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碰瓷失敗被車輛碾死的事情?

老乾媽w

這種事,說實話,喜聞樂見!這種人死多了!社會也就清淨了!


上圖中該男子在碰瓷五輛豪車無果後,準備下手大貨車!在大貨車準備左轉的時候直接一腦袋扎進大貨車的後輪下面!這次應該是上帝見他求死心切,貨車司機在起步的時候應該也沒注意到該男子!直接就開過去了!在大貨車的碾壓下,這人也不可能活了!有視頻作證!大貨車司機沒有一點責任!該男子屬於“自殺”行徑!和司機沒責任!所以,這條馬路又清淨一點了!


再來看看這個!此技能叫隔空碰瓷法!圖片中也可以看出,車頭離電瓶車起碼還有一個一米多的距離!而且汽車速度很是緩慢,而電瓶車的速度反而比較快一些!小車司機賠了電瓶車車主300元!因為小車司機有驚嚇嫌疑!雖然沒有撞著電瓶車,但是把電瓶車司機嚇倒了!所以賠了300!以後可以買個電瓶車,最好裝備齊全了,去碰瓷!一個城市,那麼多條街,這條街碰完了碰另一條,一次300,日收入幾千上萬!月收入幾十萬啊!當然,這種事還是看運氣!

再來看看這個女司機的霸氣!



碰瓷的真不知道是心理扭曲還是缺德!這種人真的越少越好!所以,對於這種碰瓷不成,反而身死的人!除了安慰一句生命可貴以外!更多的還是來一片掌聲吧!!!


墨辭

前段時間,湖北的司機周某和平時一樣開著大貨車,突然感覺車輪碾軋到什麼東西,於是馬上下車查看,發現一男子在車輪下,頭部血肉模糊,已經當場死亡了。

司機馬上報警,警察來之後,調取相關視頻發現死者是自己鑽進貨車車輪的,後經警察辨認該男子就是這一帶有名的碰瓷哥,這一帶的交警對他早有耳聞,不少人和他“打過交道”,沒想到這一次他太“敬業”,把自己碰進去了。

碰瓷哥的家屬向司機周某索要鉅額賠償金,交警表示:周某的行駛沒有任何違規行為,是碰瓷者自己在極短的時間內衝了上去撞車,所以周某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不需要賠償一分錢!

律師說法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通常情況下,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即便機動車一方沒有任何過錯,也要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但法律也規定了,如果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所以湖北的這個碰瓷哥家屬是得不到一分錢賠償的。

不僅如此,碰瓷還屬於違法犯罪行為,如果碰瓷哥沒被碾死,還可根據其行為的具體情節追究責任。情節輕微不構成犯罪的,可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拘留、罰款;

情節嚴重的,可以依照敲詐勒索罪、故意毀壞財物罪等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

現今的法律和監控系統越來越完善了,基本上在道路上沒有視頻死角,對於碰瓷來說就是最有力的制裁工具,讓碰瓷者原形畢露。

都說多行不義必自斃!這下碰瓷哥果真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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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說

這是一起在江蘇發生的碰瓷人員碰瓷失敗並當場喪命的事故。從街道攝像頭調出的記錄來看,圖中圈的就是該作死的碰瓷人員,他的碰瓷對象是一輛大貨車。當接近大貨車的時候,這名男子順摔倒,動作行雲流水,一氣呵成。只是這名男子忽視了大貨車的慣性,靠的太近了,大貨車剎車不及,直接碾了過去。隨後交警感到,通過監控攝像頭確認是該男子蓄意碰瓷,司機無責,將由貨車的保險賠付損失。

交警同志的英明決斷,不禁讓坐在辦公椅上的我起立鼓掌,拍手稱快。

碰瓷者一心為財,全然不顧社會秩序

碰瓷這個行業自誕生以來,不僅讓許多車主吃了啞巴虧,造成經濟損失,還大大擾亂了社會風氣,動搖了社會秩序的穩定。現在很多車主都學到了經驗,裝上了行車記錄儀。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這一群碰瓷者的招式也不斷升級,例如假戲真做,團隊配合。精明的碰瓷者也摸清了大貨車等大型車輛行車記錄儀不夠完善、側面看不到等漏洞,開始把碰瓷目標轉移到這類型車上。

人為了生存而求財,本身無可厚非。可心中只有自己,全然不顧他人的財產安全,甚至危害到社會穩定,這種賺錢方式卻不可取。

車主遇到碰瓷者也不能衝動,手握法律武器為自己證明清白

買個車,不但得防偷防砸防刺,還得防碰瓷,相信車主們都非常怕被碰瓷,對碰瓷者都比較痛恨。但開車路上遇到碰瓷,也不要衝動,腦子一熱一腳油門把碰瓷者碾死,這不就把自己賠進去了(看這麼多案例基本也多少衝動的車主)。遇到這種情況,如果事發地附近有監控,還有目擊者,那就再好不過,如果是地廣人稀的偏僻地區,就把事情經過用行車記錄儀拍下來(沒有就去買一個),同時維護好自身財產生命安全,就算當時得不到解決,只要證據在手,就算出於人道賠了點錢,那碰瓷者也會被道德輿論的口水淹沒。

