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昆明某餐館豪氣點了13個菜要打包,菜炒好了人卻不見了,對此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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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0日晚上6點左右,雲南昆明校場中路某紅河菜館,一位白衣男子來到菜館,沒看菜單的情況下,隨口點了13個菜,價值455元,並要求一會打包帶走,過了一會,男子說要出去找輛車過來把車拉走,於是一去便不復返。這什麼情況?說好的信任怎麼說沒就能沒了?老闆說開了幾十年飯店了,見過吃了跑的,吃了不給錢額的,像這種事還是第一回遇到。

這事的重點是點了餐之後沒吃,就走了。往好的想呢,就是客人真的臨時有事,飯也顧不上吃就走了,可這說不通啊,就算走了之後打電話也打不通啊。往不好的想呢,就是這完全是惡作劇,或者是競爭對手專門僱人來整蠱的,又或者無意中得罪了以前經常在這裡吃飯的客人,客人覺得心裡有氣,於是找個不認識的人故意來出氣的。

最不好的一種想法就是,點餐男子本來是準備來搶劫飯店的,點餐只是藉口,以便讓自己有充足的時間觀察飯店的收銀臺以及服務員等等各方面的情況,在等待過程中,發現自己沒有下手的機會,或者忽然良心發現,於是終止了犯罪,溜之大吉。總之,飯店遇到的這樣事可以肯定不是什麼好事。希望飯店老闆結合平時自己的飯店各種運營情況做出合理的判斷。


詩詞公寓

見過吃霸王餐的不少,但是第一次見到點了菜就“跑路”的人,是臨時有事不得已才離開了,還是故意來整蠱店家的,我們不得而知。但是這樣的行為確實也對店家造成了一定的困擾,根據店員的描述,這名男子進來以後就說要點菜帶走,而且張口就是菜名,連菜單都不用看,噼裡啪啦說了一大堆菜名以後,男子就坐在店裡等待。沒想到過了一會兒,這名男子突然站起來說,因為打包的菜太多了,所以自己先出去找車過來拉菜,但是出了餐館沒幾步,這名男子就大步流星的離開了,絲毫沒有要回來拿菜的意思。

若是單從這樣的情況看來,這名男子的行為確實是有些不講誠信,甚至是沒道德。但是店裡的老闆查看了監控以後,卻有了自己的想法,在監控視頻裡,男子坐著等菜的期間,一直左右張望,並且一直注意著收銀臺的情況,店老闆不禁懷疑這名男子來點餐是假,恐怕真是盯上了店裡的收銀臺。

當然,這只是店老闆的個人看法,雖然這13個菜一直都沒人再去認領,但是店老闆也表示,自己寧願相信這名男子是真的有急事才不打一聲招呼就走的,自己也會把飯菜擺在店裡,如果半天以後客人還是不來拿打包的飯菜,那麼這些飯菜也就只能作為工作餐,自己和店員一起吃了。雖然一個餐館一天可能要炒上百個菜,但是如果辛辛苦苦做出十多道菜來,卻沒人要了,這心情恐怕也就只有店老闆才能體會了。同時,也希望像這樣的“顧客”能夠少一些,誠實守信的顧客多一些。


時報傳媒

問題不是給沒給錢,不是拿沒拿走

其實男子走與不走一點都不是正題,正題應該是該男子點完菜後給沒給錢才是問題所在,如果男子點完餐付過款直接走人了,肯定是有什麼重要的事需要他放棄這13道菜的價值,但是要是男子並未付款而是一走了之,那性質就不一樣了,有可能是故意惡作劇也可能是別的餐廳競爭對手報復,更有可能男子感覺這13道菜有點超出他的期望價值不想付款了,所以想談論這個問題先要知道男子是否付款。


從上面的提問看得出應該是沒有付款的,雖然題主用了“豪氣”這個詞彙但是恰恰表明男子是未付款,否則也不會因為這點事還弄到悟空問答來討論,肯定是店家感覺很委屈辛辛苦苦炒了13道菜,不但沒有賺到錢就連原材料及工時都搭上了。

我的本質還是希望該男子已經付款了,並祝福他可以順利完成那件影響到他沒有拿走菜品的事情,也希望商家以後多多注意,一下子點很多菜的可疑現象,避免財產受到損失。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所幫助。


