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美國新捷徑——創業者入境證

焦點:美國擬發放“創業者入境證”

移民美國新捷徑——創業者入境證

▲移民局近日出臺的擬設之新規,指出其“有利於吸引外國企業家對美投資”。網絡圖片

張律師表示,移民局官員在這項新規定於上週開始在“聯邦紀事”(Federal Register)之時指出其“有利於吸引外國企業家對美投資、移民來美,從而增加就業機會、創造經濟效益”,這是從美國的角度來說的。

而從創業者自身的角度來說,這項新規與EB-5投資移民項目相比對資金的要求低,與跨國公司經理或高級人才簽證L1相比對公司的要求低,與E-2創業簽證相比又多出了移民機會,對於創業者來美移民是一項福利。

在如今EB-5投資移民頻傳“漲價”、中國公民又本來就沒有資格申請E-2創業簽證的情況下,對於有移民美國願望的中國創業者,新規尤其會帶來利好。不過,張律師說,這項新規剛剛開始徵求公眾意見,還有許多不甚清晰的地方等待更多官方解讀。

比如,在申請人資格方面,如果本來就處於持有入境證和工卡的狀態下,申請人是否有資格申請“創業入境證”;再比如,從創業行業角度來說,中國移民從事較多的餐飲業、飲食業等,能否屬於投資創業的範圍;等等。

根據這項擬議新規的內容,能夠獲得“創業入境證”的企業家需要滿足一定條件,包括企業家在創業企業中必須佔有15%上的股權、在企業的運營中起到積極的核心作用;創業企業在過去3年內在美國創建、有實業;獲得至少34.5萬美元來自具有良好投資記錄的美國投資者的投資或聯邦、州、地方政府部門至少10萬美元的重要獎勵以證明公司在商業具有促進快速商業增長和就業創造的潛力;或者部分符合“投資”或“獎勵”要求,同時具有其他令人信服的證據能夠證明上述“潛力”。

移民美國新捷徑——創業者入境證

擬設的新規規定,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可以申請2年的入境證,之後可再申請3年。網絡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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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可以申請兩年的入境證。兩年後,如果申請人符合進一步條件,比如所持公司股份依然大於10%、在運營中依然起到重要作用、獲得50萬美元以上投資、每年年收入達50萬美元且年利潤增長率超過20%、共創造10個以上全職就業崗位、就業者為美國公民、永久居民或其他持有工作許可的移民等,經申請國土安全部將再批准一個長達3年的入境證。

張律師分析,雖然“進一步條件”不算低,但起始條件對於創業者來說比投資移民、L1簽證等要求寬鬆。且取得第一入境證後,創業企業家可以獲得工作許可,其配偶和子女還能一起進入美國;子女還可享受免費接受大學以前的教育等福利。這無論如何對創業者來說是個好消息。

“我要是讓公司幫我申請綠卡還要等好多年,可是比較穩妥。對我個人來說,最好的選擇還是暫時不離開公司,但是‘走著瞧’看看是否能有合適的創業機會和合作者。”小包這樣說。

延伸:創業簽證仍在公示階段 具體細則尚未出臺

最近被炒得很熱的“創業簽證”讓不少想要移民的中國公民看到了新的渠道。然而,美國的政治法律學者稱,目前這個簽證還在公示階段, 公示結束前還會有利益攸關者提出意見,政府再對這個簽證的規則進行最後修訂,目前還沒有出臺具體細則。

“創業簽證”讓不少尋找移民機會的中國公民看到了曙光。政治法律學者張軍說,目前還沒有看到任何有關這個簽證的細則出臺。他說,這個簽證具有積極意義,因為目前的一些工作簽證排氣時間長,不符合美國就業和經濟利益,這個簽證的出臺會對美國的經濟有好處,應該鼓勵政府繼續這樣做。然而,他指出,目前這個簽證還在公示階段,在這個期間將有利益攸關者提出意見,有的將得到政府接受,然後最終出臺一個具體的簽證頒發規則。

張軍指出,即便這個簽證最終出臺,還有可能收到挑戰,正如奧巴馬的無證移民暫緩遣返計劃,即便得到了實施,這個計劃公佈之後在德克薩斯州的聯邦法院遭到反對。然而,他指出,這個創業簽證可以鼓勵投資,是對美國經濟有好處的,應該鼓勵政府繼續往這個方向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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