推力。

(王文系中國人民大學重陽金融研究院執行院長;劉典系中國人民大學重陽金融研究院助理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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