大明帶你看世界

事件回顧

2018年3月10日下午6點鐘左右,雲南昆明校場中路某紅河菜館,一名身穿白衣男子來到菜館,隨意點了13個菜總共455元,並要求打包帶走。店老闆廖師傅看見有生意來了,樂呵呵的吩咐廚房做事。



可是沒過一會,該白衣男子聲稱要出門找輛車把菜拉回去,卻再也不見他返回餐館。



飯菜做好了,買家卻不見了,店老闆廖師傅心裡煩躁的很,但是卻有無可奈何啊。

我的看法

我來分析一下白衣男子這麼做的可能性。



1、該白衣男子臨時有急事,走了,之後又忘了這茬,希望白衣男子看到新聞後可以把飯菜錢還給店老闆廖師傅。

2、該白衣男子就是哪種沒事就到處惹事尋樂子的人,他這麼做只是為了尋樂子。

3、該白衣男子與店老闆廖師傅有過節,或者他的親朋好友與店老闆廖師傅有過節,所以估計整店老闆廖師傅。

4、該白衣男子買飯菜時,感覺肚子餓了,隨便買了一些菜,買完發現貴了,捨不得給錢,所以跑了。

5、該白衣男子就是想嚐嚐裝逼的感覺,所以裝完逼就跑了。

大家如果認同我的觀點,請幫忙點贊,評論,轉發;如果不認同我的觀點,也可以留言抒發自己不同的見解。

農村大學生

筆者看完這則新聞,感嘆真是“天下之大,無奇不有”,只是男子這樣做的目的何在呢?

事件回顧

事發地雲南昆明校場中路某紅河菜館。3月10日晚上6時許,一白衣男子來到菜館,在未看菜單的情況下,隨口點了13個菜,價值455元,並要求打包帶走。過了一會兒,男子說要出門找輛車把菜拉回去,就此一去不回頭。

什麼狀況

會不會是得罪了人,故意存心報復?廖先生覺得不大可能,因為該男子所點的都是家常菜,一共價值455元,如果是惡意報復的話,達不到讓廖師傅感到“心痛”的效果。

為了弄清情況,廖師傅反覆觀看店裡的監控,最終看出一點端倪出來。原來,白衣男子進店後,心思一直放在門口的吧檯處,緊盯吧檯不放,其點菜的目的只是為了轉移飯店人員的注意力。只是由於吧檯一直有人,該男子看無機可乘,所以就找個藉口,“三十六計走為上”了。

其他套路

2014年9月,貴州一小飯店來了一位貴客,豪氣點了15道菜,一瓶五糧液,由於飯店小,沒有那些貴的食材,男子陪同飯店老闆買酒買菜時,騙取其6500元。經公安機關調查,騙子為兩人,挑選小飯店作為作案對象,專門點高檔酒菜,然後一人假裝和飯店老闆去買食材,另一人留在飯店裡打電話進行催促,讓老闆先墊款給同去的人買酒,拿到錢後,二人就迅速離開。

此案中,騙子雖然可惡,但是飯店的管理也存在漏洞,假如有人看著未付錢的顧客,或者提前讓顧客付賬,也許就可以避免這樣的事情發生了。


打虎拍蠅

天涯君想說真的是“林子大了,什麼鳥兒都有!”

天涯君實在想不出這樣做對該男子有什麼好處!據說這名男子是在沒有看菜單的情況下,隨口點的13個菜,而後藉口不方便拿想找車來拉,然後一去不復返!不排除這名男子是真的有急事離開(倒是希望這樣),但即使是有急事是不是也應該,跟店家招呼一聲呢?

這樣把菜點了又無聲無息的離開,又有什麼意義呢?

首先,無疑是對自己信譽的損害。人無信而不立,可惜我們國家的徵信尚未遍及生活的方面方面,否則像這樣不講誠信,一旦被計入個人徵信,可能會讓他自己寸步難行。曾經聽過這樣一個段子,一位在德國的留學生,因為一次坐公交車時逃票被發現,之後被記錄到自己的個人徵信系統,最後導致畢業之後沒有公司敢接納他而不得以回國!

