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時漢人的第一個孩子都會摔死嗎?

青雲映劍

年代久遠,只有野史傳聞,從人口學來看,有這現象,大規模可能性不大,但從戰爭催殘的思想留在民眾當中結果看,完全有可能。

蒙古對中原漢人實行等級管理,漢人為三、四等。北方漢人為三等,南方漢人為四等。每村駐紮一、兩戶蒙古人,蒙古人對漢人有“初夜權”。即漢人新婚娘子,必需給保甲蒙古人享受兩三天“初夜權”,之後才可以和漢人丈夫同房。

這個大面積為人傳播。在信息交通不發達時代,卻廣為人知,野史記載,應較真實。而從漢人較多,蒙古人較少等情況看。應該是,大部分地區實行,少部分地區漏網。

對比漢人歷史上的地位、思想。在南宋時代,漢人自上至下,骨氣盡失。恐懼蒙古人如晚清恐懼洋人,這點,野史皆有詳實。那時環境,漢人之命,抵不上一頭畜生。對比之下,值得可信。

反觀當今一些評論,總是以現在的社會狀態思考那時的社會現實。這根本就是個錯誤想法。而且,蒙古人統治中國,並非單純蒙古族統治,而是糾集大批“漢奸”、色目人等去管理更低層的漢人。

這點,我想起了有篇侵華日軍老兵回憶錄的文章。抗戰時期,兩三個日本兵就可以控制三、四千人的村莊,而且村民都畏懼不敢逃走。這些民眾,其實與一批鴨鵝差不多。而蒙元時代,經歷屠戮行為恐嚇的三、四等漢人,發生這種情況,完全可以存在。


