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名臣——包拯

北宋名臣——包拯

包拯

人生大概

包拯(999年5月28日-1062年7月3日),字希仁,廬州合肥(今安徽合肥肥東)人,北宋名臣。

天聖五年(1027年),包拯登進士第。累遷監察御史,曾建議練兵選將、充實邊備。歷任三司戶部判官,京東、陝西、河北路轉運使。入朝擔任三司戶部副使,請求朝廷准許解鹽通商買賣。改知諫院,多次論劾權貴。授龍圖閣直學士、河北都轉運使,移知瀛、揚諸州,再召入朝,歷權知開封府、權御史中丞、三司使等職。嘉祐六年(1061年),任樞密副使。因曾任天章閣待制、龍圖閣直學士,故世稱“包待制”、“包龍圖”。

嘉祐七年(1062年),包拯逝世,年六十四。追贈禮部尚書,諡號“孝肅”,後世稱其為“包孝肅”。有《包孝肅公奏議》傳世。

包拯廉潔公正、立朝剛毅,不附權貴,鐵面無私,且英明決斷,敢於替百姓申不平,故有“包青天”及“包公”之名,京師有“關節不到,有閻羅包老”之語。後世將他奉為神明崇拜,認為他是文曲星轉世,由於民間傳其黑麵形象,亦被稱為“包青天”。

早年經歷

包拯(公元999-公元1062年),字希仁,廬州合肥(今安徽合肥)人,漢族。後世則把他當作清官的化身——包青天。包拯出身於廬陽一個官宦家庭。二十八歲考上進士。按照宋朝的制度,考中進士就可以當官,但包拯是個孝子,他信守聖人“父母在,不遠遊”的教誨,直到三十六歲時父母亡故後才正式出任天長縣(今安徽天長)知縣。在知縣任上,他斷了一個奇案,聲名遠播。三十八歲升任知州,清正廉潔,受到上司重視和世人稱讚,之後,便開始朝廷重臣的政治生涯。

生於北宋鹹平二年(999年)。天聖朝進士。累遷監察御史,建議練兵選將、充實邊備。奉使契丹還,歷任三司戶部判官,京東、陝西、河北路轉運使。入朝擔任三司戶部副使,請求朝廷准許解鹽通商買賣。改知諫院,多次論劾權幸大臣。授龍圖閣直學士、河北都轉運使,移知瀛、揚諸州,再召入朝,歷權知開封府、權御史中丞、三司使等職。嘉裕六年(1061年),任樞密副使。後卒於位,諡號“孝肅”。包拯做官以斷獄英明剛直而著稱於世。知廬州時,執法不避親黨。在開封時,開官府正門,使訟者得以直至堂前自訴曲直,杜絕奸吏。立朝剛毅,貴戚、宦官為之斂手,京師有“關節不到,有閻羅包老”之語。

包拯是楚國忠臣申包胥第三十五代孫(《包拯墓誌》《宋史·包拯傳》《通志》卷八之五)。祖父包士通是平民百姓,讀書耕田。父令儀,太平興國八年進士,官至刑部侍郎,與文彥博的父親文洎同供職閣中,遂結為世交。所以包拯與文彥博“方業進士,相友甚厚”,後來還結為兒女親家。父後來致仕返回原籍,贈太保。母宣氏,贈馮翔郡太夫人。

包拯兄弟三人,長兄包瑩、二兄包穎均早前去世,只有他一個傳宗接代。他家境殷實,所以從小受到了良好的傳統知識教育和薰陶。

執法如山

嘉祐二年(1057年),包拯被授以重任,出任北宋都城開封的知府。開封知府是一個極為重要的職務,以往一般都是由親王、大臣兼任。歷來京官難當,一是皇權可以隨便干預地方事務,二是皇親國戚都聚集在這裡,仗勢欺人,無理可講。在北宋政權存在的一百多年間,出任開封知府的竟有一百八十多人,平均每個知府的任期只有半年多。包拯在開封知府的任期內,秉公理政,鐵面無私,雖然得罪了不少皇親國戚,但是因為他行得正、坐得直,誰也拿他沒有辦法。

人物評價

包拯以廉潔公正、不攀附權貴著稱,包拯包拯故民間稱其包青天及包公,就任開封府尹期間,得到“四大名捕”(京劇臉譜王朝、馬漢、張龍、趙虎)與有“御貓”之譽的御前四品帶刀護衛之南俠展昭協助,辦案既明查又暗訪,執法既嚴謹又不失人情,令正義得以順利伸張之餘亦導人向善。因為開審考上狀元成為駙馬爺的陳世美不認妻一案前,其妻子秦香蓮向王丞相攔路喊冤(而不是向包青天攔路,但現在借用攔路喊冤來引申有冤無路訴,迫於無奈出此下策之義)。

開封府公堂門前右邊前有一鼓,逄有重大冤情之時,不論大小人物一經擊鼓鳴冤,包青天定必升堂開審,喊冤者可直接向包大人陳述冤情;而傳說包拯審案不分晝夜:日審陽間,夜審陰間;並流傳多個審案故事傳頌後世,著名的有《鍘美案》、《狸貓換太子》、《烏盆記》、《鍘包勉》等。另古典小說《三俠五義》亦以其為主人公。因其大公無私,擁有一副鐵面如墨的臉孔以鎮懾佞臣,額上掛有一彎蒼白明月,故亦有“包黑子”稱號,坊間傳說中包拯死後成了神明“馬國公”,故現在稱的“馬國公”就是包公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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