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像練習生》人氣選手蔡徐坤起訴前公司霸王條款

《偶像練習生》人氣選手蔡徐坤起訴前公司霸王條款

據報道,《偶像練習生》人氣選手蔡徐坤因不滿前公司的霸王條款將其告上法庭。從合約中可以看出,若藝人提前解約,則需支付每年三千萬的違約費用,甚至有條款寫明若藝人未履行合約,公司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並要求藝人支付八千萬違約金以及賠償全部經濟損失。

《偶像練習生》人氣選手蔡徐坤起訴前公司霸王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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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知情人士透漏,蔡徐坤自進入公司之後,公司併為履行到經紀公司義務,對藝人沒宣傳沒資源如同於雪藏,曾經答應的種種宣傳資源都沒有兌現,甚至部分行程活動還需藝人自己掏錢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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