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地區家裡只有女兒,老人們去世了,女兒出嫁了宅基地該怎麼辦?

花開隴上

對於農村出嫁女兒的話,只能繼承夫妻一方村集體的土地和宅基地,不得重複繼承!



出嫁女兒與父母不屬於同一個村集體,將無權繼承!

要知道,農村子女如果要繼承父母的承包地和宅基地的話,子女需要和父母一樣在農村生活居住,並且同屬一個村集體。根據《土地管理法》相關規定,宅基地是屬於村集體所有的,本集體內成員不得向村集體外的人員轉讓。

也就是說,如何出嫁女女兒已經到丈夫所在的村集體生活居住了,就無法符合與孃家同屬一個村集體的基本條件了。

像這種情況,如果是獨生子女的話,父母的宅基地因沒人繼承,或將被村集體收回!

出嫁女兒已經擁有婆家的土地和宅基地,將不得重複繼承!

根據相關規定,對於出嫁女兒,如果已經在丈夫所在的家庭繼承婆家的承包地和宅基地,就無法再獲得孃家的土地了。根據要求,不得重複繼承!

宅基地的使用權不屬於遺產,無法繼承!

根據相關規定,宅基地的所有權是村集體,個人只有宅基地的使用權,而相關法律明確規定,使用權不屬於遺產,不能被繼承。




龍百曉生

實行計劃生育多年,不僅城市,在農村只有女兒的家庭也很多,所以女兒出嫁後,將來父母宅基地的歸屬問題是大家非常關心的。

我國法律明文規定,男女平等。也就是說兒子閨女都有繼承父母遺產的權利,當然贍養義務也是平等的。只是有一點,閨女結婚後,戶口一般也就遷移到了婆家,所以父母去世後,閨女只有繼承房屋的權利,可以居住可以修繕,一旦房屋倒塌,宅基地歸村集體所有。



我有個農村親戚,家裡只有兩個女兒,兩個女兒分別已出嫁多年,後來父母相繼去世。由於父母居住的房屋早已成了老房子,所以兩個女兒想用父母原來的宅基地換一處地方,重新蓋一所房子,村幹部說這不符合土地法規定,倆閨女只有居住權,房子壞了可以修繕,直到倒塌,倒塌後的宅基地就不屬於倆閨女了。不過後來他們村趕上修鐵路,需要拆遷父母的老房子,修鐵路補助的錢卻可以歸屬兩個閨女。


現在農村趕上棚改,父母的宅基地歸屬更是個敏感問題,很多農村的閨女也想分杯羹,至於閨女到底可不可以分到父母的拆遷樓房,除卻家務上的各種原因,各地有各地不同的政策。但是宅基地不歸出嫁的女兒所有是肯定的。


小十六123

問題:農村地區,家裡只有女兒,老人們去世了,女兒出嫁了,宅基地該怎麼辦?

隨著以前我國計劃生育政策的嚴格落實,農村很多地區也有獨生子女家庭,對於這些獨生子女家庭,當他們的父母老去,女兒出嫁後,原來村裡面的宅基地該怎麼辦?

下面我給大家解答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那麼女兒已經出嫁,如果戶口也已經外遷,宅基地使用權是無法繼承的,但如果父母的房屋還在,而房屋屬於個人合法的私有財產,受到法律保護。根據《物權法》有關規定及“地隨房走”原則,女兒可以繼承父母的房屋,繼承房屋後也就等於間接的擁有了房屋下宅基地的使用權,但這個使用權是有限的,原來的房屋不允許再進行翻建及新建,只能進行維修加固,等到將來有一天,父母的房子倒塌了,那麼宅基地的使用權也就隨之不存在了,將會被父母原來所在的村集體經濟組織收回。

另外,農村的宅基地可以在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內部進行轉讓,但需要符合條件,比如轉讓人有兩處以上的農村住房(含宅基地),受讓人沒有住房和宅基地且符合宅基地使用權分配條件,經本集體經濟組織同意,宅基地使用權不能單獨轉讓,地隨房一塊轉讓等條件,因此,農村的獨生女如果外嫁且戶口遷出,可以考慮在父母的有生之年將宅基地轉讓給本村的其他有需求的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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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察三農萬象

農村地區家裡只有女兒,老人們去世了,女兒出嫁了宅基地該怎麼辦?農村農民工萬歲,是地地道道的農民,不是法律人土,我只懂得村民自制法中有一條,出嫁的女兒,無權繼承父母憶留下來的的宅基地,


作為農村宅基地,不是商品,不得進行買賣,相你說的情況,你沒有繼承宅基地的權利,你有買賣房屋的權利,你可以把房屋賣給本村村民,你也可以把你父母親的房屋扒掉處理。在我們那裡,對你說的情況,基本都是祖里人座到一起協商解決的,最好也有村委會成員一同到場,大部分這些房屋都是過繼給最親近的侄子,當然是對你父母作到盡孝的那一位,和你感情合得來的叔伯兄弟,這也是農村親情和人情所在。此建議僅供你參考。

前的是你父母在患病期間,你是不是得到了應進的義務,還者是你父母去世時,所需用的喪葬費的一切開支,是不是你投入的,要是在這樣的情況,你不管不問,你是不管買賣或者扒掉你父母房屋的,只有村集體收回,由你父母所在的村委會另行處理,謝謝。


