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說法
在“六五環境日”到來之際,鄭州中院環境資源審判庭於5月16日上午,在河南財經政法大學模擬法庭公開開庭審理一起環境汙染案件。
該案屬於破壞環境資源犯罪重大案件,具有典型性和指導意義。鄭州市環保局、鄭州市治安支隊執法人員參與旁聽,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法學院師生現場觀摩,座無虛席。
到底是什麼案件,
引得大家如此關注,
下面讓我們將案件回顧一下!
回 顧
宣判審理結果
經過一個半小時的法庭審理,
法院認為:
原判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
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
上訴人的上訴理由及其辯護人的辯護意見均不能成立。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
當庭宣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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