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糾集多人暴打算命者至腓骨粉碎性骨折

女子纠集多人暴打算命者至腓骨粉碎性骨折

年近50的女子劉某在多次找算命先生遲某算命的過程中發生矛盾,後來劉某身體不適,竟認為遲某背後“發功”所致,遂找來女兒的男友李某等當街暴打對方,最終導致遲某左腓骨粉碎性骨折。近日,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該案作出終審判決。

2016年7月27日上午11時許,年逾花甲的遲某在濟南市歷下區東門橋附近公交站牌擺攤算命時,騎著一輛深色摩托車的兩名男子突然來到他的攤位前。遲某還沒反應過來,倆男子就從身後抽出鐵棍,朝著遲某的左頭部、左側腹部、左側大腿、左側腳踝等處一頓暴打。因遲某不停喊叫,兩名男子看到有人在圍觀,遂騎車向北沿東關大街向東逃跑,整個過程大約也就一兩分鐘。

“料事如神”的算命先生遲某卻沒“算”到自己的“血光之災”。“我用雙手護住頭部躺在地上,打了我大約有2分鐘,隨後兩人提著鐵棍騎車離開了。”因其與曾在此算命的劉某有過矛盾,事發後 ,遲某認定是女子劉某指使他人乾的。果不其然,經調查,正是劉某指使他人所為。二人的矛盾因何而來?據劉某供述說,她曾多次找遲某算命,後二人產生矛盾。“我曾用巴掌打過遲某,後來在派出所調解處理了,我寫保證書保證不再打他了。”

寫下保證書沒多久,女子劉某感到身體不適 ,竟認為是遲某“發功”所致,感到十分氣憤,便打算找人教訓一下對方。她找來的不是別人,正是自己女兒的男友李某。年輕氣盛的李某一口答應下來,還找來了兩個幫手崔某和關某。之後他們開車前往東門橋附近公交站牌處,劉某在車內指認了被害人遲某,在李某、崔某認清被害人後開車離開。

後經鑑定,被害人遲某左腓骨粉碎性骨折,所受損傷評定為輕傷一級。濟南市歷下區人民法院一審認為,本案系在被告人劉某唆使並由其帶領被告人李某、崔某事先勘驗場地、指認被害人的情況下,由被告人李某糾集被告人關某、崔某並提供犯罪工具,被告人關某、崔某直接實施傷害行為的有預謀犯罪,四被告人系共同犯罪且分工明確,作用相當;本案系在公共場所持器械毆打被害人,並致被害人輕傷一級,應認定被告人劉傑、李健主觀惡性較大,四被告人的行為均已構成故意傷害罪。據本案一審審判長郭喆介紹,被告人關某因犯盜竊罪於2005年7月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因聚眾鬥毆於2012年7月被勞動教養一年;被告人李某因犯尋釁滋事罪於2011年7月被判處拘役五個月,也就是說被告人李某、關某均具有前科,酌情應從重處罰。綜上,濟南歷下法院以故意傷害罪依法判處被告人劉某有期徒刑九個月,判處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分別判處被告人關某、崔某有期徒刑各一年;被告人劉某、李某等四人連帶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遲某經濟損失7萬餘元。一審宣判後,被告人劉某不服判決,提出上訴。濟南中院經審理後,依法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王繼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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