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欠債無力償還,子女必須償還嗎?

深海里的愛人

一鍵代償觀點:子女沒有責任和義務替父母償還個人欠債。

可能現在大多數人心中還是有“父債子償”這個觀念的,畢竟,你們是一家人,你們家欠的錢就應該由你們家來還。但是,在如今的法治社會的情況下,這種強制性的“父債子償”是不允許的。

父債子償具有時代背景的特殊性

“父債子償”在古代是合理的,因為在以前那種吃不飽、穿不暖的年代,大多數人借錢都是為了一家老小的口糧,是為了滿足基本生存需求。那麼,這時候債務人的妻兒老小都是最大受益人,所以在那種時代背景下,父債子償,夫債妻償是合理的。

但是,在如今這個年代,我們的基本生存需求已經不需要通過借錢來滿足了,更多人借錢是為了滿足個人需求,可能很多時候,這些錢根本就沒有用於家庭生活。那麼這時候讓其家人還錢,顯然是不合理的。

“父債子償”應該是權利與義務的對等

當然,為了避免一些債務人通過私下將財產進行轉移,從而進行避債,我國法律在這些方面還是有明確規定的。

法律規定:債務人死後,其名下遺產應該優先用於償還債務。也就是說,債務人死後,其子女如果選擇了繼承遺產,那麼也應該繼承其生前債務,這就是權利與義務的對等。

而如果其子女放棄繼承遺產,那麼當對債務人的遺產進行清算以後,即使不足支付生前欠款,那麼債權人則無權要求其子女償還債務人生前債務。

當然,如果子女自願承擔父母的債務時,則也是被允許的。畢竟,這就是個人的選擇問題的,法律也不會強行干涉說不讓你還。

總的來說,父母欠債無力償還時,子女是否要為父母還債完全取決於個人主觀意願,如果子女不願意還,那麼債權人則無權要求其子女進行償還。


一鍵代償

從我國國情來說,好像父債子還,天經地義!其實不然,憑什麼呢?父母與子女,只能理解為有血緣關係。【民法通則】上有明確規定,我們可以通俗點講,就是父母與子女存在有繼承和贍養的權利和義務。贍養我就不說了!關於繼承,說的是,父母的資產,產業,股權,債權等等,子女有權優先繼承!對於父母負債這些,根本沒有提及!父母欠你錢,你找他要去,憑啥要他的子女給你!拿什麼出來說事??!再者說了,有啥東瓜豆腐的,你可以上法院起訴,改咋樣咋樣是吧!如果說你去找別人子女去,我認為是極為不妥的!謝謝大家!


牛哥K


飛翔的獅子68189352

法律意義上,只要你沒有繼承父母的財產,你是沒有義務幫父母償還債務。當然,中國是人情社會,父債子還這個觀念還是根深蒂固的,畢竟,你作為子女如果有能力,你不幫父母,你內心過意的去嗎?如果沒有能力,至少旁人也不會說閒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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