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為什麼沒有一部成文的憲法?

璞真6

按常理來說,一個國家政治秩序的建立大概是這樣:首先確定共同的價值觀,然後根據共同價值觀確定《憲法》,再在《憲法》的基礎上建立政府,以及之後一整套法律、制度。

在現代國家中,《憲法》是根本大法,是一個國家的基礎。

美國就是這樣,1781年美國第一部《憲法》生效,美國是第一個制定成文憲法的國家,也成為很多國家模仿的對象。

但是英國沒有憲法,更準確點說,英國沒有成文憲法。

實際上,英國是不成文憲法,具有憲法性質的分散的相關法律文件,以及長時間形成的慣例,這構成了英國憲政的基礎。

歷史原因

從1215年《大憲章》起,到20世紀具有憲法性質的法律文件,再到今天,英國不成文憲法已經有近800年的歷史。

歷史上,英國曾經嘗試建立成文憲法,這個時間比美國成文憲法還早:17世紀英國內戰後,克倫威爾執政,廢除君主制、建立共和國,1653年頒佈《政府約法》和《施政條例》兩部憲法。但是,這一成文憲法導致了獨裁,最後君主制復辟,克倫威爾的屍體被掛上絞刑架。共和制失敗,成文憲法在英國沒有實現。

習俗、慣例

英國人喜歡經驗主義,他們不願精確設計國家制度,不願在形而上學的空洞概念裡爭來辯去。

經驗主義認為真理是在經驗積累過程中逐步呈現的,法律上也叫慣例法。

這種慣例幾乎沒有法律依據,有效就自動成為法律,無效就淘汰。沒有憲法,英國的國家政策比其他國家更為靈活。

性格、觀念

在英國人眼裡,美國是群鄉巴佬。英國人天真地以為從形而上學的抽象概念出發,能把國家搞好,是小兒科、過家家遊戲。因此,就算後來很多國家紛紛效仿美國製定自己的《憲法》,英國也始終沒有為自己搞一部《憲法》。

英國自《大憲章》以後的近800年間,保持了政策連續。這個過程沒有從頭開始的《憲法》,而是根據需要修修補補,就這樣,它也成為了世界強國。

所以說,成為世界強國,沒有固定模式,只有適合本國的模式。


英國英鳥

答題人不太同意提問者暗含的命題。

世界上不一定非得出現《憲法》字樣,才能說有憲法。比如說,作為大陸法系的代表,德國也並沒有註明“憲法”字樣的德意志憲法,其正式名字是《德意志聯邦共和國基本法》,並且明確這不是正式憲法,最初指出“此基本法在德國民眾以自由意志制定憲法之生效之日失去效力”。儘管沒有以憲法之名,但是該基本法一直是德國的憲法性文件,並且根據最近若干年的反饋來看德國已經失去制定正式憲法的基本衝動了。

回到英國,它本屬於英美法系,當美國成為世界上第一個成文憲法的國家時,英國已經橫行世界若干年了,這也暗含,英國實際上是非成文憲法的老司機。英國的憲法性文件包括《大憲章》跟《權利法案》等,作為英美法系的特色,英國還有若干憲法慣例。

特別要強調的就是《大憲章》,誕生於1215年,它致力於限制君主權力,保護貴族和民眾的基本權力,這也是英國貴族與民眾用鮮血與抗爭換來的一步憲法,雖然1215年簽訂,但是其實行經歷了若干曲折反覆,伴隨著若干戰爭、談判與權力爭鬥,其中,最為著名的也影響其他國家的應該是“無代表權不納稅”與“王在法下”,它在人類史上初步確立了法治與自由的基本原則。

《權利法案》源自於1689年,它很簡短,但是很震撼,它在英國確立了議會地位高於國王,司法權獨立於王權與政府的基本原則,實際上將英國過往虛置,並且以法律權利代替了君主王權,宣告英國正式成為人類歷史上第一個憲政民主國家。


南大毛維準

英國不但有憲法,而且是世界歷史上第一個實行憲政的國家。只是英國是不成文憲法的典型代表,其憲法性規範在散見的憲法性文件中,如《自由大憲章》,巜權利請願書》,《王位繼承法》等等。一定要把憲法和《憲法典》區別開來,規定國家國體和政體的法律性文件都是憲法。如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是憲法,憲法修正決議案也是憲法。《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等等也是憲法。總之符合以下三個特徵就是憲法:一,憲法是民主制度的法律化,專制制度不存在憲法。二,憲法是階級力量對比關係的體現,沒有超階級的憲法。三,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只規定國家根本政治制度和經濟制度,一般性法律規範不寫在憲法中。而是通過普通法律進行規範,這是憲法和普通法律的區別。


SirJanzen

您好,英國只是沒有成文的憲法典,但有很多憲法性文件、憲法慣例等等的東西在執行國家根本法的職能,這些東西就是實質意義上的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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