憤怒野虎

我是薩沙,我來回答。

聽專家來說吧,初夜權是誇張了,但蒙古人隨意佔有姦淫漢人婦女是客觀存在的。

蒙古的制度是人分為四等,一等蒙古人,二等色目人,三等漢人(北方漢人),四等南人(南方漢人,遲於北方几十年才被征服)。

三等漢人和四等的南人,在蒙古人眼中豬狗不如,打死一個南人只要賠幾個錢而已。

蒙古王公曾經建議,為了防止漢人反叛,殺光張、王、李、趙四大姓漢人。好在當時元代朝廷也有少數漢官,拼死反對,解釋“漢人可以給你們做牛做馬”,這才沒有被屠殺。

人的性命尚且沒了,何談女人的貞操。

當時蒙古採用的是保甲制度,10戶一保,保長是蒙古人或者色目人(阿拉伯人)。

這些保長可以任意拿走漢人的財物,當然也可以搶走婦女。

其實,對於蒙古人來說,至少元代初期的蒙古人,壓根沒有貞操觀念。

以成吉思汗為例,他的第一個老婆就是他搶來的,後來又被人搶去強姦導致懷孕。

但成吉思汗將懷孕的老婆搶回來以後,不但沒有把孩子弄死,還讓他生下來當做自己兒子撫養,這就是大名鼎鼎的朮赤,欽察汗國的大漢。

在蒙古人看來,漢人既然是奴隸,霸佔他們的女人就是天經地義的事情。

當然,蒙古人也沒有到把每一個漢人少女貞操都搶走的地步,畢竟做事不能做太絕。

但保裡面漂亮的漢人少女,肯定優先由蒙古人或者色目人享用。

這不是野史,有著眾多歷史記載。

比如臨縣簡史就明確記載了一些漢人少女初夜被蒙古保長霸佔的事情。

其實這也不是孤立的現象。在俄羅斯的歷史中,也記錄了蒙古人搶走俄國少女貞操的慣例,當地人敢怒而不敢言。

還是以山西臨縣為例,因為蒙古人的暴行,導致出現兩種風俗。

第一叫做摔頭胎。

主要是新娘子嫁人前後,被蒙古保長糟蹋。男方家不能確認孩子是不是自己的,當年又沒有DNA技術,只能將孩子摔死,以保證血統。


第二叫做查門戶。

摔頭胎在元代後期就很少見了,但查門戶直到今天還有。

所謂查門戶,就是查看這家人有沒有狐臭。如果這家人有狐臭,普通漢人家庭會對他們敬而遠之,不讓他們承擔重要職務(村長),不讓他們參加重要祭祀,更不會和他們通婚。

原因很簡單,因為他們有可能是漢族婦女婚後,被蒙古保長糟蹋以後剩下的後代。

眾所周知,漢人幾乎是沒有體味的,更不會有什麼狐臭。

但草原上的蒙古人就不同,大部分都有濃重體味甚至狐臭。

而狐臭是會遺傳的,這就成為當年沒文化的漢人識別蒙古人後代的一種方法。

其實即便是蒙古人也沒什麼,關鍵在於這家漢族婦女是被蒙古人糟蹋以後的結果,性質就不同,會被認為是雜種(話糙理不糙)。

大家如果不相信薩沙說的話,自己去翻翻看山西臨縣縣誌。

其實這種狐臭不通婚的風俗,並不僅僅是在山西西部,還有陝西北部、河南西北部、寧夏南部、青海東北以及內蒙古河套地區也是曾經存在的。


現在淡化民族歷史問題,當年蒙古人的惡行都不給說了。

其實歷史就是歷史,存在就是存在,遮遮掩掩又有什麼用處。


薩沙

中華文明遺世而獨立,自黃帝以來,已歷4700多年。同時期的各個古文明早已湮滅,如今只有斷壁殘垣,長河落日,荒塚枯骨,見證著人間興廢。壽多則辱,其理所當。自古騷客多傷感,多吟黍離之悲。天道不仁,以萬物為芻狗。中國十分險惡的地緣政治環境,使得中國的亡國危機一直存在。國人不敢忘“南京之恥”,卻對多少個“長安之恥”、“北平之恥”無動於衷。我們把“半壁江山”說的太快,看的太輕,失去了歷史的沉重。

(故國回首:黍離之悲)

先民們不辭勞苦,築起文明與野蠻的分界——長城,歷代長城的總長度高達21196公里。除此之外,自商周以來,中原王朝頻頻對外發動戰爭。商王征伐東夷,取淮北地;周王南征六師既喪,昭王不返。然而,因南征挫敗而精兵為之一空的周王室,隨後又組建了六師繼續征討四方。軍國主義的周王朝,是用鐵血的征戰將自己從文明的腥膻中剝離出來,形成了文明的傲慢與偏見。文明的影響力所及,使得楚、秦、吳、越等邊遠民族都開始追認華夏始祖,以期擠入華夏文明圈,形成華夏共同歷史意識的自覺。

(共同的歷史記憶形成了民族自覺)

中原王朝強大時,周邊蠻族尚不敢起覬覦之心。然而王朝勢力中衰時,周邊蠻族開始衝擊中原的政治秩序。在一波又一波的遊牧民族的侵襲中,中原各地的諸夏國家形成原始的民族認同,華夏正是在抵抗蠻族的侵擾中才形成的超越了血緣關係的民族。

華夏民族作為文明開化最早的東亞民族,勢必會對周邊民族產生影響。蠻族雖然在輻射之內,卻在引力之外。

然而中國的征服與希臘、羅馬那樣的殺人越貨的強盜行徑不同,中國繼承了周王朝時“義利之辨”,國家對“四夷”師出無名往往會遭到嚴厲批評。

周穆王討伐犬戎就被批評勞民傷財,窮兵黷武。現在也有人認為漢武帝反擊匈奴是得不償失,實際上也出於同樣的心理。

對於蠻族征服戰爭,中國人很少以滅族收場,多委以自治,以保存當地的酋長統治秩序換來名義上的宗主地位。如唐太宗自得於“天可汗”的地位,卻引狼入室,直接造成了後來唐王朝的傾頹。

(周穆王征伐犬戎)

因此,華夏民族常“養虎為患”,“斬草不除根”,慘遭蠻族背信棄義,倒戈相向。西晉王朝的滅亡,唐王朝的衰亡即是一例。現代人總以民族平等的角度來闡述彼時的民族野心家背叛華夏的身不由己,實則是掩耳盜鈴。

文明與野蠻的分野自古已明,那是用華夏先民的鮮血築就的城牆守衛的。華夏民族的這種“義高於利”的文化性格,使得中國在面對蠻夷國家時有傲骨。“中國不言敗”,堂堂正義之師,怎麼可能會敗?