保護自己,人人有責。


Hou少恭

首先,給交警一個大大的贊,這個判定太給力了!👍

同時,我必須捎帶著說一下自己工作期間接觸的那些碰瓷者:開車碰瓷的、走路碰瓷的、敲斷胳膊碰瓷的,再回答這個碰瓷丟命的。

1、此起彼伏的“碰瓷”者



普法君工作多年來,在派出所可謂是見多了各種“碰瓷者”。

開車碰瓷:這些人比較牛逼,買輛二手寶馬、奔馳、奧迪等豪車,然後每天開車在市區溜達,當看到有外地牌照車輛時,這些人就尾隨在後面,只要對方車子一違章,比如加塞、違章變道等,這些人就立馬加油懟上去。

這時,一群人就下車理論,然後直接開口要錢 動輒就是幾千,要不然人就別想走。

一般情況下,開車的人都知道寶馬奔馳等豪車油漆不便宜,本著息事寧人的態度,違章司機多數都掏錢了事。

完事了,這些人有時候來不及補漆,馬上又開車尋找下一個目標……

走路碰瓷:就是咱們常見的馬路邊突然跳出的“大神”,這應該屬於碰瓷初級水平,一般這些人都是趁車流量大、車速較慢的時候下手,跑過去一下子跳你引擎蓋或者側門反光鏡處,然後躺地下“嗷嗷”叫喊你賠錢……

自殘型碰瓷:這些人牛逼,敢把自己胳膊敲斷,然後故意撞你車上,喊你出錢療傷。

此時碰瓷人的同夥立馬不幹了,七嘴八舌威逼利誘的,幾下就把司機弄得雲裡霧裡,最後還是乖乖掏錢了事。

以上這些碰瓷行為,多數是玩不了多久就露餡的,比如那個開車碰瓷的,老是這幾個人、這幾輛車出事,交警、保險公司人家門清呢,抓住就是詐騙;而至於後面兩種,要麼警察來了騙錢不成,要麼自尋死路,就如文章中這個夥計。

2、行車記錄儀一定要裝



現在買車,行車記錄儀基本算是後期標配了吧,最好加裝個全景記錄儀吧。

安裝記錄儀最大的好處就是能維護自身權益,如果你遇到碰瓷者,你可以把錄製的內容交給警方,一亮就可以說明一切。

再者,有時候發生交通時,行車記錄儀的內容可以配合警方監控錄像,行車證據鏈,有利於看清事故發生的前因後果,清白的洗脫冤屈,對肇事者來說,這就是證據之一。

3、這個交警太給力



回到問題本身,這次交警判罰太給力、太解氣了!曾經讓許多車主憎恨的碰瓷者,在以生命為代價結束“職業生涯”時,交警的一個正確的裁定,讓司機免去了無妄之災,甚至連那莫名其妙的10%的無過錯責任都無需承擔,這個交警太牛了!

隨著人們法制意識的增強,建議這些個碰瓷者們早點回家種紅薯去吧……


普了次法

出來混遲早要還的。不是不報,時候沒到。偶然間看到一個視頻,一下子就笑出聲來。分享給大家,看看碰瓷黨是怎麼被碾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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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陪練

遇到碰瓷的,對策如下:

1.熄火、下車、鎖門,防他上車。如果碰瓷人上了你的車你會很被動。

2.不能動車。對方說沒事了讓你走你也不能走,以免他報警誣陷你肇事逃逸。

3.報警、報保險。

5.不可以私下解決、私下給錢,警察到了以後據理力爭。

6.不怕當誤時間,其它事都推掉。

7.不與對方發生語言和肢體衝突。

8.對方沒達到碰瓷的目的走了以後,你不能走,你要報警,備案,跟值班警官說明白以後才能開車走。以防後患。


是二班的

如何看待碰瓷失敗被車輛碾死?

碰瓷的來歷:“碰瓷”是清朝末年的一些沒落的八旗子弟“發明”的。

這些人平日裡手捧一件“名貴”的瓷器(贗品),行走於鬧市街巷。然後瞅準機會,故意讓行使的馬車不小心“碰”他一下,他手中的瓷器隨即落地摔碎,於是瓷器的主人就“義正詞嚴”的纏住車主按名貴瓷器的價格給予賠償。對這個基本上是趕時間的人進行訛詐。人們就稱這種行為為“碰瓷”。(那時候應該是真正的碰瓷)



如今的碰瓷:是故意和機動車輛相撞,騙取賠償。“碰瓷”現象伴隨著社會發展而不斷演化,花樣也是不斷地翻新。

現在有些人是拿自己的身體故意和機動車碰,這種行為應該叫碰車,不是碰瓷!


