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部門發文完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代碼制度 確保“一項一碼”

針對有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沒有依法依規申請領碼,有的項目重複領碼,有的地方和部門執行賦碼、驗碼、用碼規定不到位等問題,國家發改委等17部門日前印發《關於完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代碼制度,加強項目代碼管理和應用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旨在加強對項目的調度管理、對審批行為的監督規範、對監管信息的及時掌握,提高政府管理服務水平。

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代碼制度是《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的意見》《企業投資項目核准和備案管理條例》明確規定的投資管理基本制度。非涉密項目用好項目代碼是項目單位的法定義務和各有關部門的法定職責。全國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生成的項目代碼作為項目整個建設週期的唯一“身份標識”,是各有關部門用以加強協同管理和提高服務水平的基本手段,也是項目單位便捷獲取政府管理服務信息、高效推進項目工作的重要工具。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項目代碼管理和應用工作,加強組織領導,將項目代碼管理作為項目管理的重要環節,確保“一項一碼”,大力推廣項目代碼應用,提高審批和監管效率。作為項目代碼賦碼機關的中央有關部門要加強與在線平臺業務對接,切實履行好賦碼機關職責。

通知明確,中央有關部門審批、核准和備案的項目應通過中央平臺申請領碼;地方各級政府及其相關部門審批、核准、備案的項目應通過地方平臺申請領碼。企業投資項目的賦碼機關為該項目的核準、備案機關;政府投資項目的賦碼機關為該項目的決策機關,一般為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批機關。

收到項目單位領碼申請後,賦碼機關應當為項目單位提供發展規劃、產業政策等方面的諮詢服務,幫助項目單位篩查、剔除申報中的問題,並避免單個項目重複領碼。對明顯不符合法定條件或政策要求的項目,應告知項目單位關注法律政策風險,可以在尊重項目單位意願的前提下,由項目單位撤回領碼申請,防止項目單位不必要的工作投入。對備案類項目,可結合備案手續同步開展賦碼服務工作。

各有關部門在受理投資項目審批事項時,應當首先查驗項目是否具有項目代碼,通過在線平臺核驗項目代碼真實性、申報材料與在線平臺上的項目信息是否一致。對沒有項目代碼、未通過項目代碼核驗的,不得受理並告知項目單位。對於受理的申報材料,受理通知書應當註明項目代碼。

項目單位在編制審批、資金申請等各項申報材料中要標註項目代碼,同時應確保在辦理相關審批事項中使用該唯一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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