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公人員如何直接轉為公務員?為什麼?

劍花煙雨風情

參公單位有兩類:一是使用行政編制的黨群團機關,二是使用事業編制的承擔公共服務職能的事業單位。參公人員其身份、工資待遇、管理、社保、晉升等與公務員一般無二。

1、黨群團機關:這類參公人員使用的是行政編制,其身份和公務員沒有什麼區別,可以在公務員單位和參公單位之間正常流動,不管是一般幹部調動,還是領導幹部提拔任用、職務轉任等,都沒有任何障礙。流動到政府機關和政府部門等公務員單位之後,其身份也不用另行登記,只進行程序和記載上的變更。

2、參公事業單位:是指承擔公共服務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其工資待遇、經費由財政全額供給,使用的是事業編制。這部分事業單位,其工資待遇、人員身份、人員管理模式、社會保障、職務職級晉升等,都是依照《公務員法》規定,參照公務員進行,因此,其身份與公務員同樣一般無二,也可以隨著工作調動,或者提拔轉任,進行公務員機關,由參公人員身份轉為公務員身份。

3、同一事業單位,有的參公、有的不參公的現象產生原因:參公事業單位使用事業編制,但是否參公,目前並無統一規範,尤其是在基層,由於職能劃分不清,參不參公,對於這類事業單位來講,權限完全在省級公務員管理部門。出於平衡地方考慮,大多數事業單位全省步調基本一致,但由於基層政府機關規模和人口基數等因素,參公事業單位的數量同樣有限制,這就導致同一事業單位,在一個市下面的縣,參公不參公,都不一樣,有可能出現個別參公,其它全部不參公,或者大多數參公,只有一兩個不參公。

在鄉鎮基層同樣有這樣的問題,尤其是鄉鎮財政所和國土所最為典型,有的鄉鎮參公,有的省份鄉鎮的這兩個單位都參公,但是,對於多數省份來講,鄉鎮事業一律不參公,不管是七站八所哪個單位,待遇都是一樣的。

4、參公管理存在的問題及改革方向:參公管理存在許多不正規、不合乎規範的地方,其管理也比較混亂,有些地方由組織部門管理,有些地方由人事部門管理,有些地方由組織、人事部門共同管理,兩個部門都設有專門的科室,人事部門管理一般人員參公,承擔參公單位、參公人員申報的基礎性工作,組織部門負責副科級以上幹部參公管理,負責參公單位參公人員的審核上報工作。今後改革方向,是統一交由組織部門管理,權責一致,管理可能更規範。


真寧腔調

門外漢,參公這兩個字是形容詞,參公人員並不是特指某個編制的人員,只是說你的待遇是跟公務員一個標準。目前參公的有事業單位,學校等單位。公務員逢進必考,沒有辦法,只能參加公務員考試,別想邪門歪道了。


大風廠自衛隊長老王

公務員和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人員都是國公職人員。為什麼要分三流九等?擠破腦殼都想去考公務員,為什麼不擠破腦殼去考教師?這裡面就有問題了。什麼問題?待遇問題是關鍵。國家應糾正。公平對待這些為國家服務的人員。要說貢獻,不少事業編的人比公務員大得多。也有不少公務員在打馬混騾子。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