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等不動產交易中的“定金”是什麼概念?能退還嗎?

定金為漢字文化圈中的法律專用術語,並非另一種常用的名詞“訂金”。定金常出現於甲方表明意圖向乙方購買某物品或服務時,先支付一個小於應付價格數字的金錢以擔保交易的實現。

土地等不動產交易中的“定金”是什麼概念?能退還嗎?

定金

定金為專用法定詞語,任何契約中有定金兩字出現時在法律上自動適用其相關規定,並不需要在契約中另表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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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交易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115條明定“定金責任”,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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