其次,更是對店家乃至廚師勞動成果的不尊重。老闆也表示,如果半天還沒人認領,只好把它當作員工的工作餐了。按照老闆的描述,天涯君認為該男子極有可能是故意為之。

在此,建議店家,為了避免類似的事情再次發生,可以定一條點餐之後先付款後用餐的規定,而且大多數人都樂意接受,畢竟去餐館吃飯付錢天經地義,至少在用餐高峰期先付款後用餐對避免惡意逃單還是很有幫助的。


在天涯007

西門觀點:很可能是受人指使對餐館惡意報復,雖然點菜人有聯繫方式,但關機後很難找到。報警後又可能難以立案,自己找又得不償失,因此,對於外賣點餐,商家一定要謹慎小心!

但當送到指定地點時,卻叫不開房門,電話也聯繫不上,無奈報警。民警到達現場後,聯繫訂餐者,但對方手機已關機。走訪鄰居,才知道房主已經兩個月沒來這裡了。民警建議餐館老闆與外賣網站交涉,解決此事。

從事件發生過程看,不像是點了餐又反悔,或有其它急事,很可能是點餐者本人或受他人指使對這個餐館老闆惡意報復而搞的惡作劇。

無論怎樣都是違法侵犯他人財產的犯罪行為,理應受到法律懲罰,但這種處理起來很麻煩,第一,弄不清屬於什麼情況,第二400元可能夠不上立案標準,所以警方不會去立案偵查。而自己去查找也得不償失,因此,一般都是不了了之。

因此,對於網上訂餐,最好與外賣網站簽訂協約,一旦遇到此兩類情況,也不至於損失太大!也建議公安部門對於這類案件,不要因為涉案資金太少而不予立案,應該考慮社會價值而非經濟價值!

謝謝您的關注,期待您的看法!




西門白甫

有人去餐廳吃飯:“服務員,結賬。”

服務員:“你好先生,請問你是刷卡還是現金呢?”

“刷盤子可以嗎?”

服務員:可以,我們還可以給你打折。

這麼好,打幾折? 服務員:骨折!

以後碰到吃霸王餐的就這麼辦,不管是吃霸王餐的還是點菜沒有付賬就溜走的,一方面他的誠信已經不值錢了,也不存在臉面的問題,另一方面不尊重別人的勞動成果

從法律層面來講:消費者進入飯店點餐吃飯,已經跟飯店形成了一種合同關係。你吃了商家的飯菜,接受了商家的服務,卻沒有支付相應的價錢,無論是故意還是無意,都觸犯了《合同法》。”遇見這種情況,不論是點餐沒有吃的還是吃完不付賬溜走的,飯店都可以報案,必須受到《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處罰。



有尋釁滋事行為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一般是指情節比較惡劣的,造成的後果比較嚴重的等情形。

那麼怎麼看出別人是吃霸王餐的?

1.不停地上廁所,且吃飯過程中左顧右盼的。

2.不約而同的一起離去只留下一個到最後的,

3.菜單都不看,什麼好要什麼的,且不時接個電話裝作很忙的樣子。

在這裡我要講一個我們這邊發生過的事,

我們這有家飯店生意平時不是很好,只能說勉強度日吧,這天上午來了一位客人,上來就財大氣粗的說準備請客,十個人左右,訂個包間,讓老闆好好準備把店裡的拿手菜滿滿的擺上一桌,老闆一看來了生意,遞煙倒水的伺候著,後廚正在忙著,這人問老闆有沒有好煙,拿兩條擺桌上,最後一起結賬。老闆沒有啊,想著開門做生意,既然客人有需求,那就買唄,於是老闆跑商店拿來兩條煙給送桌子上。不一會的功夫就見這名來點餐的男子,一邊打電話嚷嚷說你們在哪,到哪裡了,我去接你們,一邊抬腿就走出了飯店,過了好一會也不見領著人進來,老闆醒悟過來去包間一看,煙沒了。

