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首次培訓公職律師公司律師

司法部首次培训公职律师公司律师

5月7日至11日,司法部舉辦首次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培訓班,圖為培訓班上課的情景。

140餘人參與培訓;全國公職律師超2.4萬人,公司律師超4600人;司法部年內擬出規範性文件

5月7日至11日,一個特殊的培訓班在杭州開班。

培訓班學員是來自60多家中央黨政機關、人民團體和中央企業的140餘名公職律師、公司律師。這是司法部首次針對這兩個群體開展的培訓。

公職律師、公司律師與社會上的執業律師不同,他們供職於黨政機關、國有企業,身份上首先是公務員和企業員工,不對社會提供有償服務。但他們同樣具有律師身份,參與所在單位的各種法律事務。

2002年,司法部決定開展公職律師公司律師試點工作。至今,全國共有超過8000家黨政機關、人民團體設立了公職律師,總數超2.4萬人;1000餘家國有企業中也有超過4600名公司律師。

其中,49家中央黨政機關和人民團體、17家中央企業開展了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工作。

在這樣一個龐大的體量之下,如何更好地發揮他們的作用顯得十分迫切。有參訓學員反饋,司法部組織的首次培訓針對他們工作中遇到的問題解疑釋惑,十分“解渴”。

司法部也表示,今後將繼續舉辦此類培訓,並逐步完善培訓制度,形成長效機制。此外,司法部正在研究制定加強公職律師公司律師管理、保障公職律師公司律師發揮作用的規範性文件,預計年內正式出臺。

3天半密集安排12項培訓內容

開課前,收到通知的中國國新控股有限責任公司(簡稱國新控股)的公司律師陳勇峰對培訓“非常期待”。

去年10月,這家成立不到8年的中央企業開展公司律師工作。陳勇峰由此成為國新控股首批12名公司律師之一。

他先經過公司內部篩選,之後根據規定,帶著法律執業資格證、勞動合同等材料到司法部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後,司法部為其頒發了公司律師證書。原本的工作內容沒變,但角色變了,用他的話說,“從過去在企業裡從事法律工作,變成法治隊伍中的一部分。是激勵,但也對專業能力有了更高要求。”

為了讓像陳勇峰一樣的公職律師公司律師適應這種“更高要求”,在3天半時間裡,司法部密集安排了12項培訓內容。

學員們的“課程表”顯示,培訓以中國法學會副會長、社科院學部委員李林的專題講座開篇,講述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思想的理論貢獻和實踐意義。此後的課程更具體,涵蓋企業經營決策中的法律風險防範、提升行政複議能力、合同起草審查的原則和方法、從中美貿易戰看國際貿易爭端新動向等內容。

授課老師既有司法部相關業務司的負責人,也有來自一線的資深律師。在“民告官”案件量激增,越來越多政府機關站上被告席的情況下,培訓還請來審判一線的法官講授行政訴訟實務和典型案例。

有授課教師來自審判一線

遼寧安行律所創始合夥人李宗勝是此次培訓的授課老師之一。4月中旬,他接到司法部律公司的電話,對方希望他能在首次培訓班上講一節以合同起草審查為主題的課。

這對李宗勝來說不是難事,作為專門從事公司、合同領域業務的律師,他有多年培訓授課經驗,“給其他律師講,主要講社會上的合同審查和起草;但對他們來說,接觸招投標和政府採購類的合同要多一些,這類合同往往事關重大,要知道哪些地方容易出問題、出現瑕疵後怎麼合法補救、如何降低甚至消除影響。”

因為公務員和企業員工的身份特點,和社會上的執業律師相比,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往往被認為訴訟經驗不足。

這一問題在培訓班上得到回應——北京市天同律所首席合夥人蔣勇在課上分享了訴訟可視化的方法,把訴訟材料中的法律事實、法律關係進行分解,然後用圖表的方式體現出來,這樣更便於觀察和分析。

“主要講行政執法中的問題和應訴技巧,比如行政執法中存在程序不規範,一些機關長期形成的慣例並不完全符合法律規定,行政執法過程中證據收集、事實查明不充分;應訴時,一些公職律師因訴訟經驗較少,準備訴訟材料和證據有所欠缺,在庭審過程中會比較被動”,龍非說,針對這些問題,他在課上也提出一些建議,包括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內部要形成更加完善、健全的應訴機制,從應訴材料的收集到流轉到應訴準備,各部門應該更好銜接。

相關規範性文件擬年內出臺

與社會上的執業律師不同,公職律師公司律師的日常工作涉及單位、企業法律事務的方方面面,包括審查管理合同、參與政府規範性文件起草修改、參與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等。

以中央國家機關公職律師首批試點單位之一證監會為例,目前全系統已有近700名公職律師。自2004年建立獨立應訴制度以來,以證監會為被告的行政訴訟案件就主要依靠內部公職律師出庭應訴,不再外聘社會律師。

對於公職律師公司律師的作用,司法部律公司相關負責人將其形象地概括為:依法決策的“智囊團”、規章制度的“把關人”、依法治理的“助推器”、法律風險的“防火牆”、合法權益的“維護者”、矛盾糾紛的“調解員”和普法宣傳的“先鋒隊”。

在上述負責人看來,公職律師公司律師也有社會執業律師無法比擬的優勢。他們熟悉本單位、本企業、本行業的政策法規和工作實際,能結合本職工作提出更具針對性的法律意見和建議,“特別是他們不向社會提供有償法律服務,不參與市場競爭,恰好能與社會律師實現功能優勢互補、各有側重。”

但在一些分析人士看來,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內嵌在機關企業,不免和社會上的執業律師有些脫節,在保持他們自身特點的同時,如何將其納入律師管理體系,是要研究的課題。

證監會方面的公職律師也說,公職律師身份具有雙重性,在履行公職律師職責的同時,也要接受所在單位或部門的行政上下級隸屬管理,其所發表的專業意見會受影響,履職獨立性如何得到有效保障,也需要進一步研究。

司法部則在此次培訓中釋放了信號,稱正在研究制定加強管理、保障其發揮作用的規範性文件,預計年內出臺。

首次培訓是需求也是契機

此前一系列重頭文件的出臺顯示,公職律師、公司律師被提到了更為關鍵的位置。

2014年,十八屆四中全會公報中提出,要構建社會律師、公職律師、公司律師等優勢互補、結構合理的律師隊伍。

2016年,中辦、國辦專門出臺了《關於推行法律顧問制度和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制度的意見》,其中很多具體安排都破解了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在工作中的難題,比如他們可受所在單位委託,代表所在單位從事律師法律服務,在執業活動中享有律師法等規定的會見、閱卷、調查取證和發問、質證、辯論等律師執業權。

從一組數據中也可看出這兩個群體發展速度之快。

到2017年12月底,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共有7000多家黨政機關、人民團體、國企開展了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工作,公職律師總人數達1.8萬餘人。但截至上月底,這一數據攀升至2.4萬餘人。公司律師也增加了800餘人,從3800人增至4600人。

司法部回應新京報稱,司法部組織首次培訓意在提升公職律師公司律師的政策理論水平、法律專業素養和實務操作能力,加強各單位業務交流和共性難點問題研究,推動完善科學規範的公職律師公司律師管理體制。

在陳勇峰看來,首次培訓的出現也基於一種共識,“一個是全面依法治國和中辦國辦聯合推進的大背景;另外,實踐中有需求,從黨政機關到國有企業,對依法行政、依法治企更重視了,都意識到這個問題很重要,在這種情況下,首次培訓是水到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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