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潔龍
要說明白這個問題,只要說明白鋼琴調律師調律的原理就可以了。
鋼琴調律採用的是12平均律,按程序首先確定小子一區a的震動頻率是440赫茲,這一步用儀器或音叉都可以。
調律師一般採用4、5度調律,3、6度校對。首先對小子一區的12個音,從a開始上行或下行,依次調d、g、c、f、降b;再從a開始調e、b、升f、升c、升g、升d,這樣就完成了小子一區12個音的調律。再後面的工作,就是依照8度音關係,調出其他所有弦的音。
因為鋼琴所有的弦,震動頻率都是確定的。前面一個音確定以後,就可以同時彈這個音和待確定的下一個音。下個音頻率的精確值,由兩弦震動的拍音確定。例如a→d是每秒1.0拍,d→g是每秒0.7拍,g→c是每秒0.9拍等等。
使用儀器的好處,就是調律師可以用儀器,檢測兩弦震動每秒拍音的次數。如果不用儀器,調律師就要用耳音確定每秒拍音的次數。這就是用和不用儀器的區別。
如此題主的問題就有結論了。只要調律師有很好的判斷拍音的能力,完全可以不用儀器,就能完成鋼琴的調律。
(關於拍的問題,感興趣可以看看:當兩個弦震動頻率很接近的時候,會出現聲音的干涉音,我們稱為拍。這個干涉音的頻率由兩個聲音的頻率差決定。例如一個弦震動頻率為440赫茲,另一根弦振動頻率為441或441.5赫茲,兩弦同時震動時,會出現每秒1拍或1.5拍的干涉音。由拍的次數,我們可以知道兩根弦頻率的差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