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高薪養廉”的補充解釋!

最近網上有這提議國家應該在反腐路上採取高壓反腐和高薪養廉的雙管齊下的政策,引起很多人的討論,有贊成的,也有反對的。我下面綜合一下網友們的評論並統一做一下回復。

首先說同意的吧,很多人可能處在公務員隊伍裡面,對於公務員薪資有相對全面認知,認為公務員工資的確是太低了,是的,我也是這樣認為的,不可否認中央八項規定出臺以前,很多地方亂髮補貼,跟多地方有灰色收入,但是現在多數補貼都是停止發放了,很多公務員利用閒暇期間做兼職是有的。而且公務員工資多少多於當地經濟發展掛鉤,發展好的地方收入就相對較好,發展差的地方也不排除拖欠工資現象。這極不利於公務員全身心投入到工作其中。

其次我說一說反對意見,很顯然很多人會說自己那裡公務員月薪普通科員就上萬,還是偏遠地區小縣城,還有說自己家親戚一年幾十萬收入,我想要麼這些人有灰色收入,'要麼就是有個別居心叵測之人假借所謂家屬親戚之名摸黑政府形象。

毫無疑問對於人們把過往對於公務員印象放到現在乃至未來那是很不正確的,以前就是官老爺的印象,但是未來公務員就是一個職業而已,更多的責任就是服務者而不是管理者,只不過看起來工作工作更加穩定而已,很多人說還有農村年薪3000左右,低保戶幾百元的需要扶貧呢?認為高薪養廉就是胡扯,還認為做快遞賣煎餅收入高可以辭職去搞,我想這從根本就是混淆概念,你怎麼不拿公務員和馬雲,馬化騰這些首富相比呢?按照一些人的想法,公務人員就該不用讀書,不用考公務員,一起去做農民,搬磚整個社會才平等。我們毫不懷疑有的公務人員徇私舞弊,貪汙受賄,但是我想光大基層公務員還是很辛苦的,人力資源不足,而且大多數人員涉及面還都很廣,表面是某個單位,但是每年防火,抗洪,抗旱,維穩,下鄉,扶貧,招商,很多基層幹部都要去做,你如果薪資不足,不讓他們沒有後顧之憂,難免不會有公職人員抵不住誘惑,加入腐敗隊伍。

我提倡高薪養廉,但是不是高薪養豬,既然實現高薪養廉,勢必要淘汰一批不合格官員,公職人員,尤其是混日子的人員,必須一律該處理處理,該清退清退,高薪是給幹事的人,有人怕高薪養廉不會養廉而會讓人的慾望更大,我好不懷疑人都是利己的,這就需要紀委,監察委繼續高壓反腐,發現一起打擊處理一起,有效的配合高薪養廉,有效推動基層幹部隊伍公職人員隊伍良性發展。

反腐永遠在路上,發現即處理但是也不能一條腿走路,高薪養廉就是有效的開展第二條腿走路的最合適的辦法,精練機構,夯實公務員隊伍能力,高薪,高壓讓更多公職人員無了後顧之憂,又有了緊迫感,我想這是合適的。至於那些說不幹可以走,就和國足前隊長杜威所說“你行你上”一樣可笑至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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