我覺得以前好的傳統可以提倡。但是碰瓷這樣的惡劣行徑不能助長,我們應該打破從清朝延續至今的不良傳統,從此改名叫“碰車”。

碰: 動意,故意,一物體跟另一物體突然接觸,撞擊到,觸碰,碰一鼻子灰……

特別是(碰一鼻子灰)這句,灰在那好好的,你非把自己的鼻子蹭黑能該灰的事嘛?所以說只能怨自己!

我覺得那些碰車被碾死的碰車人的行為屬於主動,他們儘量選擇盲區和駕駛人無法躲避的情況下碰車,



所以說被碾壓致殘致傷都是屬於主動,是強勢群體(清朝的八旗子弟也是強勢群體)。開車的屬於被動,是弱勢群體。

所以說我們要本著懲強扶弱的觀念解決碰車人被碾死這件事。

對碰車人被碾死的處理方法:

一,被碰車人損壞的車輛維修費用由碰車人負擔。

二,碰車人傷、殘的一切費用由碰車人自理。

三,如遇到碰車人死亡,碰車人造成的車輛損壞費用由碰車人的家屬負擔,(畢竟碰車人訛的錢家屬也有機會花不是嗎?)


阡陌自在風——

左手活該,右手悲哀。

看到這問題第一眼是活該,第二眼是悲哀。

說其活該是因為其本身心術不正,害人終害己。

說其悲哀是因為如果不被生活逼到絕路,一般人誰會碰瓷?弄不好腿斷胳膊折的,雖然碰了兩個錢,可那罪也不是好受的,甚至還會把命搭上。

碰瓷的由來和與時俱進。

“碰瓷”,最早是指清朝末年一些沒落的“八旗子弟”抱著假瓷器在街上走,瞅準一輛馬車故意撞上去,待瓷器落地摔碎要求車主賠償的敲詐手段。後來“碰瓷”就成了古玩業的行話。

碰瓷由物品轉到真人,不知這算不算與時俱進。

可恨之人必有可憐之處。

碰瓷的人說來說去都是一些拿不上臺面的人,有人說他們遊手好閒,有人說他們好逸惡勞,也有人說他們好吃懶做,提之大都咬牙切齒。馬不得其碰死才好。


其實碰瓷的人的確是這樣,遊手好閒好逸惡勞好吃懶做,人們總是覺得他們如果努力也絕對不會餓死,事實上是不會餓死,但是老老實實打工掙的錢不夠開銷呀,在我幾歲的時候,有個女人,家裡婆婆和老公都生了病,沒辦法就去討飯,後來過馬路時就被車撞了,然後她就掙扎著爬起來了,拍拍屁股準備走,這時就聽有人說,你起來幹啥,你咋不睡那訛車呀,這樣你男人病就有錢治了,女人一聽,想了想就又躺下了,誰知司機不知道,以為她走了,一腳油門,女人就變得稀巴爛了,只是那時還小在農村,還沒有碰瓷一說。

倉廩時而知禮節

最後希望社會越來越發展,讓一些人都居者有其屋,吃者有其飯,減少下三流的碰瓷。


1葉知春語

有句話說。不作就不會死,“碰瓷”這種現象在當今社會,已經嚴重的擾亂了正常的社會秩序,顛覆了人們的道德觀。這已經不單單是一種違法行為了,任其發展下去,它會使人們道德淪喪,變得毫無人性可言。也會使本來樂於助人的人變得懷疑人生,不敢再做好事。“這種現象已經成為危害社會的“新陋習”,讓原本充滿愛心的社會,變得冷酷無情。



從本次“交通事故”的認定和判罰來看,彰顯出法治的重要性。 碰瓷這種陋習是應該好好治理了,我們的國家擁有著五千年的文明,被譽為禮儀之邦,古往今來樂於助人的人和事屢見不鮮。而到了如今文明的社會,反而有了“碰瓷”這種有失道德工作的行為,嚴重影響了中國文明社會的發展,對於這種毫無德的違法行為,就應該遭到社會與論的鞭策。


法律的公正是不容忽視的,《道路交通法》相關條款也有規定:若因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而造成的交通事故,機動車駕駛員不用承擔任何的法律責任!可見法律是多麼公正,這對於“碰瓷”一類的違法犯罪行為,有了明確的認識和定性。 這種事情,死者家屬是不應該得到補償的,反而應該給予相關車輛包賠損失。畢竟影響了人家的正常生活秩序。

人在做天在看,蒼天也是有眼睛的,你做的事情連老天爺都看不下去了,他就會把某輛車給收拾了,

希望那些貫於“碰瓷”的人早日清醒,徹底跟除這種“碰瓷”現象,還我中華民族“禮儀之邦”的美名。


一葉知秋zb

碰瓷應該以詐騙罪入刑,現實中難免演繹東郭先生和狼的故事。

從法律角度,壓死事小,責任分明。

自殺者應該賠償自殺過程中造成別人的經濟損失和心理損害。

對於這種垃圾人要嚴刑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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