孔子對蠻夷的要求也不高,“裔不謀夏,夷不亂華”。華夏文明崇尚的“和”文化,沒有除惡務盡的性格屬性,造成的後果即是魏晉南北朝時期的民族慘遭塗炭;後繼的唐王朝依然不改初衷,熱衷於名義上的宗主權,終於引發了安史之亂,使得東北遊牧民族坐大,四方不安。宋人承其弊,比方遊牧民族虎狼之心日盛,終於招致了崖山之戰,亡國之禍。

(南宋覆亡:崖山海戰)

元朝建立後,盛行民族壓迫,以夷亂華。說出“馬上奪天下,不可以馬上治”的忽必烈卻並沒有實際的動作,為了應付龐大的戰爭開銷,極盡搜刮之能事,漢地飽受剽掠之苦。

在文化上,元朝統一中國後,罷廢科舉,基本堵塞了漢族地主知識分子入仕之途,直到仁宗皇慶二年(1313年),科舉才開始恢復。

在軍事上,蒙古統治者於諸要衝之地,設兵鎮戍。全國統一後,忽必烈命宗王將兵鎮守邊徼襟喉之地。河洛、山東一帶為天下腹心之地,以蒙古、探馬赤軍列大府以屯駐之。江、淮以南,直到南海之地的名藩列郡,以漢軍及新附軍戍守。

在政治上,各州縣達魯花赤必須由蒙古人擔任,若蒙古人中無此種人才,可從色目人中選用,漢人不得錄用。

為防止各族人民的反抗,元朝統治者大肆搜刮民間兵器。禁止漢人持有兵器;漢人、南人民戶所有的鐵尺、鐵骨朵、帶刀子的鐵柱杖,概皆沒收。

至於其他的法律條文的民族壓迫,則更是見諸史冊,不絕於書。“初夜權”、“摔頭胎”雖未見史書記載,但以蠻族愚頑未開化的狀態,不識禮儀,應該也會存在,尤其在北方靠近京畿之地,蒙古人、色目人眾多,民族壓迫更甚。

(元朝的反文明統治)

蠻族作為一種反文明力量,它的文化落後,甚至都沒有文字,更沒有歷史記憶。因此它們是沒有歷史感的,他們早早期階段多是“無歷史族群”。

所以蠻族從不會反躬自省,卻總是遇到仇家找上門來,於是新仇舊恨,混淆不清。中華帝國就是吃了這虧,對這些蠻族不是大意輕敵、全面開放,就是嚴防死守,一味排斥。採用這兩種極端,中華帝國都吃過虧。如今中國的改革開放,與歷史上的唐朝時期的對外政策,本質上也沒有多少不同。

中國的發展從來就不是一帆風順的,從來不缺乏敵人與劫難。近人不知先輩苦難,只以為這一代遭了大災難,自卑不已,羞憤難當,於是開始自我懷疑,自我否定,往文化根子上,往民族性上,往祖墳上追根溯源,卻忽略了最基本的歷史國情。

中華文明“壽多則辱”,反思之所得應為國民正常的歷史心態尋找歸宿地,而不至於無動於衷,或者數典忘祖,將傳統文化連根拔起。

(無歷史族群:沒有文明的厚度)

有人說胡化的中國必定強大,換一種表述是,在於歷史上中的強大在於文化的兼收幷蓄與對外開放,在於制度的創新,在於經濟的活躍,在於教育的興盛,在於科技的進步,而不在於把公主送去和親,把人民送去奴役,把邊境敞開不設防;同樣,中國的衰落也不在於缺乏打家劫舍的毀滅文化,相反的是,如果沒有蠻族的入侵,中國會更好、更快的發展。

民族融合是一種必然,但是要講分寸和意願,陷入“一分為二”的思維陷阱的,分明是不知大是大非的表現。然而,如果中華文明這種對蠻族的警惕心理、排斥心理甚至是深仇大恨筆筆血債都一成不變的固定下來(中國史學發達,筆筆血案由不得蠻族不認),那麼不僅對正在擺脫愚鈍的蠻族不公平,對中華民族也是極大的傷害。正因為前世執刀所向,今生才談放下。

