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關於開展第二次全國汙染源普查工作的公告

「公告」關於開展第二次全國汙染源普查工作的公告

公告

根據《第二次全國汙染源普查方案》和《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吉林省第二次汙染源普查方案的通知》要求,決定在我市範圍內開展第二次汙染源普查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汙染源普查是重大的國情調查,通過普查掌握各類汙染源的數量、行業和地區分佈情況,瞭解主要汙染物產生、排放和處理情況,建立健全重點汙染源檔案、汙染源信息數據庫和環境統計平臺,制定實施有針對性的經濟社會發展和環境保護政策、規劃,不斷改善環境質量,加快推進我市生態文明建設。

二、此次普查對象為全市範圍內有汙染物排放的單位和個體經營戶。範圍包括:工業汙染源,農業汙染源,生活汙染源,集中式汙染治理設施,移動源及其他產生、排放汙染物的設施。普查時間為2017年12月31日至2019年3月。

三、成立我市第二次汙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和協調全市汙染源普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環保局,負責汙染源普查日常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和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經濟開發區要按照各自職責分工,做好汙染源普查工作。

四、此次汙染源普查是實施全面實現小康社會和推進生態環境保護戰略的一項重要舉措,具有極其深遠的意義,希望各單位、各部門、各普查對象通力合作,共同參與,圓滿完成普查工作,為建設“生態磐石”貢獻力量。

磐石市第二次汙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8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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