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大力實施“人才警務”工程

近日,甘肅省公安廳黨委部署大力實施“人才警務”工程,決定用6年時間,每兩年一批,安排150名廳機關45歲以下沒有基層公安工作經歷的民警,到甘南藏族自治州、臨夏回族自治州的縣級公安機關掛職鍛鍊,進一步提高廳機關年輕民警的業務能力和綜合素質。

日前,甘肅省公安廳召開廳機關民警赴甘南、臨夏州縣級公安機關掛職鍛鍊座談會。會上,省公安廳有關負責人指出,選派廳機關民警下基層掛職鍛鍊是貫徹落實全省公安局長座談會精神、大力實施“人才警務”工程的重要舉措,也是加強公安隊伍建設的重要舉措、促進幹部成長進步的重要途徑。各單位和第一批選派的50名掛職民警要充分認識下基層掛職鍛鍊的重要意義,切實把思想認識統一到廳黨委的決策部署上來,珍惜機遇,努力取得實實在在的鍛鍊成效。第一批選派的50名掛職民警要勤學習,努力學習公安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安業務知識,學習辦案辦事本領和好的工作作風。要勤思考,把學校所學知識、法律規定、業務本領與掛職實踐結合起來進行思考,提高自身實際操作、處理複雜問題以及群眾工作的能力水平。要踏實幹,把自己作為基層公安機關的一員,以長期紮根基層的決心,把掛職鍛鍊作為人生新起點,腳踏實地走向未來。要積極主動承擔急難險重任務,圍繞基層公安工作和隊伍建設的熱點、難點、焦點問題,尤其是公安信息化工作,推動全省公安工作發展進步。要善總結,對平時工作及時總結和反思,通過提煉總結,及時發現問題,積累經驗,增強本領。要做表率,在虛心學習、幹事擔當、作風紀律、廉潔自律、規範執法上做表率,嚴格遵守各項紀律和警紀警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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