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讓“新歡”為“舊愛”而買單!

聽聞一首歌,回憶一段感情,成就一則故事。

如果你沒有處理好上一段感情,就不要輕易投入下一段感情;別讓無辜的人成為你失敗情感的受創者,別讓新歡為你的而舊愛買單。

別讓“新歡”為“舊愛”而買單!

儘快用新戀情來撫慰自己舊傷大抵是很多失戀之人慣常的心理反應,等傷口自愈總不如用新歡覆蓋舊愛來得舒服,可“創可貼”用得不當時,傷口是會發炎的。急於表達自己對新歡的愛意有時就像我們把“創可貼”緊緊地纏在患處,纏得太緊血液就會流通不暢,傷口反而好得更慢;這樣的生活常識大家都是知道的,可用在處置感情的傷口卻總是急於止痛,忘了任何感情都需要透氣的空間。最後即會傷到新歡,也會加劇舊傷。

別讓“新歡”為“舊愛”而買單!

確實要忘記一個人最好的方法就是馬上去愛另一個,但是如果你沒有處理好上一段感情,就不要輕易投入下一段感情,讓無辜的人成為你失敗情感的受創者,這樣的傷害原本是可以避免的。你可以試著去愛上一個人,但是必須是真心而不是將就的態度;當你發現對方要比舊愛好,並且確定與舊愛不會再有可能時;你再與對方表達自己的愛意,這樣既是對自己負責也是對他人負責。

別讓“新歡”為“舊愛”而買單!

很多人對待感情比較貪婪會虛偽,新歡舊愛都想左右逢源;在新歡面前說忘記了舊愛,在舊愛面前說厭倦了新歡;貪心不足蛇吞象,多情總被無情傷;最後或許覺得自己不是故意,但卻是新歡舊愛,舊恨新仇;剪不斷理還亂,傷了他人也傷自己。

別讓“新歡”為“舊愛”而買單!

別讓新歡為舊愛買單,免得舊傷未愈,又添新仇!


留下你的故事,

讓我能遇見你。

—Leave your story, let I met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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