元朝時期的民族壓迫政策,自然是野蠻的表現,這個無須洗白,“以夷變夏”是當時的統治階層最大的統治之術。不過幾百年過去後,對這些“無歷史族群”,中國人拿著賬本去,又怎麼能說的清?四季有輪迴,天道有好還。中華帝國綿延至今,對這些蠻族(西方也算)如何對待才能既可以彰顯王道,又免遭襲擾,對如今的中國依然有借鑑意義。

在這個角度上,數百年前的“初夜權”、“摔頭胎”等事,作為歷史記憶,增進民族的警醒文化中,不能避而不談,自欺欺人;也不能自我懷疑,自我否定;也不必拿著賬本去追債——這與現代文明國家之間的侵略殺戮又有不同。

歷史的意義,在於資治當前。


而知而行

這就得從元朝蒙古族統治下的制度說起了。

蒙古人統治的元朝,他們制定的制度裡幾乎都是針對漢人的。就是這裡的制度才讓漢族人興起了這種“摔投胎”的惡習!叫“初夜權”。


什麼是“除夜權”?簡單來說就是你妻子的第一次不是跟你,而是跟蒙古族人,元朝制度規定,凡是漢人新婚之夜必須把妻子送到蒙古族人那裡,無論給誰,反正要在那邊待三天,這下大家明白了吧!漢人為了保證是自己的孩子,自己的血統,無論如何都不會要第一胎,當然這也是當時人的愚昧,其實當時已經有了統計女性懷孕的技術了,完全沒必要,可根據實際情況而定。

可漢人反抗這種不平等的統治,就是不能要頭胎!加上蒙古族把人分為四等的制度,其中漢人等級低,無論是在哪一方面漢人都是得不到任何好處的;還有就是漢人十戶才能擁有一把菜刀,過得累啊!



其實這種類似“初夜權”不僅只有中國,其他國家也一樣,好在如今民族平等。其實我有個疑問?我之前有個同學是蒙古族的,他說他們根本不在乎這個“初夜權”什麼的,說我們漢人就是作,如果有蒙古族的朋友看到就告知下,你們真的不在乎嗎?


羽評歷史

這是謠言,第一個孩子摔死就是網絡上所謂的“初夜權”,但是這個說法根本經不起推敲。



從元代各族人口分佈來看,“初夜權”亦是完全不可能之事。根據臺灣著名元史專家蕭啟慶先生考證,元代人口約為一億,而入居中原之蒙古族人至多不過三十餘萬,假設這一億總人口之中有九千萬為漢人,則漢蒙人口比例為300:1,此等懸殊之人口比例,如何行得初夜權?


再者,元代入居中原之蒙古族,大多為世襲軍戶或官員。除官員外,軍戶均按軍隊編制集中安家,主要集中於大都、河南、雲南等地。此外,根據姚大力先生考證,元代蒙古族人口分佈狀況越往南越少,鎮江府蒙古人不過數十戶,更南邊的廣州則只有數戶蒙古人。此種人口分佈如何行得“初夜權”?


你相信你祖上是shaX嗎?哪個人沒有點脾氣,對於這種奇恥大辱,難道沒有人反抗,漢人比蒙古人多N倍,這樣刺激漢人,統治者怕是shaX吧。在古代要想能夠統治中原必須得到士大夫的支持,如果有這種事,這些飽讀聖賢書的士大夫們難道不會反對?


其次,蒙古人當時本身就怕被自己的血統被漢同化,禁止蒙漢通婚,這與“初夜權”不是自相矛盾?

當然,當時漢人地位低下,受到壓迫,可能會有幾率發生奪人初夜權之事,但是絕非大規模事件!


掘史官

我先來說說謠言的具體內容:元朝規定十戶為一甲,甲長由蒙古人充當,而甲長對漢人娶的妻子享有初夜權,三日後再接回。所以為了保證孩子得血統純正,頭胎要摔死。

首先,規定十戶為一甲就不可能,因為蒙古人和漢地人口的比例是完全失調的,像元史教授韓儒林就以南京、鎮江舉例,集慶路的戶口有225424戶,而蒙古人只有14戶;鎮江路100065戶,而蒙古人只有29戶,而溧水和溧陽兩個縣就沒有蒙古人。所以,蒙古人根本就沒有這麼多甲長來執行什麼初夜權,摔頭胎根本就無從說起。

第二、這個謠言還有一個漏洞,就是此謠言將宋朝的保甲制度套用到元朝的頭上,而元朝大部分時間的基層制度並不是保甲制度,而是村社制度。

那麼元朝有沒有實行過保甲制度呢?

