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的房產,婚後女方去世了,男方有繼承權嗎?有什麼依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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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的房產,婚後女方去世了,男方有沒有繼承權這個問題善言法務的觀點是男方有法定繼承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條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一順序繼承人沒有的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男方是女方的配偶,有權繼承女方的財產。

女方另有遺囑約定的除外。

婚前房產婚後繼承的情況也分很多種,要看婚前房子是全款付還是按揭付?房產在誰的名下?對方父母有沒有什麼要求?當初出資的錢誰誰出的?


具體情況的不同,男方繼承的房產份額也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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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言法務

1.遺產

房產是女方的婚前財產,在女方婚後去世後,房產就變成女方的遺產,女方被稱為被繼承人;

2.遺囑優先

如果女方即被繼承人立有遺囑(如果遺囑有效),按照遺囑執行;

3.法定繼承

如果被繼承人沒有立遺囑,則適用法定繼承,法定繼承的第一順位繼承人有:配偶、父母、子女;

4.分配原則是:

(1)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2)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3)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4)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5)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結論:

根據《繼承法》第10條第1款“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1項規定“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作為配偶的男方,對於被繼承人留下的個人財產即房產,享有繼承權利。


大樹說法

婚前的女方財產是女方個人財產,婚後證明兩人已經結婚了,這時候女方去世主要看是不是有遺囑,如果有遺囑,那麼按照遺囑繼承,遺囑說把房子給誰,都要尊重遺囑。

如果沒有遺囑,那麼男方作為配偶是有繼承權的,這時候女方遺產的繼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如果有子女,子女也是,如果有私生子女,他們也有繼承權。一般情況下按人數均分。有特殊困難的可以適當多分。

如果這個房子只是女方婚前首付,婚後也是女方還貸,怎麼算?這就要做財產分割了,婚後女方還房貸,因為婚後女方的工資獎金等收入,也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所以婚後的還貸,無論是妻子個人還是夫妻共同還貸,這個財產都屬於共同財產,也就是說,房子首付是女方。而還貸是夫妻共同財產。

這樣的話,就需要對女方個人財產做分割,首付部分,以及還貸的一半,還有按比例的房產增值部分,這個財產才是可分配的遺產。

總的來說,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男方是有繼承妻子遺產的權利的。


韓東言

作為職業律師,個人認為男方有繼承權,但是這種繼承權會有一定的限制,具體分析如下:

第一,需要區分女方有無特殊遺囑。

如果女方生前沒有留下遺囑,則需要按照法定繼承辦理;如果女方生前留有遺囑,則需要按照遺囑辦理。

《繼承法》第五條規定,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十條規定,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第二,需要區分該房產是女方婚前全款購買還是婚前貸款購買而定。

如果該房產為女方婚前全款購買,則該房產為女方的婚前個人財產,女方過世後,該房產為女方的遺產。

如果該房產是女方婚前支付的首付,婚後存在還貸行為,則房產本身雖然為女方的婚前個人財產,但是婚後共同還貸部分及財產增值部分是夫妻共同財產,女方過世後,首先需要進行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之後才涉及女方遺產的繼承問題。

因此,男方是否有權繼承該房產,需要綜合該房產的實際情況予以認定。


柳基偉律師

可以繼承,因為法律上有明確規定,在實際生活中,一方去逝,只要是有子女的話,一般情況下,女方父母是不會去繼承女方的財產,男方的父母也不會去繼承男方的財產,他們都會把財產留給孩子,因為親情和傳統影響,雖然一方去逝,但她的孩子還是維繫兩家親情的紐帶,不可能因為大人的離世就斷絕關係,當然這只是現實情況,法律上父母是可以繼承子女的財產,你作為配偶肯定有權力繼承,但只能繼承一部分。


夢繞丹陽湖

作為婚前財產,原則上屬於個人財產,不因婚姻關係而出現混同。

但是如果女方去世,婚前財產就轉化為遺產,如果沒有特殊情況,轉變為法定繼承。配偶父母子女作為第一順位繼承人,如果沒有第一順位轉變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

如果沒有相關公證遺囑,自書遺囑,遺贈扶養協議的情況下,丈夫可作為第一順位繼承人繼承該遺產,但是可能存在比例的問題


明法天下

我覺得女方是在自己預測不到的情況下才沒有立遺產歸誰,在自己預知自己時日不多,很多人,特別是女性,相信她們更傾向自己的子女,父母,至於老公,很有可能很快再找另外一個,留給自己老公或許等於留給其它與自己不相干的人,作為一個母親和子女,自己的所有當然留給與自己血門脈相親的人。作為自己的另一半應該體諒自己的做法,因為另一半去世,自己可能很快去開展另一段婚姻,一直單身沒有再婚才有資格繼承遺產。


L火

如果是女方婚前財產,年輕的女性婚前房肯定有父母錢款的贊助,否則是全款買不起房的。按法律規定這房產是有丈夫的份的,如果沒孩子,女方父、母、和丈夫等分。但我認為丈夫還要再找,要人家女方的房產應該感到不妥。


幽靜的一片林

這個問題太籠統了,第一順位繼承人是:配偶,子女(包括繼子女~~圈起來要考的!),父母(包含繼父母~~圈起來哦!)第二順位繼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包含。。。。。你懂的!)所以,健康生活,鍛鍊身體。最重要!!如果沒得好身體,請記得:遺囑(經過公證的有效遺囑)大於繼承!!


歡喜團V

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誰都不知明天會發生什麼,除非慢性絕症。難道活得好好的,或者沒結婚就先要準備一紙遺書?這遺書讓夫妻間對方看見了,讓雙方父母看見了,對婚姻對家庭是有好處有壞處呢?唉,活著真累啊,人心呢,公道呢,公序良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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