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起來“雙贏”實際上隱患無窮

台州曾被稱為“中國中小型船舶生產基地”。10年前是台州造船業的黃金年代,那時民間資本紛紛集眾投資、借鉅款投資造船,不少銀行、金融企業也千方百計把錢融貸給船企。但輝煌過後,卻是異常的暗淡。浙江勤豐海運有限公司的起起落落便是台州船運市場的縮影。昨天,寧波海事法院通報了近年來該院對勤豐系列案件的審理執行情況,這家老牌船企十幾年來涉及259起案件,其中大量都是掛靠船舶引發的糾紛。

勤豐公司主營國內沿海及長江中下游普通貨船運輸,在航運經濟擴張階段,企業運力從成立之初的6000多載重噸擴大至2013年11月的40多萬載重噸,網絡覆蓋國內沿海及長江下游各主要港口。

後來,隨著航運市場持續低迷,涉及勤豐公司的大量糾紛開始進入法院。從2010年起,寧波海事法院共受理涉勤豐公司的各類訴訟、特別程序案件達259件。

寧波海事法院副院長鄔先江介紹,這批系列案件經審理後進入執行程序的有109件,但其中涉勤豐公司本身債權債務的只有7件,其餘均是掛靠船舶的債務糾紛。

這些掛靠船舶所有權雖然登記100%屬於勤豐公司,但實際上均屬於眾多個人小股東所有,每條船都有幾十人、上百人,多的甚至幾百人的小船東。在船舶拍賣執行過程中,各船的實際所有人頻頻提出異議,屢屢採取執行異議、執行異議之訴、確權訴訟、再審等所有能運用的法律程序來尋求救濟。

寧波海事法院台州法庭庭長史紅萍介紹,掛靠經營一旦出現糾紛,牽涉面廣,追究責任難,安全隱患多。勤豐公司的涉案船舶拍賣後,移交手續成了一件頭痛的事。2017年9月7日,“勤豐208”輪移交受阻,寧波海事法院會同台州市兩級法院、公安、邊防、海事等16家單位,動用約500名執法力量,對已經被司法拍賣的“勤豐208”輪實施強制交付。

為了幫助勤豐公司走出困境,寧波海事法院採取了差別化處理方式,對勤豐公司的掛靠船舶分別根據不同情況,採取了依法處置與鼓勵兼併重組相結合的方式。史紅萍介紹,對無生產能力的“勤豐1”“勤豐88”“勤豐180”“勤豐208”輪,法院直接拍賣變現;對“勤豐219”輪,法院協調銀行提供保函,然後解除對船舶的扣押讓船出海繼續生產,所有船員工資案件在保函中全額償付;對“勤豐9”輪達成執行和解,由辦案法官引入第三人代為支付借款及利息2280萬元……到目前為止,法院通過對多艘船舶的依法有效處置,已減化勤豐公司20餘萬載重噸運力。

 法官說法:

船舶掛靠是未取得水路運輸經營資質的個體運輸經營戶或企業作為掛靠人,與具有水路運輸經營資質的航運企業簽訂掛靠代管協議,將自己所有的船舶部分或全部所有權登記在被掛靠人名下,以其名義從事運輸活動的船舶經營方式。

船舶掛靠從表面看“雙贏”,掛靠人通過船舶掛靠可以進入航運市場謀取利潤,而被掛靠的企業幾乎不用付出勞動就可以定期向掛靠人收取一定的掛靠費,但實際上隱患無窮。個體運輸船舶掛靠經營,一直是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專項整頓和重點規範的對象。

台州地區船舶掛靠為普遍現象,延伸引發出大量海事類糾紛。糾紛發生後,究竟誰來承擔責任、何時適用連帶責任等,在審判實踐和執行過程中爭議較大。在勤豐系列船舶的執行過程中,就地存在這些突出問題。建議在船舶經營過程中,合夥人及背後的民間資本投資應保持理性經營。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