《元史》確有記載。在元朝與南宋的進行軍事對抗時候元朝確實在一些地方推行過保甲制度,但是主要提供力量也是當地人,並沒有說一定是讓蒙古人當保長。就比如說在《元史·卷一百六十八·列傳五十五·陳天祥》中,此人就推行過保甲制度,大家注意史料,陳天祥帶兵進城的時候只有十個人,從上下文來看,陳天祥讓當地百姓打造兵器設保甲用以自衛,而且他還帶領當地的土兵攻打擾亂地方的土寇。所以,即便是元朝只在國初推行過保甲制度,其甲長也是由當地人來充當的。

天祥領軍士才十人,……。天祥命以十家為甲,十甲有長,弛兵禁以從民便。


但是這是戰亂時期的非常舉措。而元朝大部分時間段實行的是村社制度,在全國範圍內推行,就是五十戶為一社,設立社長,而社長的人選是由當地人選舉產生。這在《元典章·卷二十三·戶部卷九》有記載。

諸縣所屬村疃,凡五十家立為一社,不以是何諸色人等,並行入社。令社眾推舉年高、通曉農事、有兼丁者立為社長。



第三、元朝的官方意識形態受理學的影響,就是在這個大背景下,元朝開始從法律上要求婦女要守護“貞潔”,並鼓勵婦女自發的守護“貞潔”。這記載在請看《元典章·卷十八·戶部卷四》。

夫亡守節之婦,有司為之旌表門閭,朝廷每降德音,其於義夫節婦未嘗不為之褒諭,所以重風化之原也。

所以,元朝政府在鼓勵“守貞”的行為同時,根本就不會再實行什麼初夜權這種有悖人倫的事,除非這個政府根本就是集體得了精神分裂。


第四、這個謠言最不可思議的就是摔死頭胎,大家想想看中醫在這個時候難道連下孩子的辦法都沒有,一定要把這個孩子生出來再摔死?

最後,我要說的是這個謠言的大肆傳播,可能是受到了太平天國運動的影響。我請大家來看看蕭朝貴和楊秀清寫的討清檄文中的一句話,大家可以聯想一下。

中國有中國之人倫,前偽妖康熙,暗令韃子一人管十家,淫亂中國之女子,是欲中國之人盡為胡種也。


論史

元朝的時候,規定新婚之夜必須要妻子送到蒙古人哪裡三天,也就是蒙古人掌握初夜權,所有才有了摔死第一個孩子墜頭胎這個事情,歷史上到底是怎麼回事?

我們知道在元朝的時候,漢人有7000萬以上,而蒙古才40萬,而且還有很多是居住在內蒙古東部的察哈爾和科爾沁。剩下的蒙古人絕大部分都是軍戶,主要駐紮在北京,東北和西北地區。

因此,當時有貧極江南,富誇塞北的說法,大量的財富都被送到了蒙古草原,西北和東北蒙古駐軍哪裡去了。

在關內其他地方,其實蒙古人的數量都非常稀少,更不可能去幹神馬,十戶一保甲,由蒙古人擔任保長,那樣的話,蒙古需要有至少上百萬人深入到全國各地的鄉村去才可以。但是事實是,整個南京、鎮江這樣的大城市也只有43戶蒙古人。

南方蒙古人就更加稀少了,而且初夜權、摔頭胎在任何官方史書上也沒有任何記載,包括明朝人也沒有說過這些。因此可以知道初夜權、摔頭胎這些都是編造出來的。

在整個元朝,蒙古軍隊也面臨著相比比較嚴重的邊防壓力,在西北地區集中了主力部隊對抗,在西北地區和中亞部分地區的察合臺汗國,在東北壓制當地的女真部落,在北京擔任皇帝的衛戍任務,那有時間滿中國的跑去搞什麼初夜權。


