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騙者選擇詐騙對象為何格外“精準”?王老太被騙背後

行騙者選擇詐騙對象為何格外“精準”?王老太被騙背後

圖①:曹雪玲的賬本

行騙者選擇詐騙對象為何格外“精準”?王老太被騙背後

圖②:提審現場

行騙者選擇詐騙對象為何格外“精準”?王老太被騙背後

圖③:王老太保存的打款小票

2018年5月7日,河南省偃師市大口鎮集會市場,偃師市檢察院送法下鄉服務團正在開展宣傳活動。展板上,根據該院近期辦理的兩起詐騙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真實案例,並結合電影《鉅額來電》素材編寫的警示宣傳資料,引得不少過往群眾駐足觀看。

“太嚇人了,因為洩露個人信息被騙60萬,這代價太大了!”“真人真事才更有警示效果,我媽平時也熱衷電視購物,我想給她帶一份資料,你們有沒有宣傳單?”類似的問題不斷問向街頭宣傳的檢察官,並一一得到答覆。

警示材料中提到的,究竟是什麼樣的案件?

遭遇“連環詐騙”

雖然辦結已有一段時間,案件承辦人、偃師市檢察院公訴科副科長李霞對被害人王老太印象頗深:“人看上去比實際年齡年輕,衣著也很時髦,對詐騙嫌疑人也並沒有表露出咬牙切齒的情緒,應該是一個比較理性的人。”

王老太今年60多歲,子女在外地工作,她退休後在家安享晚年。上了年紀,對養生保健格外上心,從2014年6月開始,她迷上購買保健品。每次,她都按照保健品公司的要求,填寫了個人信息。噩夢,也就是從那時開始的。

“以前接到的電話很少,自從填寫了那些個人信息,每天各種來電不斷。”王老太懷疑,自己的信息是保健品公司洩露出去的。

一天,她接到一陌生來電,對方稱是某收藏品公司的工作人員,公司有一些收藏品低價回饋客戶,同時表示,購買一段時間收藏品升值後,公司還負責回收。能掙錢,還沒有風險,這樣的好事讓王老太很是動心,馬上答應購買。很快,她收到了對方用快遞寄過來的一件收藏品。

王老太對收藏不太在行,看到對方提供的蓋有“全國統一發票監製章”字樣的發票上,填寫著物品的名稱,還有比自己實際購買價格高得多的標價,她沒有任何懷疑。最關鍵的是,她抱著對方能夠回收,讓自己掙差價的幻想,爽快地將貨款給了快遞員。

之後,王老太每天接到的電話更多了,致電者中不乏一些知名的收藏品公司,內容涉及生肖金幣、金條、金銀紀念幣、紀念鈔等,價格從幾百元到上千元不等。無一例外的是,所有來電者都承諾:“我們給你寄的所有收藏品,到時全部上門回收。”有了這樣的承諾,對於送上門的收藏品,王老太從不拒絕,照單全收。

時間一天天過去,對方承諾的上門回收時間早過了,卻還不見人,王老太著急起來,一次次聯繫對方。偶爾聯繫上,對方語氣顯得很不耐煩,全然沒有了當初讓她購買時的熱情,表示回收可以,但是要交鑑定費、海關稅等各種費用。這些費用算下來,有時超過購買價格,“總之就是設置各種障礙,讓你打消回收的念頭”。

此時的王老太才意識到自己可能受騙了。就在她懊惱之際,又接到了自稱公安部門的來電,稱在辦案中發現王老太被騙了40多萬元,“被騙的錢可以退還,但要交納一定的公證費、辦案費”。信以為真的王老太對對方的要求有求必應,什麼領款證明費、手續費、解凍費、代理跑腿蓋章費……每次幾百上千元,林林總總算下來,王老太又被騙走10多萬元。

然而交了錢,退款卻遲遲辦不下來,王老太終於警醒了。2017年2月6日,她向公安機關報案。

僅以王老太自己保存的打款小票統計,從2014年被騙開始到2017年報案,她總共被騙了大概60多萬元,其中僅2016年就被十多夥騙子騙走了30萬元。

 “詐騙家族”現原形

在王老太的報案材料中,多次提到一個自稱叫吉靜的人,“2016年6月,她給我打電話,自稱是北京一箇中央單位的財務科主任”。為打消王老太的懷疑,吉靜報出了王老太的兩個手機號和一個固定電話號碼,稱“我們是專門為老百姓辦事的。我是國家幹部,經常下去辦案,前幾天剛辦完一個案子,那些騙子交代說騙了你12萬元,我們財務科準備把錢退給你,今天給你打電話,就是告訴你,你只需要交一些手續費,我們就能把被騙的錢退回來。”

儘管這套說辭漏洞百出,但急於挽回損失的王老太已顧不上細想,而是“就跟著了魔似的”按照對方的要求,通過銀行ATM自助櫃員機和銀行匯款的方式,分十幾次將4萬元打到對方提供的卡號上。

公安機關根據王老太提供的卡號、電話號,順藤摸瓜,很快就將自稱吉靜的河北定州人曹雪玲抓獲歸案。

在曹雪玲的家中,警方起獲了她在實施詐騙過程中用來記錄的賬本,上面清晰地記錄著被害人的姓名、地址、電話、身份證號、對方銀行卡號,以及她自己在每次詐騙時自稱的身份、姓名、所使用號碼的後四位、詐騙的理由、價格等,同時還標記有“簽收”“支”“改”“退”“沒錢”等字樣。

