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不消失,
曝光不停止!
来看这次的名单上你有没有上榜?
你身边的朋友有没有上榜?
“我马上就走!”
“临时停一下嘛!”
“我开了双闪!”
在整治违法停车时,
有部分违停驾驶员总是这样“辩解”。
然而,你也违停,我也违停,
“连锁反应”一发不可收拾,
最后只会让大家都无路可走,
影响每一位交通参与者的出行!
违法停车车辆曝光
以上车主在城市主、次干道违反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罚款200元。
明晃晃的红灯闪烁在路口,
以下车主非但不睬刹车,
还一脚油门加速过路口,
如此“任性” 挨罚不冤。
闯红灯违章车辆曝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车道信号灯规定:
(一)绿色箭头灯亮时,准许本车道车辆按指示方向通行。
(二)红色叉形灯或者箭头灯亮时,禁止本车道车辆通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根据上述等规定,驾驶机动车闯红灯通行的,罚款200元、记6分。
驾驶证来之不易,
请各位驾驶员
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
且开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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