深度軍事

先交個底,沒有這回事!解答這個問題的關鍵在於元朝到底有沒有實行初夜權制度。如果有這項制度,那麼漢人摔頭胎來保持血統純淨就合情合理了,如果沒有,這種說法就是空穴來風。當然我認為元朝是沒有實行初夜權的。



初夜權這個概念源自中世紀歐洲,當時的封建領主要求新婚的佃戶繳納婚姻稅,一些貧窮的人由於交不起,於是便有了向領主奉獻初夜而抵稅的行為。美國電影《勇敢的心》將這一行為誇大,把初夜權定為領主的權利,實際上這只是個別行為。

元朝實行民族高壓政策,蒙古族享有特權,對漢族進行嚴密控制。比如,十戶漢人才能有一把菜刀,老百姓起名字用數字等等。但唯獨沒有初夜權制度。當然不否認元朝在征服過程中有這種加害行為,但當元朝統治建立後,再把初夜權制度化,勢必會引起大規模的反抗,元朝自然不會這麼做。反推,如果元朝實行了初夜權制度,漢人還能忍受將近100年麼?



再者,元朝十分重視貞節觀念。《元史列女傳》中記錄了將近200名女性,其中絕大多數是守節的烈女。元朝也修建了許多貞節牌坊。所以元朝不會一面實行初夜權制度,一面再宣傳貞節觀念,這非常矛盾。所以,我認為元朝沒有實行初夜權制度,也就不存在漢人摔頭胎的說法了。
最後,初夜權只是個別地區的小範圍行為,從來沒有被制度化。記得看過一篇論文,說的是民國時期蘇北的一些農村的惡霸地主實行過初夜權,真是萬惡的舊社會啊!


石頭有話說

這是謠言,當時蒙古人多少人?漢人多少人?如果真是這樣,早造反了。

自古就兩種仇不共戴天:第一、殺父之仇;第二、奪妻之恨。咱漢民族雖然能忍,但是也是有限度的。特別是經過宋朝程朱理學的薰陶,女人的名節,可比生命還重要。什麼叫士可殺不可辱?據說那個成吉思汗就是因為欲強迫西夏王妃,被咬斷某器官而死的。設身處地的想想,現在貞操觀念沒有那麼強了,你能忍受這樣的事情嗎?


咱不否認,當時的蒙古人是殘忍,但是還沒有到慾令智昏的程度,殺人不過頭點地。將別人老婆那啥了,還留“後患”,就算小鬼子也做不出來呀,再說了正史可沒有記載這些事情,蛛絲馬跡都沒有。這樣的事情,我估計發生在西方,沒有儒家思想,沒有程朱理學的地方。這樣的事情太不符合我們華夏民族的三觀了。


太極雲飛揚

這有很大的可能是謠言,沒有任何記載。


主要有這個謠言因為還是“傳說”的初夜權,我們先解釋一下初夜權。現在對元朝時初夜權的描述多種多樣,最繪聲繪色的版本還是作者曉風殘月的書《扯下帝王的遮羞布》一文。



書中有云:元朝的時候政府給每個村子都會派一家蒙古人,整個村子負責養活這一家人。有什麼好吃的好玩的,先讓蒙古人家享用,就算你娶媳婦兒了,也得把新娘子先送到蒙古人家裡,讓蒙古人來先替你嚐嚐鮮。

為了保證自家媳婦兒生下自家的孩子,一般頭胎都要被摔死,第二個孩子才能用來傳宗接代。很形象是吧?然而查遍所有的史書,都沒有一個靠譜的記載。最早對“初夜權”的記載則是《燼餘錄》:

鼎革後,城鄉遍設甲主,孥人妻女,有志者皆自裁。


然而《燼餘錄》本身的來源和記錄就不靠譜,所以“初夜權”是否存在也很存疑惑。

就算它真的存在,按照蒙古人的性子,既然被他睡了,那就是他老婆了,還能再給你送回去?有本事和他打一架,打贏了你就算不給你媳婦兒送給他他也認。而且蒙古軍人自來不曾與漢兒民戶一同入社,蒙古人也不允許被編入農村基層組織。

反而是古代漢人的地主階級,經常奪人妻女,姦淫擄掠,階級矛盾十分嚴重。所謂的“初夜權”,或許只是後來的一些狹隘民族主義者編出來的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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