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節省接待經費跨省買酒,問題出在哪?

为节省接待经费跨省买酒,问题出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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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論風生

據中國紀檢監察報報道,前不久,作為湖南省20個國家級貧困縣之一的安化縣,一則關於縣公安局違規採購、消費白酒的通報引發關注。通報稱,2016年6月,安化縣公安局違規從貴州茅臺鎮採購了600瓶白酒。截至2017年1月,該批白酒被縣公安局機關食堂用於112次晚餐接待消費,其中用於內部違規公款吃喝22次,用於無公函接待消費90次。

中央八項規定執行和反四風持續數年後,一個國家級貧困縣的行政部門居然還發生跨省採購白酒的違規案例,著實令人驚詫。不過,此事更讓人意外的細節是,相關當事人在接受採訪時均提到,赴貴州買酒是為了節省公務接待經費,在益陽市紀檢部門出具的調查報告中,也使用了“為降低公務接待費用支出”的表述。政府部門違規用酒被查處的案例近年來不少見,可這樣的違規理由還是聞所未聞。

一個縣級單位,在近半年時間內“消耗”600瓶白酒,到底算不算多?我們先算一筆賬。按照通報,該批白酒是20016年6月底採購,至2017年1月消費完,共用於112次接待消費。按7個月計算,平均每個月消費16次。一個月算20個工作日,也就是每週平均只有1個工作日沒有吃喝。

一邊是公務接待的量如此大,一邊是要降經費,由此想出跨省一次性“批發”白酒的法子,也算是“用心良苦”。可這種“省錢”之道隱含了一個前提,那就是公務接待必須要喝酒。在該案發生時,益陽市相關規定只要求政府單位中午不準飲酒,尚未在公務活動中全面禁酒。這或算得上是一個制度漏洞。為了把公務接待費用降下來,寧可跨省採購性價比更高的酒,也不願從源頭上減少用酒和接待,這才是最大的問題。更何況,這批酒有相當一部分還被用於內部的違規公款吃喝。

至於“瘋狂豪飲”的同時,公務接待經費支出竟然還下降了,不能被這種最淺層的對比所迷惑。據該局財務人員提供的數據,2016年公務接待費(含工會經費支出)為658579.40元,較2015年減少了15%。接待費用下降,這應該肯定。但“豪飲”之下仍可確保經費減少,未必值得高興,這恐怕更多隻能說明不合理的接待支出被壓縮的空間原本就太大。

另據2016年安化縣“三公”經費決算情況,該縣2016年的公務接待費達4121.84萬元,同年地方財政收入為6.75億元,前者佔後者的比例為6%。如此來看,這個國家級貧困縣的公務接待支出,是不是還大有壓縮空間?

“三公”經費控制越來越嚴,是大勢所趨。但“跨省買白酒只為節省接待經費”的黑色幽默般案例,無疑警示在控費過程中,不能光看數字變化。畢竟,嚴控“三公”經費的目的,絕不僅僅是為了減少財政支出,更包括改變支撐不合理支出背後的行政土壤。若一些地方減少經費的辦法,僅是通過從零買改批發,從酒店轉移到食堂等路徑“省出來”的,而不是真正的行政作風轉變和理念進化,就很可能埋下反彈的伏筆。

□任然(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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