農村農民話三農

法律法規明確規定了農村集體土地的使用權與其土地收益分配,男女平等。宅基地是農村建設用地,以一戶一宅基地,按當地規定面積標準,用於社員建房使用。按現行法律規定,宅基地不能繼承,因為土地為集體所有,村集體內部成員只擁有使用權。但房屋是建在合法使用的宅基地上,且房屋是可以依法繼承的,那麼,繼承房屋等固定財產同時,就意味著地隨房走,宅基地的繼承也順理成章。在法條中所謂宅基地不能繼承,是指土地不存附著物(房屋)。當然,土地是集體所有,何來繼承的說法呢?而宅基地上建起了房屋,這就涉及到民生問題的另一高度,至所以說,繼承了房屋等於也就繼承了宅基地。

繼承權也受時效的限制,是指宅基地的使用年限,一般的使用年限為70年,但隨著土地的改革,不少地方落實推行50年的土地使用權。

農村的宅基地在經濟組織內部成員之間可以互換或流轉,宅基地以一戶一宅基地,經流轉後不能再申請宅基地。

外嫁女作為唯一合法繼承人,宅基地上建房可依法繼承。如果僅是宅基地,可以有償退出。關於戶口遷出的外嫁女對房屋繼承後,新政策規定,房屋只能維修而不能重建,其目的是,重點為了更好地維護村經濟組織內部成員的權利。因為土地是有限的,人口的不斷增長,以及土田保護力度加大,相信今後農村建設用地的供給也將受到制約。合理規劃和使用土地,是農村未來發展已擺在面前的一個大課題。


Yifan5

戶口問題

首先要看女兒出嫁了戶口是如何辦理的,現在有的是出嫁了戶口遷移到丈夫那邊去了,有的是一起遷移到女方來了。

如果是戶口遷移出去了,按照《宅基地管理法》,《土地法》的規定,宅基地是無法繼承的。如果未遷出去,宅基地是可以繼承的。

宅基地問題

如果戶口未遷移出去,對這個問題完全不需要擔心。如果戶口已經遷移出去了,按照規定,宅基地是無法繼承的,但是房子是可以繼承的。

對於房子,可以修繕,不可以推到重建。所以可以直接將房屋出售,也可以在房屋修繕過後自己居住。部分區域對這個管理的不嚴格,說是修繕,其實有的直接重建了。可操作空間比較大。



農家客


民農歌者

可以繼承房子。(覺得回答得好就關注我哦)

農村的獨生女兒嫁人了,那父母過世後,父母的宅基地怎麼處理?

答:女兒雖已嫁人,但可以繼承父母的房子。

具體分析如下:

從問題描述結合現實生活中,可以知道,農村地區好些老人只有獨女,獨生女兒長大後嫁到外地了。

那麼問題來了,總有一天父母會過世的,那父母過世了,家裡的房子和宅基地怎麼辦呢?

女兒和兒子同樣享有繼承的權利

其實女兒和兒子一樣,都是父母的子女,農村那種重男輕女的老傳統思想已經過時了,女兒和兒子都有繼承父母財產的權利。

但女兒是外嫁了,在婆家肯定也有房子,如果繼承父母的房子的話,以後住的時間非常少。

如果外嫁的同時把戶口也遷到婆家了

宅基地不能繼承的,但宅基地和房子是一體的,繼承了房子的話宅基地也能繼承享用,直到房子不能繼續用了。

與其讓房子爛掉,還不如把房子賣給同村人。

若戶口還在父母的戶口簿上

這種情況的話,女兒則順理成章地也為了該農業家庭戶的戶主了,宅基地和房子順理成章地登記為女兒的名字。

但是由於女兒一家在村裡住的時間非常少,現實生活中,有些人會把宅基地和房子出手給本村的人。

刺楸,三農問答達人。以專注的精神致力於三農問題解答,關注我瞭解更多三農知識,謝謝。

刺楸

農村地區家裡只有女兒,結婚時允許把女婿和兒女的戶口登記在本地派出所,與兒子結婚同等對待。女兒出嫁了與兒子上門招郎也是同等對待,戶口一經遷出,就無權再繼承宅基地!就是有兒子的家庭,兒子因為工作而遷出了戶口,以後也不能繼承父母的宅基地了!
宅基地只有現居民小組的人員才可以擁有產權,一旦戶口不在現居民小組,宅基地的所有權都收歸居民小組。


現階段爭宅基地產權的大都是拆遷地方,國家對宅基地補償是按現有居民戶口本上的實際人口來進行補償的,只有戶口在,才能得到實惠!


五音山人1

其實這個問題很簡單,主要看老人們的宅基地有沒有房產證,現在要求要有不動產證明。

可以證明到是老人的合法財產,這個是最關鍵的。

如果是合法財產,那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產繼承法是可以直接由女兒女婿及外孫繼承的。

也可以在老人家還健在的時候把房產過戶給下一輩,不過現在要交一部分過戶費用。

根據法律如果房子處在無主狀態,10年後還沒有合法繼承人出現,村委會有權益出證明將宅基地回收做其他方面處理。

謝謝,希望能幫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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