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十堰一男子酒駕被查,扔下兒子抱起女兒就跑?

霍小姐的八卦爐

有人說:女兒是上輩子的小情人,兒子是上輩子的小情敵。

事件概況:

1.6月3日晚九時,十堰公安交管局五大隊民警正在立交橋下開展酒駕整治時,一男子駕駛白色富康車,見前方交警檢查欲逃跑,卻被交警攔下。

2.經過酒精檢測儀檢測,發現該男子有酒後駕車的嫌疑,正當民警讓其停車進一步檢查時,男子駕車企圖逃跑,結果與一輛出租車撞上了。

3.事故發生後,男子打開車門,抱起車內一名小女孩逃跑了,把一名大約六歲的男孩丟在車上。

4.民警趕到後,男孩在車裡嚇得直哭,民警只好將小孩帶下車。

5.然而這名男孩的父親離開後,卻一直未趕到現場,民警只得把小男孩帶到辦案點,由於孩子較小,也記不住家人的手機號碼,民警只得充當“臨時爸爸”兩小時。


6.在辦案點,因為孩子沒有大人看護,剛開始一直哭,民警又是給他倒水,又是給他講故事,好不容易將孩子情緒安撫下來。

7.後來民警還專門安排了現場一位女協警看護孩子。

8.因造成汽車逃逸,交通事故,事故處理,大隊民警也趕到現場,大約兩小時後,在事故處理民警的偵破下,終於將酒後肇事司機姚某,帶到了現場。

9.等姚某趕到現場後,男孩立即撲到他的懷裡叫“爸爸”。

10.男孩被領走了。目前案件還在進一步審理之中。


有人說:帶著兩個孩子還酒駕!!是親生的嗎?!

真是懷疑的。孩子鮮活的生命就捏在酒駕男的手中,岌岌可危。自己不想活,不能帶上孩子。孩子是無辜的,這麼不負責,為什麼把他們生出來呢?

有人說:女兒是搖錢樹,兒子是賠錢貨。

拒我分析,當時的他,在千鈞一髮之時肯定是順手抱的。也有可能他認為,男孩在困境中膽子大一些吧。至於“女兒是搖錢樹,兒子是賠錢貨”那是笑談。


有人說: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小和尚帶廟一起送。

也真是僥倖心理,能跑得掉嗎?現在不是20年前的交警了。酒駕造成的事故太多了。對酒駕者加重懲罰,是關乎所有交通人的生命安全的,國家這樣重視,目的是降低事故率。

有人說:喝酒就別開車,都說孩子“坑爹”,這回可是“坑娃”啊!

把孩子扔在車上自己跑了,這是一種什麼心理?難道兒子能替你頂罪嗎?這不由讓我想起了動物世界裡面的那些帶著孩子的母親,在千鈞一髮之際往往會丟下孩子自己去逃命的。當然,也有些母親會掉過頭來挽救孩子。終歸,逃命是本能反應。


酒駕交通事故逃逸處理辦法:

一般情況下,酒駕逃逸一方需要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可以並處15日以下拘留;如果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千島湖FIRST哥

只能說,他不是酒駕,是醉駕,還醉得不輕。

不要說什麼兒子還是女兒哪個更重要的話,在他的心中,兒子、女兒已及路人的生命都不如自己喝點小酒的感受來得重要。

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道理簡單,大家都懂,可總有些抱著僥倖心理的車主,喝了酒還敢以身試法。於是就出現了各種奇葩事:

🏌遇查當場喝白酒

雖然不能判酒駕、醉駕,但最後車主因危險駕駛罪被判拘役,罰款、吊銷駕駛證,且五年內不得申領駕駛證。

🏌被查酒駕猛灌水

真是異想天開,這麼短時間能有效果嗎?

🏌看到檢查快換人。

忘了有一種存在叫監控了吧?!

🏌遇檢查棄車逃跑。

和題目描述的事件有異曲同工之妙。看來這麼選擇的是前有古人,後有來者。只是對自己的體力盲目樂觀了吧?最後不還是被警察蜀黍追上了。

所以說,酒駕、醉駕的人的共同特點是對自己的智商估計過高。

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這並不是危言聳聽。去年我們這裡就發生一起母女倆雨夜被酒駕撞死的事,還有一路人受傷。司機還是死者認識的人。

要杜絕酒駕、醉駕,除了要增加查處頻次,還可以考慮增加一些花式處罰。這一點可以參考參考其他國家的成功經驗:

比如象新加坡:酒駕二進宮,鞭刑伺候;美國、加拿大:車上安裝酒駕監控設備,之後再酒駕車子都不同意;還有照顧病人、停屍房觀光遊、拉到幾十公里外走路回去等……


小黑小黑Luo

男子確實牛,醉酒開車走,隨車兒女帶,兩個皆年幼。


路遇查酒駕,檢測後開溜,慌亂把車撞,竟生歪念頭,熄火把車下,匆匆把女摟,逃得一溜煙,狠心兒子丟。

六歲兒子哭,稚臉淚雙流。民警沒辦法,帶往所裡留,又哄又是勸,總算笑臉有。一問三不知,民警發了愁。只好細排查,速把男子揪。


和尚雖然跑,其廟依然留。先從車著手,一環一環扣,狐狸再狡猾,也難逃獵手。男子終被逮,帶往所裡走。兒子見了父,撲上把腿摟:爸爸別喝酒,不要把我丟。

男子不值價,開車竟醉酒,還把子女帶,真是昏了頭,一旦出事故,恐遭閻王收,家破又人亡,一切付東流。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如此男子蠢,真是把格丟,多關他幾日,看他還敢牛!


平淡人生一帆順

我覺得這件事情的重點 不是他抱著女兒逃還是兒子逃吧!

而是他酒駕,且帶著兩個年幼的孩子——看報道也沒有提到孩子是不是都坐在後排且使用了兒童安全座椅?應該是沒有!

酒後駕車,未使用安全座椅,可能其中一個孩子在駕駛位或者副駕駛。

條條都是駕駛違規。

他不愛他的孩子,也不愛他自己,就別糾纏他是愛兒子還是女兒了。他誰都不愛!

真正的愛,是保護自己的兒女,保護自己。而不是明知道危險,把自己和子女置於這種不安全的境地——他是知道自己違規(違法)的,否則看見檢查不會選擇逃逸。

知法犯法,建議嚴懲!

也希望輿論關注安全,而非調侃男女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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