據曹雪玲交代,標記“簽收”“支”“改”的,都是對方收下快遞交了錢騙成功的;“退”“沒錢”“不接”,就是沒被騙的。每次騙成功,曹雪玲都會用紅筆標記下來,以作為重點對象繼續行騙。這也就是王老太電話越接越多的原因。

曹雪玲交代,自己出售的假收藏品,都是在老家高蓬鎮高蓬村附近買的,“都是幾十塊錢一件的工藝品,賣的時候卻是以幾百上千的價格,作為珍貴收藏品賣的。另外,店裡還能提供購物發票,五十元一本,我前後買了大概三十本。發票的主要作用,是可以把工藝品的價格寫成收藏品的價格。”

賬本上的記載,讓公安機關的偵查有了針對性。警方最終查實,她單獨或夥同丈夫郎海龍、父親曹進平(在逃)、母親陳彥琴(在逃)、姐姐曹曼、姐夫王曉光,共向包括王老太在內的22名被害人詐騙10.3萬餘元,其中詐騙王老太3.9萬餘元。曹曼和王曉光詐騙兩名被害人4.6萬餘元。案發後,僅曹雪玲的銀行交易記錄就打印了近百頁。

揪出幕後的“菜商”

隨著案件的推進,公安機關從查扣的曹雪玲的手機上發現了新的案件線索。QQ郵箱信息顯示,曹雪玲曾從包括QQ暱稱為“等一分鐘”在內的多名上家手裡購買過公民個人信息,“一共買了有幾萬條,花了有1萬元左右。”網絡詐騙流水線中一個非常重要的環節——“菜商”(倒賣公民個人信息的人)開始浮出水面。

在詐騙案件的辦理過程中,承辦檢察官李霞一直十分關注公民身份信息洩露的情況。得知上述情況後,多次協調溝通公安辦案人員對“等一分鐘”等上家的身份進行核實,並及時立案偵查。

警方偵查很快有了結果,“等一分鐘”的真實身份得到確認:方成明,男,生於1984年7月,小學畢業,農民,河北省定州市高蓬鎮北高蓬村人。2017年6月8日,公安機關將其抓獲歸案。

方成明到案後交代,自己的信息是以每條二至五毛錢的價格從兩個上家處購買的,一個綽號叫“富哥”,當地人,二人見面後直接通過U盤拷取數據進行交易,共購買了7000餘條;另一個是通過QQ聯繫,對方QQ暱稱“財神數據”,具體姓名不詳,買過大概1000條。而自己之所以購買“買過收藏品人”的個人信息,“是因為我們這邊有許多以賣收藏品實施詐騙的人,這些人都願意買這種信息方便他們實施詐騙,對這種個人信息的需求量也比較大”。

獲取上述公民個人信息後,方成明在網上兜售,看到“數據群”“大帝國”之類的群就加進去,在裡面發“我有信息”,以吸引買家。購買者中,就包括曹雪玲。

案發後,經公安機關技術偵查鑑定,方成明共向21個QQ郵箱發送過包含公民個人信息的郵件,共計發送了57594條公民個人信息,獲利1萬餘元,其中發給曹雪玲的個人信息超過3000條以上。

“富哥”的真實身份也很快被查明。他叫付從起,男,1978年5月出生,初中畢業,農民,河北省滄州市鹽山縣常莊鄉人。正在公安機關準備動手抓捕時,得知方成明被抓消息的付從起選擇了外逃,並在逃跑的過程中將隨身攜帶的存儲有公民個人信息的筆記本、電話和U盤全部扔掉。公安機關對其上網追逃。2017年7月27日,付從起在親屬陪同下到偃師市公安局投案自首。到案後,付從起交代,自己共賣給方成明信息7000餘條,從中獲利3000元。

2017年8月30日,公安機關將方成明、付從起二人移送審查起訴;10月13日,偃師市檢察院以二人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提起公訴;2018年3月5日,法院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判處方成明有期徒刑一年零三個月,並處罰金3萬元;付從起因自首被從輕處罰單處罰金1萬元。依法沒收二人違法所得贓款1.3萬餘元。判決後被告人均未上訴,目前判決已生效。

2017年7月27日和9月18日,公安機關先後將曹雪玲和曹曼、王曉光詐騙案移送審查起訴;偃師市檢察院受理後決定併案,於11月9日以三人涉嫌詐騙罪提起公訴;2018年2月2日,法院以詐騙罪判處曹雪玲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5萬元。曹曼和王曉光因向公安機關退回被害人損失5萬元,被從輕處理,曹曼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2萬元;王曉光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5000元。

王老太報案中所提到的其他詐騙事實,公安機關仍在進一步偵辦中。

 案後說法

 河南省偃師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楊建剛

近年來,電信詐騙呈高發之勢,不僅使受騙群眾的財產遭受巨大損失,也給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帶來重大威脅,有些被害人因為被騙走上絕路。對此類犯罪,必須堅決打擊。

和電信詐騙相伴相生的,是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一條信息只賣幾毛錢,犯罪分子獲利不多,但正是由於這些為了繩頭小利而非法出售信息的“菜商”的存在,讓騙子行起騙來成功率更高。

我院根據上述真實案件製作宣傳材料,讓百姓認識到詐騙就在自己身邊,可以起到更好的警示效果,教育和提醒了潛在被害人,受到百姓歡迎。在這方面,檢察機關可以做更多探索。

騙子引你上鉤,無非是兩樣東西,一個是你想要得到的,再一個就是害怕失去的。儘管放心好了,這兩樣東西,只憑電話他絕對拿不到;如果最終被拿走,那一定是因為你接下來又做錯了什麼。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