開門做生意講究和氣生財,但是也要注意自身利益不受損失,特別是現在什麼人也有,相信這種吃霸王餐的事也不少。還是希望能尊重別人的勞動成果,誠信為本。


諸葛一點通

這明顯是該男子有目的性的行為,這家餐廳的管理存在漏洞,以後可長點心吧。

要求打包13個菜,顧客卻不見了

下午6點多,位於教場中路的一家紅河菜館來了一位顧客,點了13個菜,包括小炒肉,炒雞,炸魚,炸排骨等共計455元,並且要求打包帶走。


菜炒好了,他說他找車來拉菜,然後就出去了,後來就一直沒有回來。

事件分析

1. 從監控畫面來看,這名男子在等菜的時候一直左顧右晃,眼睛不時的盯著吧檯的位置,似乎是打量這什麼。因為吧檯的工作人員一直在那坐著,所以他沒有下手的機會。

2. 據餐館的廖師傅介紹,這名男子在點菜的時候,並沒有認真看菜單,也沒有思考想吃什麼,而是隨便點的。



點菜是假,別有用心是真。

所以從整件事上來說,這名男子可能是假借點菜的名義偷取餐館的錢或者其他東西,只是因為沒有找到下手的機會,所以才故意說找車,藉機溜走。

那為什麼非要點13到菜呢?為什麼不點5到菜?可能他沒想到自己沒得逞,只是想盡可能多為自己爭取點時間,所以他就胡亂點了很多菜吧。

還有一種可能就是,他確實是來點菜的,只是沒有帶錢,然後打電話給朋友,朋友來不了了,他覺得回去沒面子,就趁機逃走了。或者說他點的這些菜用不到了,別人已經準備好了,所以他才溜走了。到不管這兩種的哪個,這種行為太不道德了。

事件總結

這名男子為什麼會這樣我們不得而知,我們寧願相信這名男子確實有難言之隱。但不管怎樣我們希望你能出來說明白,道個歉。

吃一塹長一智,餐館以後要健全自己的制度,完善管理,讓這樣的事不再發生。

希望這樣的顧客少一點,誠信的人多一點!


視全視美

點完菜了,和店家“玩躲貓貓”,這個男子也可謂是會玩!但是這種玩法實在是不道德!



來講一件很過分的吃霸王餐!店家直接奔潰!

這件事發生在前年,雖然時間比較久了,但是性質卻一樣惡略!

6月25日14時30分,沙坪壩110接警稱餐館老闆去送餐,男子確認訂餐後卻玩起躲貓貓,老闆無奈接警求助。民警第一時間聯繫報警人並趕赴現場。

經民警瞭解,男子吳某是大學城某快餐店老闆,當天中午在網上接到一筆大單,有一個用戶叫李某的把餐館裡所有的菜品各點了一份,共計26份,還點了一二十瓶飲料,價值近400元。

吳老闆很高興,於是全家老小齊上陣,還把一些零星訂單退掉了。下午一點過,吳老闆把所有的飯菜和飲料打包好,聯繫李某準備送餐時,李某卻玩起了躲貓貓。一開始,對方電話還能打通,但當飯菜送到指定地點時,吳老闆卻始終敲不開房主的門。這下可把吳老闆急壞了,實在無奈就報警求助民警。

民警也嘗試撥打訂餐人的電話,但對方處於關機狀態。經走訪其鄰居,都說房主已經一兩個月沒有住了。吳老闆這才察覺有點不對勁,一個人怎麼可能把餐館所有菜品各點一份。民警建議吳老闆和外賣網站進行交涉,以降低損失,後續處理還在進行中。民警提醒互聯網時代,始終離不開“誠信”二字,希望大家共同建設和諧網絡。

我的看法!

雖然去餐館吃飯,都是飯後在買單的,但是對於這種要打包帶走的顧客,是可以讓他先付款在給對方一張收據,然後讓他到約定時間再過來拿!這樣不僅可以避免出現上述情況,還可以讓顧客等待的時間不那麼焦急,可以先去做自己的事情!

還有我覺得店家如果損失慘重,完全可以報警,因為這個男子已經構成詐騙了!並且每一家餐館都裝有攝像頭,必然已經很清晰的拍下男子相貌了,所以完全可以通過警方的力量找到此人!要求其付款!

然後作為一個普通人,我們都不應該動這種歪心思,不能店家開這種會損失利益的玩笑!此時這就不是玩笑,而升級到了一個人的道德問題了!


做人一定要誠信,開店做生意一定要長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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