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源問答:陰陽合同如何認定效力?

大源問答:陰陽合同如何認定效力?

本欄目由

大源按揭總經理

資深房產專家鄭大源主持


原提問:

買二手房的時候,籤“陰陽合同”,可能會造成什麼不好的後果?法院如何認定二手房買賣中“陰陽合同”的效力?

大源問答:陰陽合同如何認定效力?

大源答:

二手房買賣需要簽署買賣合同,部分城市還需要簽署網籤合同。通常來說,中介交易首先會簽署一份買賣合同(俗稱三方約),然後中介擇機約買賣雙方簽署網籤合同。這裡就存在了兩份合同,如果兩份合同的條款不同,也有人稱之為陰陽合同。

為了打擊陰陽合同,基本上來說,政府是不允許籤兩份合同的,也就是有網籤合同的城市,銀行,房管局通常只認可網籤合同,其他紙質的合同是不予認可的。也因為這個打擊動作比較嚴厲,故而部分大的中介公司在簽署第一份合同的時候,僅僅簽署雙方約,合同不出現中介公司的名字,也不蓋章,另外簽署一份佣金確認書。而網籤合同才會出現中介公司的名字以及蓋章。

房管局等監管部門也會三令五申不允許設立陰陽合同。對於交易雙方來說,如實簽訂合同,如實申報稅費也是自己的權利和義務。但是在現實中,陰陽合同又是如影隨形,難以完全杜絕的。為何陰陽合同難以杜絕呢?通常來說最主要作用有幾個:

第一:體現了不同的價格,有的是報高價,有的是報低價。

第二:交易雙方部分合同條款不方便在網籤合同體現。

第三:中介起草合同為了保護中介的一些權益。

第四:最常見的可能是中介沒有辦法及時做網籤合同,故而先簽署三方約。

對於報高價,通常目的是為了申請較多的貸款,比如成交價100萬,首付3成,可以貸款70萬,如果評估值可以達到115萬,那麼可以貸款80萬,從而首付款只需要20萬即可,甚至零首付,顯然這是違反了國家的房屋貸款政策的。

對於報低價,通常目的是為了少繳稅,比如成交價100萬,客戶一次性付款或者僅僅貸款49萬,客戶可能按照70萬申報繳稅,顯然這是為了偷稅漏稅。

無論是哪個原因如果簽訂了多份合同,就存在一個問題,哪個合同效力為真?

比如報高價,業主能否要求買家按照高價來支付放款呢?或者報低價,買家要求按照低價來支付放款,如果有爭議走上法庭,如何認定合同效力?法院在審理的時候通常是需要雙方提供證據,審核真實性,法院會以雙方真實意願的合同作為履行依據的。

比如存在報高價,如果法院認可了報高價的目的是為了多貸款,那麼就會認定原價的那份合同為準的。如果雙方無法提交詳實證據,則以後簽署的合同為準,日期在後的合同可以覆蓋日期在先的合同效力,比如一開始簽署合同100萬,後來經過協商,雙方達成一致,成交價變更為105萬,則105萬是合法有效的。

所以如果存在多份合同,務必要簽署清楚存在多份合同的原因,可以另外簽署補充協議說明,這是為了履行合同不出現問題。

另外涉及金額,尤其報低價,如果資金託管,會安全很多。辦理資金託管通常是免費的!會讓交易雙方安全很多。

TIPS

買房是大事,想要得到詳盡的答案,可以一對一找鄭大源,免費的問答答案通常很簡略,付費的問答一定會讓你更加滿意。

歡迎大家留言向鄭大源諮詢各種房地產相關問題。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