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企業的“作惡”傳染病

「互聯網」企業的“作惡”傳染病

文:劉莎

滴滴最近過得不怎麼太平。在“空姐順風車遇害”事件之後,正在進行大規模整改的平臺上,還是在持續不斷地爆出各種違規現象。女性用戶從來沒有像現在這樣人人自危過。

巧合的是,一向以“不作惡”(Don’t be evil)為官方行為準則的 Google,近期卻在新更新的行為準則文檔中悄悄降低了它的存在感。曾經被反覆強調的這句格言,如今只在結尾象徵性地出現了一下。

「互聯網」企業的“作惡”傳染病

兩年前,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學生魏則西在自己的知乎賬號上寫下了對“你認為人性最大的‘惡’是什麼”這個問題的回答:

「互聯網」企業的“作惡”傳染病

「互聯網」企業的“作惡”傳染病

「互聯網」企業的“作惡”傳染病

這麼一塊大蛋糕,想必誰都不願意輕易放棄。

比如有媒體就發現,曾經在 PC 端異常活躍的各種醫療廣告,如今更喜歡投放在移動端,醫療廣告移動化也成了新的發展趨勢。

「互聯網」企業的“作惡”傳染病

至於曾經承諾要撤除的在搜索頁面中置頂的疾病相關推廣內容,在經過媒體的暗訪之後,也被證明是可以繼續提供的。

「互聯網」企業的“作惡”傳染病

言下之意,競價排名還是會繼續做的,畢竟它是創收的重要工具;但我們會進一步加強審核,你們用戶自己也要多加防範,大家一起努力吧。

草原上永遠不缺飢餓的鬣狗

但在互聯網經濟這個龐大的市場中,你永遠不能低估人們對於逐利的迫切性,為此而有意或無意“作惡”的企業也絕對不在少數。

正被順風車事件弄得焦頭爛額的滴滴可以算是其中一個。不過要在這裡說滴滴“作惡”,還是有點過於嚴重了。在順風車板塊中設置“雙向選擇”和“評價”選項,一開始確實是為了完善功能和服務,但平臺對駕駛員的資質審核不嚴、沒能及時處理投訴等監管漏洞,已經間接對事件的發生產生了影響,這對滴滴來說仍然是不可推卸的責任。

「互聯網」企業的“作惡”傳染病

但到了 360 這裡就不一樣了。一個“水滴直播”事件,讓那個給周鴻禕寫公開信的 92 年女生出了名,但同樣被公佈於天下的,還有 360 公司利用旗下所售智能攝像頭和直播平臺來侵犯公眾的隱私。

這篇公開信的作者在文中提到,她發現多個使用 360 智能攝像機的商家用戶,曾將自己在網吧、健身房等公共場合所監控到的視頻放到了水滴直播平臺上,而被拍到的人對此並不知情。

事件發生後,360 董事長周鴻禕不客氣地直指這篇文章混淆視聽,有“黑公關”之嫌;後來 360 方面也回應稱,如果商家要開啟直播模式,必須進行實名註冊認證,且所拍攝內容不能涉及個人隱私,商家還需要在直播區域設置貼紙等明顯提示。如果有用戶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直播,那是因為商家並未盡到告知的義務。

言下之意,鍋是商家的,不關我的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

網絡運營者不得收集與其提供的服務無關的個人信息,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雙方的約定收集、使用個人信息,並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與用戶的約定,處理其保存的個人信息。

而 360 的回應多少顯得有些語焉不詳,不僅將鍋都甩給了商家,沒有給出具體的解決方案,還將這件事轉變成了一場公關大戰。最終的結果只能像之前的數次“3X 大戰”一樣:利益是他們的,我們什麼都沒有。

「互聯網」企業的“作惡”傳染病

在用商業利益捆綁消費者這件事上,攜程也曾經“貢獻”了很多例子。產品搭售、高價退改簽、名不副實、大數據殺熟……這些平臺上存在著的么蛾子不僅引起了消費者的反感,還多次惹怒了具有社會影響力的大 V。

不過韓雪和王志安的“聲討”並不能阻止攜程在逐利這條路上走下去。根據 36 氪的報道,攜程在梁建章的改革下,已經形成了各事業部的收入獎金與 KPI 直接掛鉤的模式,還有一條專門的計算公式。

這是一針強心劑,重新激活了這家公司的創業細胞。但以利潤為導向,各事業部更專注自身利益,更容易突破底線。

事實上,沒有哪個企業願意背上“作惡”這口大鍋,在很多上市公司的財報中,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甚至已經成為了跟財務數據同樣重要的版塊。

「互聯網」企業的“作惡”傳染病

諷刺的是,就在 Google 修改自己企業行為準則的這段時間,他們也正在經歷一次“是否作惡”的心靈拷問。

4 月初,數千名 Google 員工向 CEO 桑達爾·皮查伊(Sundar Pichai)發了一封聯名信,抗議公司正在進行中的一個與五角大樓有關的項目。這個名為 Project Maven 的項目要利用 Google 在人工智能方面的技術優勢,來提高軍事無人機的精準打擊度。

在 Google 員工看來,作為一家科技公司,Google 根本就不應該捲入戰爭,他們要求公司退出項目,並且保證“永遠不會發展戰爭技術”。

「互聯網」企業的“作惡”傳染病

雖然這件事在內部引發了巨大的反響,甚至又數十位工程師選擇辭職,但 Google 並沒有停止自己的推進和遊說步伐。他們和五角大樓都出來澄清,這項研究的對象並不具有任何攻擊性,僅僅是用來支持反暴動和反恐行動。

但在保衛世界和平這一崇高偉大的理想之下,外界普遍認為,Google 之所以與五角大樓合作,是為了得到一份價值數十億美元的國防部雲服務訂單。順便提一下,同時參與競爭的,還有微軟、亞馬遜等科技巨頭。

事實上,對於同樣重度依賴於廣告收入的 Google 來說,不斷高企的流量獲取成本正在拖累著公司的盈利表現;而被寄予厚望的“其他營收”——主要是智能家居、雲計算等業務,雖然在短期內還無法挑起營收的大梁,但成長速度驚人。

「互聯網」企業的“作惡”傳染病

這就不難解釋 Google 為什麼寧願冒著被大家 diss 的風險,也要說服公司員工來接受這筆大訂單了。不知道當他們看到太平洋另一頭那個總是拿來與自己作比較的對手正憑藉著“信息流+搜索”這對利器交出了一份更好看的成績單時,內心會作何感想。

說到底,對任何要參與市場競爭的企業來說,“作惡與否”早已不是一道單純從道德維度考量的選擇題。這個茹毛飲血的時代講求的是強者生存、成王敗寇,沒有任何一家企業是慈善機構,最大限度地追求利潤才是他們的最終落腳點。

尤其是當這家企業已經經歷了數輪打天下的廝殺、開啟自己的“壟斷”之後,在外部競爭壓力空前變小時,對利潤的高度關注就成了賣方市場中的不變法則。

也許我們無法拒絕更多企業為了利益而“作惡”,但我們更懷念那些願意為了“不作惡”而努力的公司。

本文援引自互聯網,旨在傳遞更多網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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