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很多買過意外險或看意外險解讀文章的用戶,保險銷售員會告訴你說:意外險買多少會賠多少,可以重複購買,也可以疊加理賠,或者你看意外險解讀文章,也會留下這麼一個印象。
當然小新在重複購買疊加理賠的文章中,小新也強調說明了意外險是多份購買,多份理賠的,但這個多份購買多份理賠的意外險是有保障項目規定的,有的保障項目可以,有的保障項目不可以。一般意外險的保障項目包括:意外傷害保障和意外醫療保障。
下面小新將分兩種情況說明:
1.發生了身故或全殘的情況下,購買多份的意外險可獲得多份賠償
意外傷害保障保障的是因意外導致被保險人身故或全殘,可獲得理賠金,而在這種情況下,多份意外險是可以疊加賠付的。
這種意外險通常被指只要含有意外險傷害、意外身故或意外全殘保障,不管你買多少份,只要發生了身故或全殘,就可以多份理賠,這點也比較符合小新說的重複購買疊加理賠的情況。
2.發生了除身故或全殘之外的意外醫療事故, 不能夠獲得多份賠償的。
這種情況下,就用到的是意外險中的意外醫療保障:
醫療費用清單和結算明細表、醫療費用原始收據(門診或急診的藥費原始收據應附處方),被保險人已從基本醫療保險或其他途徑獲得賠付的,需提供基本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或其他經辦機構開具的醫療費用報銷分割單原件;
簡單說,意外醫療報銷只能從一處得到報銷,當你在一家保險公司得到了費用報銷,就不能在其他家保險公司再獲得報銷,也就是不能重複理賠。意外醫療保障有點類似於醫療險報銷,都屬於費用報銷型報銷,實報實銷,不能獲得高於實際花費的費用。
小新·小結:
意外險一般包括意外傷害保障和意外醫療保障,多份購買疊加理賠的是意外傷害保障;多份購買不能疊加理賠的是意外醫療保障,大家明白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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